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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开讲 | 手中有“戒尺”, 心中有“关爱”

 岁月如歌299 2021-03-28

郝朝阳

北京市朝阳区第二实验小学校长

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实施。惩戒规则能否成为教师依规适度行使惩戒权的“底气”吗?教师如何把握好教育惩戒的度?学生与家长们能接受配合吗?能否通过“小惩大诫”真正促进学生的成长?……在现实中,教育惩戒的实施具有复杂性,“惧用”和“滥用”现象并存。如何把握好尺度和分寸,真正做到手中有“戒尺”,心中有“关爱”,教育惩戒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学生在学习阶段,不仅要学习知识,掌握学习方法,更重要的是要养成良好的品行和完整的人格,合适的、适当的教育惩戒能为其品行养成、人格养成提供保障。孩子犹如树苗,需要阳光雨露,也需要修理枝丫,才能长成参天大树。

教育学家马卡连柯说:“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在以往的教育过程中,很多老师始终处于“不敢管”“不能管”,最终导致“不想管”,再加上社会对部分教育惩戒问题的无限放大,导致教育惩戒成了教师的“烫手山芋”。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及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教师理解了惩戒教育的“三性”,对何时使用、如何使用就有了更为明晰的答案。

教育性是指惩戒要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无论在何时,教育惩戒必须都要遵循关爱学生的宗旨,做到手中有“戒尺”,心中有关爱,通过惩戒引导学生遵守规则,自律成长。合法性是指要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要把好一根准绳,即客观公正地惩戒,切不可以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亦不可侵害学生的受教育权。适当性是指要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把好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的度,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教育惩戒措施,既要规范惩戒不越位,也要积极惩戒不失位。对此,我们明确提出“三戒”,即戒打、戒辱、戒罚,以此为教师划定教育惩戒红线。

现在有规则撑腰了,可用好它亦非易事。既要遵循教育规律原则,又要灵活运用;既要重视方式方法,又要重视个体感受。做好教育惩戒,必须掌握好分寸,要求教师在实施惩戒时能够考虑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特性,兼顾其自尊心和承受力,同时恪守适时、适度的原则,实现“因材施惩”。

在教育过程中,我们一直提倡因材施教,即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使教学的深度、广度、进度适合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同时考虑学生的个性特点和个性差异,使每个人的才能品行获得最佳的发展。在教育惩戒中,也要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做到“因材施惩”。

实际教学中,教师所面对的是“各具特色的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内在心理特点、个性特征等存在差异,即便是同龄孩子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面对不同的学生,用同一套惩戒方法,效果可想而知。

《规则》根据程度轻重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以一般教育惩戒为例,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教师使用哪种惩戒方式,要因人而异,例如对于内心敏感的孩子,可以巧妙地采用书面检讨、点名批评等,而对于一贯活泼好动的“熊孩子”,则可以采取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等。在使用教育惩戒方式时,教师还要灵活考虑惩戒现场氛围,既能阻止学生的错误行为,又能让学生受到教育。正如杜威所言,我们不能混淆不同年龄层次儿童身体和心理的教育,否则一定会错失正确的教育契机。

为了鼓励老师做好教育惩戒,学校还需要提供必要的支持策略,例如通过培训引导教师熟悉教育惩戒规章,学校要给予教师开展教育惩戒的支持,引导教师加强学习,引导教师成为家庭教育的分析者、参与者、指导者,引导教师做好学情分析,引导教师做好家校沟通等。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鲁迅曾这样描写他的启蒙老师寿镜吾老先生,“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则,但也不常用。”魏巍在《我的老师》中,如此写道:“她从来不打骂我们。仅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我用儿童的狡猾的眼光察觉,她爱我们,并没有存心要打的意思。”

在这些文学作品中,我们能深切地感受到师之严,更能真切地感受到师之爱。教育惩戒不仅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教育惩戒规则是引领社会各界重塑教育观念,回归教育的本质。

教师要掌握好这门艺术,师德是教育的不二法门。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要做好两个前提,即做到“学生喜欢”“家长信任”。在我校的教师培训会上,我也明确提出,对于教育惩戒,要做到“点到为止、备而不用、慎而又慎”,要“冷静+理性”;要“鼓励表扬为主,教育惩戒为辅”。

李玫瑾教授曾在一节目中如是说:“人的成长过程中,要形成一些东西,除了爱之外,还要有敬畏。如果孩子违法了,惩罚实际上是一种保护,让他知道怕,知道后悔,以后再也不敢了,真的让他不敢了才是保护他。”希望学校、家庭、社会能通过教育惩戒,为孩子构建起一个成长的防火墙,引导孩子树立起敬畏之心,遵守规则,健康成长。

编辑:娄雪

编审:郝彬
终审:王宇 苏金柱 鲍丹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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