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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昵称31227480 2021-03-20

最近,司法局要求律师学习各种依法治国的书籍文件,这种事,对于我这种理论功底特别差的人,本来应该是极大的考验,但是看着看着,竟然还真看出来一些很大的意外收获。

比如在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过程中,就有很大的触动,当然收获也是很大的。

01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果真如此,则国之幸也,百姓之福也。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问题案件,或者说那些陈年冤假错案,大多是因为某些人以某些借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否则,断不会出现疑罪从有、疑罪从挂,甚至无中生有的奇怪案件。

比如频繁出现在报端的亡者归来案件,如果不是个别人以权压法,如何会出现如此奇葩案件,被杀害的人都没死,所谓的杀人犯却已经被枪毙。

再比如,个别地方办案口号——“命案必破”!

完全没有任何科学逻辑性。

世间事多种多样,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任何事情都可能会有例外,不可能只有一种结果。

谁又能保证只要是命案必然能够破案?

答案是:没有人能保证。

但是某些地方竟然就是提出了这种无理的要求显然是某些人以权压法,缺乏最基础的科学精神和法治观念。

02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

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问题是:能完全做到吗?

答案:按照科学的逻辑,任何事都不可能一点意外都不发生,当然包括我们的法治目标。

所以说,目标不可能一点不打折扣的全部实现。但是即便不能百分之百实现,只要上层有这个目标,老百姓就会有奔头,就看到了希望。

就像政府设置了信访途径一样,即便不能百分之百解决问题,倒毕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能将一些棘手问题引流一下,疏导一下,或许就能顺利解决问题。

而如果像鲧治水那样一味围追堵截,显然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更加激化矛盾,引起更大的冲突。

长期以来,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层出不穷、屡见不鲜。

老百姓对此虽深恶痛绝,却敢怒而不敢言,因为几千年的历史告诉他们一个不一定完全正确的道理——官官相卫。

时日长久,法治观念和司法形象在老百姓心目中的位置就会越来越低、摇摇欲坠,直至彻底机毁人亡。

所幸,中央做出来英明决策——坚决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有问题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养奸。

这,就等于是一声丧钟。

丧钟为谁而鸣?

当然是鸣给某些司法蛀虫的。

03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要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曾经有一个法官通过判决书向被告提出了灵魂拷问:受伤老人如果不是你碰倒的,你为何要扶她?

之后,全国人民差不多都对这个法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你如果不是法盲,又如何会提出如此低级的问题?

尽管后来案件结果改判,但是不良后果已经造成,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很难能够挽回。

所以我们就能频繁地在街上看到老人摔倒、摔伤了,却没人敢去扶。

有人被偷、有人被抢,虽有多人看到,却无人愿意挺身而出。

因为他们总会担心一个问题——英雄没做成,反而不但要流血,还要再流泪。

可见,当下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好人有好报,恶人自有法律磨。

慢慢的才真的有可能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04

当然我们也都知道,法治之路绝对一蹴而就,它必然有一个长期且艰难的过程,但是只要我们有坚定的信仰,顽强的毅力,万众一心、排除万难,必然有实现的那一天。

作者:邹玉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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