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产生量少, 该怎么收集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需要依法依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论危险废物产生量的多少。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会遇到危险废物产生量特别少的企业,一年下来也没有多少公斤,面对这种情形该怎么办呢? 为解决上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难处置难的问题,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上海市产业园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平台管理办法》(沪环规〔2019〕4号),依托产业园区的平台力量,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的集中收集程序,预防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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