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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男子和女友分手后还同住一室 明知其已怀孕强行发生关系!

 乙万三 2021-03-19

在辽宁大连工作的男子王某和女子徐娜(化名)曾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吵架分手后还住在一处公寓内。王某酒后强行和徐娜发生了关系。之后又在明知其怀孕的情况下,再次强施侵犯。2021年3月,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刑三年。

1997年出生的王某是吉林榆树人,在大连一家公司工作。

王某和女子徐娜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8月末,两人发生矛盾,之后分手,但是两人仍然同居在大连高新园区一处公寓房间内。

2019年8月31日凌晨,王某酒后和徐娜争吵起来,在徐娜明确言语拒绝并进行肢体反抗的情况下,王某仍强行与徐娜发生了性行为。

2019年9月1日11时许,王某在明知徐娜怀孕并反抗的情况下,强行与她发生性行为。2019年9月2日,王某被警方抓获。徐娜对其行为表示了谅解。大连市高新园区法院一审此案认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强奸妇女,其行为侵犯了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已构成强奸罪。其强奸怀孕妇女,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王某不服上诉,称自己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是在被害人同意下进行的,自己无罪。其律师称,王某和徐娜连续同居九个多月;徐娜报案动机等存疑,应认定为“婚内强奸”。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认为,虽然王某一直否认犯罪,但徐娜指证王某实施强奸行为,再结合王某腰部、肩部的伤痕,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害人对王某称“又对我暴力行为吗,我有点害怕你”等证据,可以认定其犯罪事实。

近日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V眼看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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