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制度建立: 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自称始皇帝”。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特点: 一是皇帝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二是皇帝通过直接任免中央和地方的官吏而掌握了人事大权。这相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分封制更能有效地行使统治权,具有很大的进步性。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内容: 包括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机构和地方机构的郡县制。 (1)皇帝制度:①皇权至上,大权总揽;②“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 (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制:三公指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图籍,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军国大事操纵在皇帝手中。 (3)地方官制—废分封,置郡县(郡守和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机构) (4)制订了一套选拔和考核官吏的制度。 (5)制定法律,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 皇帝制度: (1)“始皇帝”的由来:秦王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合称“皇帝”,自称“始皇帝”。从此,“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 (2)权力:皇帝总揽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员都由皇帝任免。军队调动以虎符为凭,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 (3)特征: a.皇帝独尊:成为秦王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b.皇位世袭:“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是君主权力; 集中的另一体现。 c.皇权至上: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都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员也都由皇帝任免;军队的调动以虎符为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 中央官制: (1)主要官职: ①丞相,为百官之首,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 ②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负责监察百官。 ③太尉,负责管理全国军务。 ④诸卿分别掌管着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 (2)特点: ①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职,在地位、职责和权利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军政大权掌握在皇帝手中。 ②军政大事的决策,一般先由丞相、御史大夫和诸卿进行朝议,最后由皇帝裁决。 (3)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君主专制下重大事情的决策失误。 地方政府: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①实行王位世袭制,实行分封制和宗法制,互为表里。 ②以宗法制为核心。 ③族权和政权相结合,带有浓厚的血缘和部族色彩。 ④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⑤具有开创性、继承性和发展性。夏朝开创了我国早期的一些典型的政治制度,如王位世袭制。这些政治制度对西周政治制度的发展有直接影响。 正确理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含义: (1)君主专制主义──专制主义是指中央的决策方式,具体说就是皇帝的个人专断独裁,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凡行政、军事、经济等一切大权,均由皇帝总揽; (2)中央集权──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集权指全国各种军、政、财权归属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充分执行中央的政令。 2、产生根源: ①经济上,是由封建经济基础决定的,封建经济的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保证生产的发展。 ②政治上,封建地主阶级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镇压农民的反抗。 ③理论上,韩非子有关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 3、发展过程: (1)萌芽──战国时期: ①理论上,韩非子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主张; ②实践上,商鞅变法,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创立──秦朝: ①内容: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地方郡县制、颁秦律、焚书坑儒等。 ②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③意义:客观上适应了封建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需要,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3)巩固──西汉: ①内容:推行郡县封国并行制,导致王国势力膨胀。汉武帝颁布推恩令,解除王国的威胁;思想上实行“大一统”(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②特点:重新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隋唐: ①内容:隋首创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唐朝继承并完备;创立和完善科举制。 ②特点: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机构的权力。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把秦朝以来的丞相职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又把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分给六部,防止专权。科举制使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其机构运转更加灵活。 (5)加强──北宋: 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组建禁军并由皇帝直接控制。其特点是削弱地方权力和剥夺大将的兵权,财权、行政权和兵权收归中央,由皇帝直接控制。 (6)新发展──元朝: 实行行省制度,即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省);行省制度是古代郡县制的新发展,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对巩固和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起了积极作用。 (7)强化(或顶峰)──明清: 明初把丞相权分六部,设厂卫特务机构和三司,采取八股取士。前清沿用明制,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特点是分散丞相权力和地方长官的权力,加强皇权,同时加强思想控制。明清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表明封建制度的衰落。 4、评价: 积极作用: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在封建社会的初期和中期具有进步意义,表现在: ①维护了国家的统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②防止了分裂割据,抵御外来侵略,镇压人民起义,协调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③便于组织公共工程建设,保证中外经济文化的正常交流,推动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消极作用:表现在封建社会的后期: ①对人民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压迫十分残酷; ②束缚了商品经济发展,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 ③导致思想禁锢和文化专制,严重阻碍了科技文化的发展。 5、基本矛盾: (1)中央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 (2)中央内部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6、发展趋势: (1)不断改革中央行政机构,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2)不断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管辖; (3)加强对人们的思想控制; (4)加强对官员的选拔与监督。 7、特点: (1)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 (2)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 (3)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 (4)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5)皇权借助于神权,宣扬“君权神授”等理论; (6)以文化专制巩固政洽专制; (7)中央和地方、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伴随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始终; (8)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明清时期登峰造极,并走向反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