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西哲关于“实在”的论述

 virn 2021-03-29

​Reality,指实存的与可能存在的东西,源于拉丁文Realitas.

邓斯.司各脱于13世纪将该引入哲学,认为它与being(存在)同义,而两者与实存(Existence)之间也没有明确的区别,但在各种哲学体系中有一些不同的用法。

以后的哲学家以不同的意义使用“实在”一词。

康德把实在看成是形式与经验材料相符合。

费希特认为实在即他所说的非我,是由自我所确定的。

黑格尔认为实在是本质与实存的统一,现实事物的表现就是现实事物本身,现实事物就是本质的东西,具有其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在或现实指实际存在的东西,它们是客观存在的,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它们可能由于其必然的失去而失去其现实的存在,或由于其必然性还没有充分表现出来而正处在从可能向实在的存在发展之中。

对象论(迈农):“对象”不仅指现实存在着的具体事物和常存的共相,而且也包括那些非现实存在的东西,因为这些东西仍是可以思考的,仍可对之做出判断。他指出,每一对象都具有“特性”,而且特性独立于对象的存在;有的对象并不具有和它的存在相矛盾的特性,称为“可能的对象”,其中有些存在,有些不存在;有的对象具有和它的存在相矛盾、排斥的特性,称为“不可能的对象”,它们在现实的存在中是找不到的。所有对象,无论其特性和存在是否矛盾,都不是被我们创造的,也不依赖于我们的思维活动。对象在总体上远远超出现实的范围。

本体论的实在主义(哈特曼):哈特曼提倡认识论的形而上学,断言认识论必须立足于本体论,奠定在本体论之上,认识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形而上学问题,因为认识问题从根本上就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他的哲学以本体论的实在论而著称。

层创进化论(亚历山大):空间---时间产生万物的过程是一个特殊的发展过程,它按一个不可逆的方向展开,其中不仅有连续的变化、增加和减少,而且有新质突然地、偶然地出现,他称这个发展的过程为“突现的进化”。实在世界由于“突现的进化”而形成一个质的等级体系,它分为若干层次。不同的层次在质上是全新的,但彼此仍处于一种连续性的关系之中。最基层的是空间---时间,然后是无机物、有机物,更高级的是生命、心灵,最高级的则是神。

有机体哲学(怀特海):又称为“活动的过程哲学”,深受20世纪初自然科学成就(相对论、量子力学)以及柏格森生命哲学、亚历山大层创进化论的影响,反对把世界看成是物体的总和和堆积,主张把自然界理解为活生生的、赋有生命的创造进化过程,理解为众多事件的综合或有机的联系。

“事件”理论(怀特海):把“事件”看作世界的基本要素,自然界的终极事实,充满自然界的构成成分,整个自然界除了事件就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时间—空间也融合于事件之中。宇宙就是事件场。事件与事件处于相互关联之中。自然界在发展变化,但事件不变化,也非永恒,它们只是经过或流过,事件的流动一去不复返,不重复,故每一事件都是独一无二的。事件是自然中实际发生的东西,故必定在某个时---空区域内。

“永恒客体”(怀特海):包括单纯永恒客体(如色、声、味等知觉的东西),以及复杂永恒客体(即柏拉图的“共相”或“形式”一类的东西)。永恒客体是自然之中不流动的因素,它们是普遍的质,但并不能独立存在,当它们脱离现实的事件之流时,只是一种抽象,组成一个抽象的世界,即“可能性的领域”;只有当它们进入事件之流后组合起来,才能成为具体的“显相”,也就是现实的实有或现实的机缘。“现实实有”或“现实机缘”取代“事件”成为构成世界的终极的真实事物。

自我中心的困境(培里):指一个人不能离开他和事物的认识关系来认识事物,或者说不能和任何不依赖于他的意识的对象发生关系,因为当他意识到对象时,他的意识总是和对象在一起的,或者说对象就已处在他的意识之中了。

“中性实体”(新实在主义):新实在主义既反对一元论也反对二元论,认为物质和精神都不是最根本的存在,它们都是某种更根本的非心非物、亦心亦物的“中性物”以不同的关系所构成的。所以,心物并非根本不同的两种实体,不过是同一物体(中性物)的组织关系不同而已。换句话说,它们(心物)之间的区别只是关系上的区别,并非质料或实在的差别。

“直接呈现的实在主义”(新实在主义):即蒙塔古所概括的新实在主义的第五条基本原则:特殊的东西和共相是“直接认识到的”,而不是通过摹写或印象而间接认识到的。它的意思就是认为人们关于对象的认识,并不是关于对象的观念,而是对象本身;或者说,当人们获得关于某一对象的认识的时候,并不是在人们的意识中形成了关于这一对象的观念,而是对象直接进入了人们的意识之中。

“内在东西的独立性”(新实在主义):这一原理是培里所提出来的,一方面认为事物是独立的,另一方面认为事物被认识时,又可直接进入心灵而变成“观念”,或者说:事物既不依赖于意识而存在,同时又能进入意识之中,为意识所内涵。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