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费 |
重点审查大额设备支出,核对设备清单、合同与预算书等相关资料,审核设备费支出的相关性和真实性,是否列支了预算外设备,是否存在大额设备调整等情况; 审查设备(购置)验收入库手续是否完整,关注设备费入账时间和采购时间,是否列支研究周期以外发生的设备费,有无用其他资金购买设备顶替、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 对列支的设备试制费、租赁费要依据预算书的内容进行审核。设备租赁费是指研究过程中需要租赁使用承担单位以外单位的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如果使用承担单位支撑条件的设备不应列支; 试制设备发生的费用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审核。当试制设备为目标产品时,发生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等应在相应预算科目列支;当试制设备为过程产品时发生的相关成本应列支设备费; 原则上不允许列支基建和生产设备;不宜大量列支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办公设备,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用,但对于为了新增设备安装使用的必要小规模维修改造除外。 重点审核预算的设备清单(含购置、试制、租赁)、相关合同、入库手续、转固手续,进行设备盘点抽查,检查大型设备的使用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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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 |
重点审核大宗材料支出,核对大宗材料采购合同、采购清单和预算书等相关资料,审核材料费支出的相关性和真实性,超预算调整是否履行相关内部调整手续; 检查是否存在列支与研究任务不相关的材料,材料费中列支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已经进行抵扣; 注意审核应在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中列支的材料费是否存在重复列支; 原则上专项资金不支持购买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化工原料;不可以列支普通办公材料,如必要列支办公材料,按预算说明书严格把关; 重点审核采购清单、采购合同、出入库手续,对大宗材料进行适当抽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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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化验加工费 |
重点审核测试化验加工费支出是否与预算书内容相符,列支预算内测试内容,如为预算外,检查相关履行内部调整的手续; 重点审核大额测试化验加工承担单位的资质、经营范围、测试内容、测试价格、委托测试合同、测试结果报告等,以确认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测试化验加工如果委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完成,其定价应按内部成本价(原则应低于市场价格)结转;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是指在承担单位内部统一会计制度控制下实行了内部经济核算和独立计算盈亏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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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动力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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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 |
重点审核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的列支内容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 审核会议规模、数量、列支标准和会期等支出的合理性,支出手续的完备性,有无预算审核、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纪要等要件; 审核差旅费的列支范围和标准,审核相关的报销手续完备性,关注出差目的、事由、出差人数等列支依据; 审核出国的目的地、国别、天数人次数是否与预算相符,变更是否合理,关注是否为项目(课题)的研究人员,是否邀请函、批件、出国行程表和调研报告等资料,审核外国专家来华交流的与研究任务相关性,列支标准与范围,判断支出的合理性和相关性。 审核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报销手续的完备性与签批流程的合规性、完整性; 不得列支招待费、旅游费和娱乐消费、汽油费、交通卡、公费出国旅游等不合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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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审核大额专业资料和软件购置费支出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是否为预算内批复内容;对属于实验室日常基础条件建设的资料购置和通用性软件、操作系统等不予支持; 审核专业软件采购、专著出版等大额支出的合同,专利申报信息、论文受理函件或检索信息等相关要件,查看软件安装情况和出版成果等; 审核自行开发的软件等产生的劳务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专家咨询费等应列支到相应的预算科目中; 不允许列支日常手机通讯费(预算批复除外)、日常办公电话费等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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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审核列支的劳务费的支出范围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是否存在有固定收入人员领取劳务的情况; 审核查原则凭证的相关内容(姓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身份证信息、银行账号、领取签字等)是否齐全, 审核劳务人员投入的工作时间与研究任务的匹配性,检查劳务费发放的规范性,关注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劳务费的情况; 严禁以任务名义计提劳务费,列支房租补助等,不支持研究培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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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咨询费 |
审核专家咨询费的列支标准,通过关注专家的相关信息确定列支的合理性,项目(课题)组成员、劳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不得领取专家咨询费; 审核专家咨询费发放程序的规范性、发放手续的完整性、发放原始凭证内容(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工作内容、工作时间、银行账号信息、领取签字信息等)填写的真实性,判断是否在虚报套取专项资金的情况; 专家咨询费为直接发放给进行咨询服务工作的专家个人,不得以任务形式支付给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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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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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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