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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法规阻却事由——自由不被限制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何处春江无月明 2021-03-25

除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还有其他超法规责任阻却事由。

超法规责任阻却事由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① 社会当中伦理道德所鼓励的行为  ② 被害人承诺

①社会当中伦理道德所鼓励的行为:简而言之,一个行为被社会伦理道德所鼓励的,那这个行为就一定不是犯罪。就像是在上一章紧急避险中提到过的,居民楼着火了,我看到二楼有个小婴儿,由于火太大,我冲不出去,就只好把小婴儿从二楼扔下去。表面上我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但是我把小婴儿扔下去的行为是伦理道德所鼓励的。因为如果我不扔,小婴儿很大概率会被烧死。所以我的行为绝对不是犯罪。

②被害人承诺:如果一个行为对某些法益存在侵害,那么被害人的承诺可以作为责任阻却。

但是要注意的是,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要有处分的权限。

社会法益是不能被处分的,得到患者同意的非法行医行为依然构成犯罪;我是一个法官,张三找到我说,大哥我是一个作家,我想写一份监狱报告性文学,能不能帮我个忙,判我两年。我说好啊,这个忙我必须帮,我顺手把他判了两年。问我是否犯罪?这显然构成徇私枉法罪,因为社会法益是不能够被处分的。

个人法益也并不是都能处分,只有轻微的个人法益才能处分,重大的个人法益不能处分,如生命权,重大身体自由不能被承诺。所以在我国积极安乐死不被允许,因为你不能承诺生命权。这也体现了法律尊重生命这个原则。现在社会压力大,很多人想找个地方发泄压力,于是张三开了个解压馆,5000块,接受顾客的殴打。第二天李四进到馆里,扔给张三10000块问张三可以吗,张三说大哥你随便打,能把我打倒在地再送你一拳。结果李四一拳下去把张三的肾打爆了直接成了植物人,李四构成故意伤害罪。你说张三不是都说同意打了吗,被害人不是承诺了吗?但这是重大伤害,张三无权处分。

自由是要被限制的,如果自由不被限制,如果重大的个人法益能够被承诺,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我50万买你一根小拇指。

你说,不行,我是有尊严的。

我说加个零,你有些犹豫,但还是说,你不要污蔑我,我是有尊严的。

我说再加个零,外加送你深圳两套房,反正缺一个小拇指也不会有多大影响

你直接说成交,当场就把小拇指给割了下来。

你的身体真的属于你自己吗?你觉得你的身体属于你,但其实又不属于,因为如果完全属于你的话,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这种情况下,法律到底是限制了你的自由,还是在保护你的权益不受你自己任意的支配?

自由需要受到伦理规范的约束。穆勒在谈到提倡自由时,他始终认为当允许个体拥有完全的自由,人的自由会把人引向高尚。

当你拥有无拘无束的自由,自由到底会把你引向高尚还是卑劣?

我至少个人知道,当我的自由不受约束时,我是如此倾向于做卑劣的事情,虽然我内心向往高尚,但我的选择从来都是卑劣的。

自由不能以彻底放弃自由为代价。

张三是个人贩子,一名农村妇女对他说,大哥求求你把我卖了吧,把我带到北京,这里实在是太脏了,太穷了,我想过上一个好的生活。

结果张三把这个女子卖到了北京。到了北京之后女子连声说谢谢大哥。一分钱没拿,还帮张三数钱,说大哥请拿好。过了两年又遇到张三,她说北京太苦了,求求他能不能把她卖到美国。

张三得到了被拐妇女的同意,会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吗?当然构成,还是那句话:

自由不能以彻底放弃自由为代价。

当你把自己卖了,你已经彻底放弃了作为自由成立的条件。你已经没有自由了。

被害人承诺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①被害人有承诺能力  ②只能事前承诺,不能事后承诺  ③强迫承诺是无效的,必须是承诺者表示的真实意思  ④推定承诺

①被害人有承诺能力:例如:未满14岁的少女不能承诺性权利

②只能事前承诺,不能事后承诺,因为如果时候承诺有效,那就会导致国家的追诉权会受到被害人意志的作用。

③强迫承诺是无效的,必须是承诺者表示的真实意思:我把你表抢了,这直接定抢劫罪,因为不可能产生有效的承诺。

复杂的是存在欺骗,有些欺骗会导致同意无效。欺骗是比较常见的,有些欺骗是被禁止的,而有些欺骗是被社会生活所允许的。

还有一种情况:没有欺骗,而是被害人陷入到了认识错误,但是行为人不知道,问行为人构不构成欺骗,或者说这个同意是否有效。

1.张三误以为马路灯光反射到室内的是火光,情急之下找不到钥匙,恳请路人李四破门帮忙灭火,李四照办。这个案件中,被害人本身出现了重大误解,但问题在于行为人不知道,所以承诺是有效的

2.如果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搞错了,但行为人故意利用被害人的错误,这个时候承诺是无效的。真实的案件:三个人去旅行,一对恋人加上这对恋人的共同好友。结果两个男的在楼下喝酒,女朋友在楼上睡觉,张三是男朋友,李四是共同好友,两人喝着喝着张三说李四你去我房间拿个东西,李四就去他们房间拿东西。进入房间后女的以为谁来了呀?以为自己男朋友来了,而李四知道她搞错了,但他依然利用这个错误将计就计,跟女方发生了关系。李四当然构成强奸罪,因为他利用了对方的错误,这是典型的强奸罪。这个承诺是无效的。

④推定承诺:被害人并没有现实性的承诺,但是从社会一般观念可以推定,如果被害人知道真相的话是会同意的。我发现邻居家已经着火了,我破门而入灭火,很明显我表面上已经符合了故意毁坏财物和非法侵入住宅的构成要件,但我不构成犯罪,这是推定得到了邻居的承诺,可以排除犯罪性。

区分危险的接受与现实的承诺。

危险的接受其实是对可能性的一种认可,而不是对结果的一种认可。

举一个典型的例子,张三去一夜情,结果对象说大哥不好意思,我有性病。张三说没事。最后张三感染了性病。那么在这个情况下可不可以说是得到了被害人的承诺而造成了伤害?不可以,因为张三只是认可了感染的危险,而不是接受了感染的结果。所以张三的承诺无效,这个只是危险的接受。

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是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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