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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芬:长沙走马楼吴简中的隶书遗韵

 历史探奇 2021-03-22

2019-08-25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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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吴简研究:吴简书法及形制

作者介绍

杨芬,博士毕业于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师从李天虹教授。现为长沙简牍博物馆副研究馆员。专业方向为秦汉三国时期出土简牍文献研究。

一 从典型隶书与俗笔隶书说起

三国两晋是中国文字书法由隶书向楷书过渡的重要时期。长沙走马楼吴简是三国孙吴政权在长沙地区的官府文书,它的书迹不仅反映了孙吴地区文字书法的复杂面貌,也揭示了当时中国文字书法的流行趋势。其中既有仍存遗韵的隶书,初具雏形的楷书,也有清新飘逸的行书,随心急就的草书。本文即就长沙吴简中的隶书,探讨隶书走下东汉创作的颠峰,逐渐为楷书所取代的历史遗韵。但在探讨这一问题前,先须对“典型隶书”与“俗笔隶书”进行区分。

学术界(包括书法史界)一般认为,典型隶书是指用笔多提按变化,波挑鲜明,结体端庄方整,体势稳健的成熟隶书。东汉桓、灵时期,是典型隶书发展的鼎盛时期。最为重要的笔法即是波挑。裘锡圭先生认为:

在抛弃了正规篆文的笔法之后,如果把字写得很快,收笔时迅速提笔,横画和向下方的斜笔很容易出现尖端偏在上方的尾巴。如果把这种笔法“正体化”,八分的挑法就形成了[1]。

其中提及的八分挑法,正是典型隶书的重要特征。但对典型隶书,“就笔法而言当然不仅仅体现在波挑一种特征上,与其有同样性质的掠笔(相当于相反方向的波挑),在向左挑出时,也开始在节奏和用笔上趋向规整。这种掠笔(以后楷书时代发展为'撇’)的特点是上轻下重,类似波挑的动作,只是反了一个方向。……这种掠笔在趋向'规整化’'正体化’的过程中逐渐定型为上轻下重、上细下粗的汉隶特定用笔。”[2]因此,典型隶书在结体上的原则应是:以横竖为主干,以波挑生姿态,字形扁阔,体势开张,横平竖直,笔画匀称,内紧外松,自然茂密,以突出文字中的主笔为要务。

但从考古资料看,汉魏时期,并非所有的隶书都写得工整。一些书手为了求快,将字写得较为草率,就不再去追求笔画的波挑。还有一些时代较晚的隶书作品,受到流行书体的影响,也已褪去了波挑笔法。刘涛先生将这类隶书称作俗笔隶书[3]。俗笔隶书最显著的特点,一般都认为是没有了隶书的波磔。这就造成俗笔隶书与早期楷书很难区分[4]。刘涛先生认为:欲从形态方面区分东汉时期的俗笔隶书与早期正(楷)书,启功先生和裘锡圭先生提到的“新隶书”的重要特征值得注意[5]。这里所谓“新隶书”的重要特征,主要指横画(主要是长横)收笔没有隶波,从书写角度说,就是省略了上挑的笔法。但收笔有无隶波还不是区分俗笔隶书与早期楷书的关键指标。早期楷书与俗笔隶书的横画最为显著的区别在于收笔的顿按,这是早期楷书的一大特点,后来成熟的楷书发展了这种简便实用的顿按笔法。因此,我们区分早期楷书与俗笔隶书,是将横画收笔有无顿笔的下垂形态作为重要标准的[6]。明白了这些,就可以探讨长沙吴简中的隶书遗韵了。

二 长沙走马楼吴简的隶书遗韵

长沙走马楼吴简共10余万枚,其中有字简达8万余枚,如前所说,现存的书迹包括隶、草、行、楷等多种书体,每种书体又因书写者不同而有多种书法,堪称形态繁复,内涵丰富。其中,隶书虽已呈现被早期楷书取代的趋势,但即使是仅存遗韵,其形态也是多种多样的。

(一)刻意装饰的隶书——《黄朝名刺》

这里所谓“名刺”,原名“谒”,类似唐宋的“门状”、明清的“拜帖”[7],是汉魏官吏、文士等互访常用之物品。《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亭长,素易诸吏,乃绐为谒,曰'贺钱万’,实不持一钱。”司马贞《索隐》:“谒,谓以札书姓名,若今之通刺,而兼载钱谷也。”《后汉书·孔融传》:“杨赐遣融奉谒贺进,不时通,融即夺谒还府,投劾而去。”东汉刘熙解释为:“书书称刺,以笔刺纸简之上也。又曰'写倒’,写此文也。书姓字于奏上曰'画刺’。作再拜、起居字,皆达其体,使尽边,徐引笔书之,如画者也。下官刺曰'长刺’,长书中央,一行而下之也。又曰'爵里刺’,书其官爵及郡县、乡里也。”[8]名刺的用途一般比较正式,为了表示对人的尊敬,书法要求都会较高。

长沙吴简中的这枚《黄朝名刺》(图一),为木牍,正背均有文字,正面书法十分精美(背面为习字,此处不录),全文为:“弟子黄朝再拜,问起居;长沙益阳,字元宝。”其中,“弟子”是黄朝的谦称;“再拜”意为拜了又拜,表示对所拜访者的恭敬;“问起居”表示对所拜访者的问候;“长沙益阳,字元宝”是说黄朝为长沙郡益阳县人,表字元宝。

在已经发表的吴简中,这枚木牍是唯一一件书体为典型隶书的作品。整体字形扁阔,体势开张。其中“子”、“再”、“拜”等字的横画,是整个文字的主笔,长而略带波磔。以“拜”字的横笔为例,其横画收笔之处,有一上挑的波尾。而“长”、“元”等字的捺画,波挑飞动,燕尾明显。这些均为典型隶书特征。“再”字的横画,甚至写作夸张性的细长,一掠而过,起笔收笔处均不留余白。主笔作夸张处理,这也是东汉隶书一种常见的书写特点。

“问起居”三字,居于木牍的正中,书写带有明显的美术装饰手法。“起”字的捺画,夸张的拉长,形成典型的燕尾之势。而“居”字的掠画亦相应拉长,收笔之处,笔势一转为弯笔,和“起”字的波捺对称,形成呼应之势。这种结字具有很强的装饰性。单独来看,每个字的结构都失去了平衡,而恰恰就是这种不平衡,打破了文字的静止,不仅使笔画呈现流动之态,而且使整体展现对称之美。还值得注意的是,“起”、“居”二字,向背分时,正是一种夸张的八分遗韵。

这枚《黄朝名刺》的文字自然是经过了精心布局的。文字与留白之处,相互呼应,形成一种空间美。大字均以横画造势,小字列于一侧来点缀空间,使行与行的布白变化加大,营造出隶书严整而优美的审美效果。

这件名刺由于时代明确,功用清楚,文字精美,向为学术界所重视,谈到三国书法,往往被学者引用。刘涛先生分析其为“画刺”之作,认为:一方面有实用性的要求,字迹端正清晰,字形较大,便于别人识认;另一方面,又要求美观,使之具备赏心悦目的趣味。所以,《黄朝名刺》上的隶体,是经过艺术手法加工的隶书样式,应当与一般的俗笔隶书稍有不同[9]。

除了这件《黄朝名刺》外,其它地区也出土过一些三国孙吴时期名刺,如高荣、史绰、朱然等名刺,也具有三国孙吴时期的书法特点。譬如:

《高荣名刺》,木牍,1979年出土于江西南昌阳明东路高荣夫妻合葬墓,据介绍,年代应在公元232~238年间[10],与长沙吴简时代大体相当。名刺上有墨书:“弟子高荣再拜,问起居;沛国相,字万绶。”属于隶书。

《史绰名刺》(图二),木牍,20世纪80年代初出土于湖北鄂城县鄂城水泥厂,时代为吴初[11],与长沙吴简时代接近。其中两枚名刺墨书同为:“童子史绰再拜,问起居。广陵高邮,字浇瑜。”书体既有隶意,又带楷法[12]。从字体看,结字仍较横阔,基本平正,撇捺仍带明显的波意。“高”字的横画细长,还留有波尾。其中,“再拜,问起居”五字的隶态最为明显。但笔画中已经带有明显的楷书意味。长横采用的是明白无误的属于楷法的驻锋按笔。“问”、“居”二字内的“口”字结构,整体是上阔下窄,折笔与楷书亦十分接近[13]。

《朱然名刺》(图三),木牍,1984年出土于安徽马鞍山孙吴左大司马、右军师朱然墓[14]。朱然卒于赤乌十二年(249年),较长沙吴简时代稍晚。三枚名刺,其中一枚墨书:“丹杨朱然再拜,问起居;故鄣,字义封。”刘涛先生评曰:“横画收笔顿按下敛,竖画有垂缩之态,撇笔挺劲,捺画有'三折过’的笔势。折笔方峻呈圭角,而且结字欹侧而显姿态,十分接近后世成熟的楷书。”[15]另二枚:一枚墨书:“故鄣朱然再拜,问起居;字义封。”一枚墨书:“弟子朱然再拜,问起居;字义封。”书法与第一枚完全相同,也十分接近后世成熟的楷书。

这四件孙吴时期名刺,《黄朝名刺》、《高荣名刺》属隶书,《史绰名刺》、《朱然名刺》已属早期楷书,其中,《朱然名刺》的楷书水平最高也最为成熟。这一方面是因为《朱然名刺》时代稍晚,经过时间的积淀,楷书的笔法更为进步;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朱然在吴国地位崇高,是士族最上层的代表,他的名刺的书写相应也更为精整。名刺是官吏、文士等互访的用品,其书法反映了当时的书写规范和审美标准。尽管当时从下层胥吏到上层士族,都已流行楷书,但名刺或许还会使用隶书,刻意做出古拙感及强烈的设计和装饰意味。因而并不能从名刺的隶书意味来判断当时的流行书体。譬如《黄朝名刺》背面有习字,虽然书写潦草,手法拙劣,但可以看出,横画收笔未有顿按,是在刻意模仿正面文字的隶意。

(二)不太经意的隶书——胥吏文书

长沙吴简通篇都为隶书的情况已经很难见到,见到的多是带有隶味的早期楷书。早期楷书在三国时期的孙吴,其流行趋势已经势不可遏。刘涛先生曾经这样指出:“东吴的楷书,面目多端,无论士流所书还是胥吏所写,无论他们的楷书书法水平如何,察其笔画,初具欹侧之态。许多左右结构的字,往往呈现左高右低之态,既不'平头’,也不'齐脚’,这样的结构,呈现向右下倾斜的态势。虽然当时吴国的楷书还或多或少地夹杂隶笔,但楷书的流行已是趋势。”[16]我们可以看看长沙下层胥吏写的不太经意的隶书。

(1)书写整饬的《田家莂》木简

《田家莂》全名为《嘉禾吏民田家莂》(图四)[17],形制非常特殊,长、宽都在49.8-56、2.6-5.5厘米之间,比一般长一尺(约相当于23.1厘米)的简牍形制大得多,故习惯上都称作“大木简”。“莂”是一种可以剖分的契约文书。东汉刘熙解释说:“莂,别也,大书中央,中破别之也。”[18]即指在劵书上,大写一个字,将这个字从中央破开,一分为二。《田家莂》的天头部分,都有一个相似的线条符号,这种符号不是为了装饰,而是有实际作用的。这个线条实际就是符号化的“同”字。“莂”被剖开,一分为二,或者一分为三,“同”字符号也被分成相应的几份,当原来被剖开的部分重新拼合时,“同”字线条也可合在一起。我们现在说的“合同”,实际上就渊源于此。《田家莂》所记内容包括土地的数量,须向官府交纳钱粮、布匹等赋税的数额,还有田户曹史审核签署等。

《田家莂》的文字布局大多相似。木简上端正中书写一行文字,十分醒目,为大字。其下文字分多栏书写,为小字。综合考察《田家莂》的书法,其书写者受到当时书写习惯的影响,明显采用了楷书的笔法,楷书特点也是很明显的。首先,《田家莂》中的大字尽管保留了隶书的横阔之势,横画较长,但大多已经褪去了隶书的波磔。其次,这些横画不再是隶书的横平,而是已经形成了欹侧之态,左低右高,呈倾斜状。再次,这些横画不是波尾收笔,也非平出收笔,而是以顿按收笔。《田家莂》正文分栏书写的小字,楷书意味就更强了。书手在无意运笔中,会出现“钩”的笔画,如“布”字等。尽管不是每个“钩”画均能规范的运笔,往往还是多以慢弯行笔。但正是这种无意识的行为,说明了楷书笔法的萌生。

图四:《嘉禾吏民田家(五枚)

但三国时期的楷书一定会带有明显的隶意。即便是号称“楷书之祖”的钟繇,他的楷书也没有形成严格的定式,笔画使用带有强烈的随意性。《田家莂》亦然,书写整饬,隶书遗韵十分明显。《田家莂》中残留隶意最显著的是木简上端正中的独行大字。从整体结构而言,竖短横长,结字呈横张之势明显。这种横阔的结构特点,较之钟繇楷书留有更多隶味。有些文字还保留了隶书的波磔。最为明显的就是“凡”字,其末笔的收笔,形成长长的尾巴,正是隶书中燕尾的表现,使得该字重心右移,这与讲究结字平正的楷书颇不相同。其中的方折,多为塌肩,成为运笔滞重的慢弯。并且,楷书的“钩”笔较少出现。

《田家莂》的书法由于存在隶法与早期楷法的杂糅特点,因而也受到了书法界的关注。刘涛先生对其中“弹溲丘男子潘砀”和“南彊丘男子聶仪”二莂的书法特点进行过讨论,他认为:前件“楷书因为饶多隶意而字形横张,结体平稳。由此可见,当是下层胥吏写的楷书,并不是成熟的楷法,运用隶式却得心应手”。后件“楷书是另一种样式,竖画和撇画都是入笔顿按,收笔锐出;横画入笔尖细,收笔重按。这样的笔形,在年代相近的魏晋文书中可以看到,在公元5世纪的写经书迹中还可以见到。这种写法,是王书'一拓直下’之法的滥觞。但该简的楷书结字,仍然缺乏整肃感”[19]。实际上,全部《田家莂》的书法大致都是如此。

(2)行笔流畅的户口簿籍竹简

长沙吴简中,有不少“户口簿籍”竹简(图五)[20],书法虽然流畅工整,主要仍属早期楷书,但仍带有一些浓厚的隶书味道。其隶意主要表现在:(一)尽管波磔褪去,但是一些横画、捺画、竖画的收笔粗壮,形似燕尾,如“七”、“人”、“足”等字,皆是如此。(二)横画较长,结字扁平,如“二”、“三”等字,其第二、第三横画左右两边基本不留余白。(三)同样没有形成行笔迅速的钩画,如“子”、“事”、“蔡”等字,说明还保留着隶书平挑慢出的笔法。(四)掠法还未转变为尖撇,如“户”、“库”等字,说明还保留着隶书的书写速度。

(3)布局规整的官府文书木牍

长沙吴简中,有不少官府文书木牍,书法虽然布局规整,但遗留的隶意,不仅不同木牍存在轻重不同,就是与前揭《田家莂》木简、“户口簿籍”竹简也存在轻重不同。先谈前一不同。刘涛先生曾对《录事掾潘琬白为考实吏许迪割用余米事》(图六)与《劝农掾番琬白为吏陈晶举番倚为私学事》(图七)两枚官府文书木牍的书法进行过点评[21]。他认为:前者“作楷书,不苟草,横画具有左低右高的倾斜,收笔顿按;纵向笔划引长,大多有斜度;转折处,转圆折方。其楷书的隶意少,但结字不整饬。”后者“楷书的隶意多,字形方广,结体就比较整饬。”[22]也就是说:前者楷意较浓,结字已从横势变为纵势;后者隶意较多,结字仍是横势模样。但说前者楷意浓,并不是说前者就完全没有隶意。整体来看,此类官府文书木牍书法都留有隶意,只不过轻重不同罢了。其隶意具体表现为:字形多为方广,不如楷书平正匀称。末笔的“捺”画依然是主笔,略粗壮。横画平直,并非完全的楷书的欹侧之态。

图六:《录事掾潘琬白为考实吏许迪割用余米事》

再谈后一不同。一般来说,文字书法的使用,与其载体、内容及书写者等有一定的关系。有关专家整理武威汉简时,对汉代使用篆、隶、草三种书体,与其载体、内容及书写者的关系,作过相关论述。其言曰:

一是篆书,继承秦代用于刻石、刻符的金石文字。用于高级的官文书和重要仪典的书写,如天子策命诸侯王,如武威磨嘴子其它墓出土的柩铭,如官铸铜器上的铭刻,如汉碑题额,以及《说文解字》大部分的正文。二是隶书,继承秦代权量上的文字。……用于中级的官文书和一般经籍的书写,如天子尺一诏书,如武威简本《仪礼》和王杖十简,如熹平石经。三是草书。……用于低级的官文书和一般奏牍的草稿,如永元器物簿以及敦煌、居延所出汉简之草率者[23]。

吴简官府文书木牍遗留隶书笔意与前揭《田家莂》木简、“户口簿籍”竹简轻重不同,也应与其载体、内容及书写者等有一定的关系。譬如《田家莂》木简,是一种“破莂保据”的券书,也就是说是一种凭据文书,不仅带有官方色彩,而且具有法律性质,因此,书写不能太过随意,需要保留较多传统隶意,以表示庄重。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书写者,也就是经过严格书写训练的下层胥吏,在三国时期,面对文字书法的急剧变化,也免不了会受时代大环境的影响,在书写中掺入楷书笔法。至于“户口簿籍”竹简,是各级政府需要存档的重要资料,为了表示庄重,书写者在抄录时,也是需要保留较多传统隶意的。保留较多传统隶意,不一定是出自书写者的刻意,恐怕是出自书写者的一种书写习惯。

图七:《劝农掾番琬白为吏陈晶举番倚为私学事》

(三)随意率性的隶书——大字隶书

我们通过对长沙吴简书法的考察,发现隶书在大字中使用更多,签牌应为其中之一。这里举出四枚签牌:前两枚“诸曹”签牌和“右仓田曹”签牌为正面图版;后两枚“库”签牌为正背二面图版(文字可以连读)(图八)。释文如下:

诸曹:二年三月所言府众期钱米杂物草刾事(10-99)。

右仓田曹:列嘉禾二年贫民贷食米种领入所付授吏姓名及收息未毕斛数本事(10-97)。

库:吏殷连起正月讫四月卅日所受嘉禾二年古麻莂(10-106正背)。

库:吏殷连起嘉禾元年七月讫三年三月卅日所受嘉禾元年杂皮莂(10-108正背)

其中“诸曹”中的“曹”字,横画细长,左右抵边,基本不留余白,是典型的隶书笔法。“诸”与“右仓田曹”、“库”等大字,也是横画细长,字形扁阔,写得简率和富有隶意。特别是“库”字,还在横画收笔处刻意留下上挑的波尾。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标题的“诸曹”、“右仓田曹”、“库”等大字写作简率的隶书之外,正文的小字保留的隶书遗韵明显不如大字,已经属于早期楷书或行书了。当然,需要强调的是,即便是标题的那些隶意浓厚的大字,有些横画,尽管刻意拉长,制造出字体扁平的效果,但其运笔也已经是楷书的体势了。

图九:《君教简》

长沙吴简除了签牌的标题大字,还有一些官府文书木牍的大字也保留了相应的隶书遗韵。譬如《君教简》(图九)上面的“君教”二大字,隶书味道明显较浓;而下面的几行正文,字体稍小,大多属于早期楷书。回想前面介绍《田家莂》时,也谈到上面大字的隶味较下面小字浓厚。不禁让人想到历代碑刻多用篆体大字书写碑额的传统。因为碑额写在碑首,以标题出现,装饰性强,需要用古拙的字体来书写,以表示庄重。签牌、《田家莂》、《君教简》等木牍上面的大字,比正文中的小字保留更多的隶意,用意应与历代碑刻相同。

三 吴简隶书与其他书迹的比较

长沙吴简的隶书遗韵,通过前面的介绍,可以说已经大致清楚了。但长沙吴简的隶书遗韵,在中国文字书法发展史上,应该给予什么定位,却还需要与其他书迹进行比较,才能说清楚。前面在探讨吴简《黄朝名刺》书法时,已将《黄朝名刺》的书法,与同一时期出土的高荣、史绰、朱然等名刺的书法,进行了简单的横向比较。这里接着进行横向比较。

谈到三国时代的书法,不能不再一次提到“楷书之祖”钟繇。前面已经谈到钟繇的楷书留有隶味。其实,这一看法,自古就有。唐太宗御撰《晋书·王羲之传论》先说:“钟虽擅美一时,亦为回绝,论其尽善,或有所疑。”接云:“但其体则古而不今,字则长而逾制,语其大量,以此为瑕。”其中“古而不今”,即是说钟繇的楷书还残留隶书的笔意;“长而逾制”,则是说钟繇的楷书因欲突破隶书的羁绊写得过长又不合楷书的体制。黄惇曾对钟繇楷书这样分析:

除去仍留有隶书的扁平形态特征外,已经是十分成熟的楷书了。……楷书脱去隶书的影响,最突出的是表现在横画波磔的削减和三过折法的出现。《荐季直表》与《贺捷表》上的横画已明显地削减了波磔之势和运用了一拓直下的三过折法。……与以后王羲之的楷书相较,其用笔稍见滞重,横画多取平势,欹侧不及王羲之强烈。与波磔反方向的掠笔尚存隶书遗韵,主笔横画写得较长,也应视为隶书强调横势的一种特征。这些特征被后人视为钟繇楷书的风格而备受重视[24]

宋佚名《宣和书谱》称钟繇的《贺捷表》“备尽法度,为正书之祖”[25]。实则钟繇的《宣示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楷书艺术的鼻祖。尽管如此,《宣示表》(图一〇)第4行“所”、第5行“再”等字,均属“古而不今”者;第5行“量”、第11行“其”等字,均属“长而逾制”者。

图一〇:钟繇《宣示表》(南宋贾似道刻本)

长沙吴简书法与钟繇书法时代相同,自然也会受大环境的影响,楷书笔意中带有隶书遗韵。如属于官府文书木牍的《劝农掾区光条列州吏父兄子弟人名年纪文书》[26](图一一)的楷书笔意中就保留了较多的隶书遗韵。具体分析:(一)结字主体还是横势,一些字的横画较长,如“区”、“光”、“年”、“应”、“有”、“坐”等字,明显受到隶书笔法的影响。(二)横画写得平直,即常言的取平势,并未见到楷书的欹侧之势。(三)一些文字的转折笔画,采用的仍是慢弯收笔,保留了隶书的滞重特点。(四)楷书的“撇”笔,如“为”字,采用的仍是隶书的“掠”法。(五)楷书的“点”、“折”等标志性笔画,采用的也基本是传统的隶法。总之,该木牍似较钟繇的《宣示表》保留更多的隶书遗韵。这并不值得奇怪,钟繇作为“楷书之祖”,其书法自应具有更为强烈的变革创新意识。

图一一:劝农掾区光条列州吏父兄子弟人名年纪文书

谈到三国时代的书法,还不能不谈《谷朗碑》(图一二)。该碑全称《吴故九真太守谷府君之碑》,末帝孙晧凤凰元年(272年)立,书法介乎隶、楷之间,故历来就有隶、楷之争。清人严可均谓其“隶法不恶,刻手极拙”[27]。康有为称其“古厚”,为“真楷之极”,认为“由隶变楷,足考源流”,属于“上为汉分之别子,下为真书之鼻祖者也”[28]。刘涛先生对《谷朗碑》也有精彩分析:

其笔体的确不是典型的隶书。它的笔画厚,隶书特有的翻挑飞扬之态,流动活泼之势都隐没不显了;部分横画,有了左低右高的倾斜;一些短撇,方头锐尾。这些迹象大概就是康有为看中的“由隶变楷”的证据。……结字,舍方取长,这本是汉末以来隶书结体形态的变化趋势,但……横平竖直的字态构架却失去了整饬的风度。它的笔体,似乎依违于隶、楷之间,似隶似楷,所以康有为认定这种变态隶书“上为汉分之别子,下为真书之鼻祖”。……(但)说它是“汉分之别子”似无不可,称它为“真书之鼻祖”则与实情相悖。……书写者本人并没有求“变形”的“创新思维”,他只是遵从时尚用隶书写碑以显庄重,因为隶书的书法写得不好,才出现了这种不自然、不标准、不伦不类的隶式[29]

《谷朗碑》的时代虽然晚于长沙吴简,但因为是碑刻,书写者刻意避开俗写楷法的影响,营造刻碑所需要的隶味,故而遗留了比吴简书法更多的隶书笔法。

此外,还有2003年,郴州苏仙桥出土的吴简。这批郴州吴简主要为官府文书,时间在孙吴大帝孙权赤乌二至六(239~243)年间[30],与长沙吴简性质相同且可以衔接。文字书法也与长沙吴简十分接近,虽然多为书写工整的早期楷书,但其间也保留了较多的隶意(图一三、图一四)。

横向比较完毕,还可以进行纵向比较。可供比较的材料,主要有:

(一)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

2010年,长沙五一广场出土了一批东汉简牍,性质主要为官府文书,时间最早为章帝章和四年(90年),最晚为安帝永初五年(111年),大致属于东汉早中期[31]。这批东汉简牍出土地点与吴简发掘地点虽然近在咫尺,但由于时代相隔较远,文字书法差异较大。当时还是典型隶书盛行时期,绝大部分文书的隶书结构都较平正,波挑分明,具有明显的隶书特点(图一五)。但也有极少部分文书属于俗笔隶书,写法较为草率,出现了楷化的写法(图一六)。这是值得研究者注意的一个倾向。

图一五: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一

图一六: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二

(二)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

2004年,长沙东牌楼出土了一批东汉简牍,性质主要为邮亭文书[32],时间最早为灵帝建宁四年(171年),最晚为灵帝中平三年(186年),基本属于东汉晚期[33]。我们知道:长沙吴简时间最早为东汉灵帝中平二年(壹·9831)[34], 最晚为孙吴大帝孙权嘉禾六年(237年)[35]。这两批简牍均为长沙五一广场周围出土,地域接近,时代接近,其文字书法自然也应有很强的衔接性。

图一七: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诤田自相和从书》(5)

长沙东牌楼官府上行文书使用的一般都是庄重典雅的典型隶书。如编号为5的著名的《诤田自相和从书》(图一七),不仅字形横扁,结体平正,还有明显的“蚕头燕尾”式隶波。“李”、“盗”、“与”、“尽”等字的长横,都是露锋起笔,顺势横过,前细后粗,收笔处上挑。“升”、“复”、“从”、“力”等字的竖撇,常写作弯撇,与波捺形成对称和平衡,并突出主笔的风采。这件上行文书,书写技巧娴熟,运笔速度较快,表明典型隶书仍然属于当时的流行书体[36]。当然,长沙东牌楼官府文书中,也有带有浓郁隶书笔意的早期楷书,具体特征是:横画收笔有显著的顿按,撇笔是直劲的尖撇,结字有斜侧之势,字形纵长。刘涛、王素两位先生已有详细介绍[37],这里就不赘述了。

长沙吴简官府上行文书中很难找到典型隶书,有的多是俗笔隶书和早期楷书。如《都市史唐玉白为收卖估钱事》(图一八),也是上行文书,使用的就是带有隶书笔意的早期楷书。具体特征是:结字不再横阔,渐显方正。横画收笔有按顿。常见的“月”、“日”等字,折画的顿笔十分明显。“客”、“民”等字的“钩”画也已经出现。等等。这也代表了当时的流行书体。

图一八:《都市史唐玉白为收卖估钱事》

我们通过纵向比较,不难发现,从东汉晚期到三国孙吴早期,经过大约半个世纪的演变,官府文书的文字书法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东汉晚期,官府文书中还有典型隶书;而三国孙吴早期,官府文书中就已经见不到典型隶书了。东汉晚期,早期楷书带有浓郁的隶书笔意;而三国孙吴早期,早期楷书带有的只能说是淡淡的隶书遗韵了。同是长沙地区,短短半个世纪,文字书法就发生了如此重大的变化。这说明,传世文献所说汉末魏初,中国的文字书法发生了重大的变革,是值得相信的。

(三)郴州苏仙桥晋简

2004年,郴州苏仙桥出土了一批晋简,性质主要为官府文书,有元康、永康、太安等年号,均为晋惠帝年号,时间在公元300年前后[38],基本属于西晋中期,与长沙吴简可以遥相承续。郴州晋简与长沙吴简比较,文字书法的隶意就更少了。尽管有的字形仍显宽扁,但其横画的欹侧,收笔的顿按,在使用上比之长沙吴简更为流畅和成熟。从楷书来说,隶法已基本去尽,楷法已相当成熟。文字书法的整体特征是:(一)在结字上已易扁为方,其中,楷书的结字更为紧凑和停匀,变化也更为丰富。(二)掠笔残留的隶书笔法,已完全由楷书的尖“撇”替代,几乎再也见不到翻挑(图一九、图二〇)。与王羲之楷书成熟笔法相当接近,只是还未形成隋唐严整风度而已。

图一九:郴州晋简一

图二〇:郴州晋简二

四 小 结

如果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可以告诉我们:虽然典型隶书在当时仍然属于文字书写的流行书体,但带有浓郁隶书笔意的早期楷书也已呈现一定的流行趋势。这一时期的书风不仅包前,而且孕后——不仅是秦汉旧书风的重要转折时代,也是魏晋新书风的重要源头所在[39]。那么,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告诉我们的则是:典型隶书已从东汉的高峰上跌落下来,带有隶书遗韵的早期楷书已是当时文字书写的流行书体。无论是传世的法帖和碑刻拓本,还是出土的简牍和纸本文书,都说明三国时期楷书已经孕育出来,三国时期是楷书开始形成的重要时期。

注释

[1]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79页。

[2] 黄惇:《秦汉魏晋南北朝书法史》,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9年,第45页。

[3] 刘涛:《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的书体、书法与书写者》,《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78~79页。按:赖非称之为通俗隶书,认为:通俗隶书类型指在点画的形态特征上没有典型的波挑,在体势上仍保持隶书的基本特征,即无波挑隶书。这类隶书的典型笔画朴实、简捷、径直、通俗,是一种以实用为主的隶书。参阅:《书法类型学的初步实践》,深圳金屋出版公司,2003年,第33页。

[4] 学者对早期楷书有不同的称谓,或作“通俗楷书”,或作“魏书”。不仅如此,对早期楷书与俗笔隶书的特点区分也有不同的认识,对其通行使用的时期也有不同意见。裘锡圭认为:“尽管楷书在汉魏之际就已形成,但是在整个魏晋时代,使用楷书的人却一直是相当少的,恐怕主要是一些文人学士。当时一般人所用的仍然是新隶体或介于新隶体和早期行书之间的字体。”参阅:《文字学概要》,第92页。刘金锋认为:“通俗隶书向通俗楷书的转变过程中,反映到东晋时期,楷书因素还是处于量的积累。当然期间也有通俗楷书的出现,但不是主流。”参阅:《两晋隶书的初步研究》,山东艺术学院硕士论文,2011年,第30~31页。

[5] 启功、裘锡圭将俗笔隶书称作“新隶书”。启功认为:横画起笔无“蚕头”,收笔无“燕尾”,这类字迹是当时的“新俗体”、“新隶书”,实是后世真书的雏形。参阅:《古代字体论稿》“八分”条,北京:文物出版社,1964年,第30~31页。裘锡圭认为:“大约在东汉中期,从日常实用的隶书里演变出一种跟八分有明显区别的比较随便的俗体。在东汉后半期,虽然士大夫们相竞用工整的八分书勒石刻碑,一般人日常所用的隶书却大多已经是这种俗体了。上述这种俗体隶书在很大程度上抛弃了收笔时上挑的笔法,同时还接受了草书的一些影响,如较多地使用尖撇等,呈现出由八分向楷书过渡的面貌。……为了区别于正规的隶书,我们姑且把这种字体称为新隶体。”参阅:《文字学概要》,第89~90页。

[6] 刘涛:《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的书体、书法与书写者》,《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第79页。刘金锋在其硕士论文中也谈到了早期楷书的特点:“横画由原来的平直变为略右上倾斜,且有提按顿挫的笔法,体势变平正为奇侧,具有楷书意味,用笔仍保留隶意,偶尔带有波挑的痕迹,书风古拙朴厚,是由隶而楷的书体。”参阅:《两晋隶书的初步研究》,第9页。

[7] 王素指出:“长期以来,一直认为现在通行的'名片’,西汉称'谒’(或称'名谒’),东汉称'刺’(通称'名刺’)。最近几年,这种见解开始有所变化。实际上,'谒’类似唐宋的'门状’、明清的'拜帖’,'刺’才类似现在的'名片’,二者也确是有区别的。”参阅:《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概述》,原载《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73页,修订收入《汉唐历史与出土文献》,北京:故宫出版社,2011年,第137~138页。

[8] [东汉]刘熙:《释名》卷六《释书契》,丛书集成初编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9年,第97~98页。

[9] 刘涛:《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1页。

[10] 江西省历史博物馆:《江西南昌市东吴高荣墓的发掘》,《考古》1980年第3期,第226~227页。

[11] 鄂城县博物馆:《湖北鄂城四座吴墓发掘报告》,《考古》1982年第3期,第267页。

[12] 黄惇认为:字体为当时流行的楷书,这种楷书的横画中,还保留着长长的波挑,但除这种来自隶书母体的用笔外,其他用笔已是楷书的规范了。参阅:《秦汉魏晋南北朝书法史》,第164页。

[13] 刘涛认为这件名刺是隶书,带有明显的楷书笔意。参阅:《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第62页。

[14]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安徽马鞍山东吴朱然墓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第3期,第1页。

[15] 刘涛:《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第63页。

[16] 刘涛:《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第64页。

[17] 此五枚木简,从右到左,编号为5·10、4·392、5·160、5·498、5·950。见: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嘉禾吏民田家莂》,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

[18] [东汉]刘熙:《释名》卷六《释书契》,第97页。

[19] 刘涛:《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第64页。

[20] 此十四枚竹简,从右到左,编号分别为:壹·10509、壹·10519、贰·1568、贰·1571、贰·1576、贰·1588、贰·1637、贰·1685、贰·1694、贰·1701、贰·1709、贰·1849、贰·1877、贰·1959。见: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简牍博物馆等编:《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贰],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2003年。

[21] 按:这两枚木牍的定名,采自:王素:《长沙走马楼三国孙吴简牍三文书新探》,《文物》1999年第9期,第43~50页;王素:《长沙走马楼简牍研究辨误》,《考古学研究(五):庆祝邹衡教授七十五寿辰暨从事考古研究五十年论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973~978页;王素、宋少华:《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的新材料与旧问题——以邸阁、许迪案、私学身份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09年第1辑,第1~26页。刘涛的定名:前者为《奏许迪卖官盐木牍》,后者为《奏陈所举私学木牍》。出处见下注。

[22] 刘涛:《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第64页。

[23] 甘肃省博物馆等:《武威汉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64年,第72页。

[24] 黄惇:《秦汉魏晋南北朝书法史》,第182页。

[25] [宋]佚名著、顾逸点校:《宣和书谱》卷三《正书叙论》,上海书画出版社,1984年,第19页。

[26] 按:该木牍的定名,采自:王素:《长沙吴简劝农掾条列军州吏等人名年纪三文书新探》,《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5辑,武汉大学文科学报编辑部,2009年,第1~18页。

[27] [清]严可均:《铁桥金石跋》,[清]刘世珩辑:《聚学轩丛书》第3集第8册,广陵古籍刻印社据清光绪中贵池刘氏刊本重印,1982年,第10页。

[28] 康有为:《广艺舟双楫》,《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805、809、816页。

[29] 刘涛:《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第55~57页。此外,还有一些见解。譬如:张光宾认为《谷朗碑》书法为:汉末接近楷法的隶书,很有汉魏间简牍上书写体的意味。参阅:《中华书法史》,台北: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67页。黄惇则认为:《谷朗碑》虽存隶意,却在体势、用笔中已含大量楷书成分是可以肯定的,其刻手在刊刻时掺入较多的民间书写方法也是可能的。参阅:《秦汉魏晋南北朝书法史》,第160页。

[30]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郴州苏仙桥遗址发掘简报》,《湖南考古辑刊》第8集,长沙:岳麓书社,2009年,第95页。

[31]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南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发掘简报》,《文物》2013年第6期,第16页。

[32] 王素:《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概述》,原载《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69~77页,修订收入《汉唐历史与出土文献》,北京:故宫出版社,2011年,131~144页。

[33]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东牌楼七号古井发掘报告》,《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8页。

[34] 罗新:《走马楼吴简整理工作的新进展》,《北大史学》7,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36页。

[35]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嘉禾吏民田家莂》上册,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30页。

[36] 另参:刘涛:《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的书体、书法与书写者》,《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第81~82页。

[37] 刘涛、王素主编:《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书法艺术》,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年。

[38]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郴州苏仙桥遗址发掘简报》,《湖南考古辑刊》第8集,102页。

[39] 刘涛:《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的书体、书法与书写者》,《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第98页。

原载于《中国书法》2014年第9期。感谢杨芬先生授权发布。推送版文字有出入,引用请查阅原文。

专辑策划:戴卫红、徐畅

编辑:韩玄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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