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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积累】《劳动合同法》

 秋琰 2021-02-25

《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总则(一些原则、体系、机制)→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了合同,才有东西可以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有合同的开始,就有结束的时候)→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当然也会有一些特列情况出现)→特别规定→监督检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基本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集体协商机制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三、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均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掌握了理论知识就来做几道题吧~

1. 下列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是(    )。

A.甲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单位决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满,丁所在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C.在试用期内,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乙和某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由于该单位给乙解决了本地户口,乙必须在该单位工作满三年,否则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
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C.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由原用人单位解除

3.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A.王某3月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月5日正式上班,劳动关系自3月1日起建立
B.李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防止其反悔,可向其收取500元押金做担保
C.张某所在甲公司与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应由乙公司继续履行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
D.赵某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在乙公司做兼职翻译,乙公司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是(    )。
A.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5.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6.小李于2013年10月2日与某软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9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转正后4000),小李于2013年11月2日到公司上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小李与公司之间于2013年11月2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B.小李与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不合法
C.在试用期小李可以随时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D.公司在合同期间无权单方面对小李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1. 下列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是(    )。

A.甲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单位决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满,丁所在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C.在试用期内,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乙和某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由于该单位给乙解决了本地户口,乙必须在该单位工作满三年,否则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A
【解析】
A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因此甲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单位决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符合题意,当选。
B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因此选项中的做法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不符合题意,排除。
C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因此选项中的做法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选项中的做法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不符合题意,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A选项。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
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C.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由原用人单位解除
 【正确答案】D
【解析】
A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B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C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D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故本题答案为D选项。

3.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A.王某3月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月5日正式上班,劳动关系自3月1日起建立
B.李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防止其反悔,可向其收取500元押金做担保
C.张某所在甲公司与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应由乙公司继续履行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
D.赵某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在乙公司做兼职翻译,乙公司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C
【解析】
A项,《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王某3月5日正式上班,因此,劳动关系应自3月5日起建立。不符合题意,排除。
B项,《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李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可以收取押金。不符合题意,排除。
C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张某所在甲公司与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因此,应由乙公司继续履行与张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题意,当选。
D项,《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赵某在乙公司做兼职翻译,不一定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协议也可以。不符合题意,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C选项。
4.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是(    )。
A.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正确答案】C
【解析】
A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B项,根据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C项,根据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D项,根据第八十二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C选项。
5.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正确答案】C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故本题答案为C选项。

6.小李于2013年10月2日与某软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9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转正后4000),小李于2013年11月2日到公司上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小李与公司之间于2013年11月2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B.小李与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不合法
C.在试用期小李可以随时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D.公司在合同期间无权单方面对小李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正确答案】C
【解析】
A项,《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B项,《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本题中小李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3200元,所以小李与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的约定不合法,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C项,《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小李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D项,《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选项表述正确,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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