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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外聘专家咨询费的开支标准及会计核算

 新用户12603780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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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群友咨询:对于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劳务费、培训授课费一般都有相关的文件明确标准,但外聘专家支付的咨询费标准似乎没有出台,在实践工作中如何把握此类业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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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30203咨询费的会计核算

实操|支付专家项目咨询费(劳务费)的操作

回复:

专家咨询费是指委托方在项目实施中,邀请专家参加专题会议或提供书面策划报告等活动支付给专家的咨询费用。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第十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诸如差旅、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临时出国(境)等公务活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各地均制定了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应操作细则,对特殊情况还予以补充解答,如《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津财行政〔2019〕47号),《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费用开支管理有关问题的解答》(一至三),《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

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开展业务活动的过程中,因自身工作人员业务或专业技术能力无法达到的情况,可能会聘请外部专家参与会议进行咨询或指导,但又与培训费管理办法中所称的“授课”行为不同,财政部门确实又没对咨询费准制定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那么实践中我们如何把握呢?

《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对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列支的专家咨询费标准、范围和操作进行了明确(详见下方附件)。我们可以在实践中参照执行,保守一点参照其同类专家层次下限标准或下浮一定比例执行,那么面对审计时也能拿出参照的依据。

当然,基层单位可能执行不了那么高的标准,我们认为,专家咨询属于专家利用自身专业技术知识为单位提供咨询劳务,咨询付出的知识劳务成果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相似,那么我们也可以参照各地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中的评审专家劳务费标准,异地专家往返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也参照相关条款把握执行。

附  件

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专家咨询费的管理,根据《预算法》以及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等国家有关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列支的专家咨询费。

第四条 本办法的专家是指精通某一领域业务,或对相关科技业务的某一方面有独到见解,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被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认可的其他专业人员。

第五条 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统一、合理、规范的咨询专家遴选办法,并在单位内部公开。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多领域、多学科的咨询专家库。

第六条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

第七条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所指专家咨询活动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会议、现场访谈或者勘察、通讯三种形式。

(1)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是指通过召开专家参加的会议,征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2)以现场访谈或者勘察形式组织的咨询,是指通过组织现场谈话,或者查看实地、实物、原始业务资料等方式征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3)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是指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征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不同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活动适用专家咨询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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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不同领域、相同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咨询费标准应当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等情况,财政部适时对专家咨询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研究及其管理的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 专家咨询费的发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单位发放专家咨询费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专家咨询费的支付审核机制,负责核实专家咨询行为及专家咨询费发放的真实性、合规性,并及时向代理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对专家信息不真实、存在虚假咨询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或单位有关规定的,单位应当拒绝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对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做好财务记录,并及时归档,定期对专家咨询费支付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地方财政科研项目开支的专家咨询费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予以执行。

第十八条 单位可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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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某市直单位(事业单位)2021年元月邀请某省外专家(副高)参与单位会议,会议1天。邀请前双方协商参照《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的评审专家劳务费标准,按800元/半天计算;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参照采购单位所在地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由使用单位凭有效票据报销住宿费及交通费。假设专家往返飞机票1000元,住宿费300元,单位安排其用餐100元一天。

1、支付专家咨询费

(1)付专家咨询费时,开具劳务费发票1856.44元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劳务费 1856.44元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600元

    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54.07元

    其他应交税费—代扣城建税  1.9元

    其他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200.47元

【咨询劳务费1600元为税后收入,要开劳务费发票;增值税发票上的价格合计开票金额为1856.44;城建税1.9元另在备注栏注明。个税200.47元单位代扣。】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劳务费   1856.44元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856.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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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代开票增值税城建税及申报上缴个税时

财务会计(财政授权支付)

借: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54.07元

    其他应交税费—代扣城建税  1.9元

    其他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200.47元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56.44元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劳务费   256.44元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56.44元

2、报销专家差旅费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劳务费 1400元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400元

     元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劳务费   1400元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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