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事关我们的钱袋子,小伙伴们务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受到疫情影响,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系统暂缓开通,该功能将视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开通。虽然开通时间尚未明确,但个税汇算清缴事关我们的钱袋子,小伙伴们务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个人申报还是企业申报?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这些你关心的问题,今天一次说个清楚!▲ 图片来源:金柚网研究院《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解读报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①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③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①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②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② 单位办: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公告》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指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③ 请人办: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通过网络申报、邮寄申报、扣缴客户端申报以及办税服务厅申报四种方式进行。对于个人来说,通过扣缴客户端进行申报的方式最为便捷,目前个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提示汇算清缴功能暂缓开通。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税务机关不建议个人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涉税咨询和相关业务办理。急需办理年度汇算的,可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在线上进行预约申请。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1-20%)+稿酬税前收入×(1-20%)×70%看完这个公式,你的眼神中是否充满了困惑?莫慌!让我们来看以下案例: ▲ 图片来源: 金柚网研究院《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解读报告》最后,办理汇算清缴的小伙伴是否绑定银行卡了呢?如果没有,赶紧按照税务局发布的操作手册绑定银行卡吧。 ▲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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