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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精英不懂权利?

 z55j03b55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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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网络上看到两位著名作家的文章。他们的文章风趣有味,跌宕起伏,美中不足的是不能区分权力和权利,实在令人吃惊!因为,这不是一般的错误,而是一代人的硬伤,说明他们和造就他们的环境缺乏权利意识。

权利是生命的属性,是一个人与生俱有的,是个体生存的前提。每一个人不论老少、男女、强弱、民族、文化高低,都有自己的权利。即使大家缺乏权利意识,权利依然在哪儿!

权利意识是文明社会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宪法和法律的核心任务就是捍卫个体权利,这也是立宪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权利没有大小和高低之区别,人类的权利和尊严一律平等。比如,吃饭、喝水、呼吸、排泄、说话、行走,爱和被爱,一律平等。比如,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比如,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都有不恐惧权利,都有不违法不受追究的权利,都有劳动权和休息权!

有人说天赋人权,有人说宪法规定了人的基本权利,有人说权利就是人性,有人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全部正确!

权力是一种强制力、约束力、管理力。我们一般指的权力是公权力,比如政法机关的执法权,教育部门的教育权,税务部门的税务管理权,等等,等等。因此,权力不是人人皆有,只有特定人群才拥有权力。

权力是一种职务行为,是职责所在,也是身份的象征。因而权力有大小、高低之区别。我们往往用秤砣和天平来象征权力。在木虫看来,一个人不能构成权力,只有群体中才能构成权力。

权力实际是一种代表权。也就是全体社会成员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出让给某些他人,让他们代表自己行使管理和执法行为。

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委托,法律的规定,上级的授予。因此,权力必须装进笼子,必须接受社会的监督,权利的制约,法律的约束。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失控的权力会危害社会和权利。

故此,权利是目的,权力是手段。权力是为了维护权利的!不论是政府机关,还是公务员,不论是执法部门,还是执法人员,最终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为人民服务本质是捍卫人民权利的!

人民是主人,因为人民拥有权利。国家工作人员是公仆,因为他们拥有人民授予的权力。正是权力和权利的关系,构筑了主人和公仆的关系。任何以权谋私和利用权力伤害权利的事件,迟早被文明社会抛弃。

没有权利意识,或不明白权利的本质和来源,很难成为一个现代公民!

其实,本人在过去的文章中,已多次阐述这些基本观念,枯燥乏味,不讨喜欢。今天,在此不惜耽搁大家的宝贵光阴,再次阐述,还希望权利意识能够深入人心,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共识。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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