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1 我单位增值税申报信息写征管系统失败,提示的失败原因:您尚未进行抄报税,请在纳税申报之前,先打开开票软件,进入报税处理功能完成上报汇总,完成后再进行增值税申报(请先保存主表再确认申报)。遇到这种情况,具体怎么办? 遇到此类情况,请您从以下方面确认: (1)确认抄报税、上报汇总是否成功。如存在多盘情况,抄报税时请先抄报分盘再抄报主盘,应将所有盘均上报汇总成功再进行纳税申报。 (2)三证合一前的“老税号”是否存在未注销税控设备。 (3)税控设备需注销时,应在注销前进行上报汇总和抄报税。 PART 02 请问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类汇算清缴有哪些变化?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以下变化: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新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20年第24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在填报年度申报表之前,请您仔细阅读24号公告。 (2)汇算清缴退税可网上申请。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具备网上申请退税功能,如果您单位存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情形,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退税申请。 PART 03 符合哪些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类汇算清缴申报? 当前登记信息中为“正常”状态并已完成2020年度月(季)度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自2021年3月1日起,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如您2020年度月(季)度预缴期存在未报送的情况,要先完成月(季)度企业所得税的逾期申报,再进行汇算清缴申报。具体步骤: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信息提醒弹出框看到推送的逾期申报信息,可发起逾期处罚申请,您可以网上完成处罚后,再通过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模块完成月(季)度预缴申报,最后再进行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PART 04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成功后,如有税款,在汇缴期内可否选择“手动缴税”方式? 可以。 考虑到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期到2021年5月31日结束,时间比较长。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网上缴款方式默认为“手动缴税”模式,如有税款您可在汇缴期结束前自主操作进行税款缴纳。 PART 05 如何查看 “增值税留抵退税确认制服务协议签订”记录及已完成电子签章的申报表? 您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事项进度管理” 查看申请记录。点击“查看申请”按钮可以看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确认制服务协议”内容,点击右键可以打印协议。如下图所示: 来源:山东税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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