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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研究周报:供给侧改革下的信托业转型 一文读懂资管业务的穿透式监管

 新用户0145NhQQ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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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特别推荐: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信托业转型

来源: 中国信托业协会

【摘要】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在经历了改革开放之后的高速增长后,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呈现出增速下调、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等基本特征,进入了所谓的“新常态冶。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深刻理解和把握“新常态冶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冶的基本思想和措施,作为当前及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中国经济变革、发展的总体思路。

金融、信托来源于实体经济,附着于实体经济,也服务于实体经济,这是金融、信托生命之花能够常开的秘密。中国信托业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金融子行业,是因为顺应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变化和发展,在此过程中提供了有独特价值的、差异化的、稀缺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为当前及今后信托业转型提供了一个基本思路、方法和措施。对中国信托业和信托公司转型而言,结构性改革、创新两个方面也将是当下和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基本目标。结构性改革、创新是信托业转型的重点。我们所面对的时代,所面临的变化,已经不是周期性的变化了,而是一种跨越式的变革、变化。所以,我们必须转型,而不是等待。因为,周期性变化可以等待,等待严冬过去,等待春天来临。但是,这种跨越式的变革,等待就意味着死亡,我们必须以转型的观念、战略、方法来行动。

信托业的创新和结构性改革。从创新最初的内涵理解,结合中国经济和国际经济的大背景,以及中国信托业、信托公司的具体情况,信托业、信托公司的创新方向大体上也应该包括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方面。(阅读全文)

一、信托

1、 中信王道远:信托型ABN开启资产证券化新获利空间

来源:当代金融家 作者:王道远 周萍

【摘要】信托公司参与信托型ABN的重要性体现于:面对资金来源成本高、资产不易获得、非标转标问题等,信托型ABN可以作为切入点,有效解决非标准化产品不透明、不规范、不流动的现状。从单一的受托人“通道”角色,向能够发挥主导作用的发行人、发起人等多元角色转变。ABN视角下,信托公司如何更好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一是与产业端紧密融合,二是做“温暖”的金融机构,三是充分发挥“找资产”优势。在信托型ABN的闭环上,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很难迅速解决。具体包括:信托公司的主承销资格问题、信托型ABN业务发展和公司考核的关系问题、信托公司的信用和能力水平问题和专业人才匹配问题。(阅读全文)

〖推荐理由〗2016年6月21日首单信托型ABN落地,意味着信托公司打破了一直以来的通道SPV角色,除担当发行载体管理人外,还承担财务顾问、合格机构投资人、销售机构角色,使得信托公司有望成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导方之一,打开了信托业在这类业务中的获利想象空间。

2、 殷醒民:信托型ABN能否为融资政策注入新活力

来源:信托百佬汇 作者:殷醒民

【摘要】金融创新步伐的急剧加速已经极大地改变了中国金融体系的运行特征,ABN的采纳对信托业的长期发展来说具有战略性、竞争性、互动性、动态性的特征。当采用ABN的信托公司在收益/成本特征方面有所改善,就会对未采用ABN的信托公司造成压力,结果是更多的信托公司开始采用ABN,促使ABN的扩散速度加快,ABN产品的数量大幅度增加。既扩大了ABN业务,也深化了市场竞争。正是金融创新带来的更大竞争压力、信托公司之间的互动以及与其他特定目的机构之间的互动,最终会提升整个金融体系的配置效率。(阅读全文)

〖推荐理由〗信托型ABN这一新的金融工具引入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非金融企业过高的杠杆率,是提升资产证券化在我国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的结构性调整,意义非同小可。

3、 信托公司参与“债转股”的前景、优势、具体方法

来源:当代金融家 作者:王春艳

【摘要】信托公司参与债转股的优势: 1.信托公司拥有实施债转股的主体资格;2.信托公司可通过债转股参与国企改革;3.通过债转股直接推动投贷联动业务开展。标的选择: 产能过剩行业中的高负债龙头企业最有可能成为债转股标的企业,其次则是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成长型企业。模式分析: (一)直接参与债转股。一是信托公司作为社会资本通过认购债转股股权承接基金的 LP 份额参与其中。二是信托公司担任债转股股权承接基金的管理者,凭借经验优势担任基金管理者,赚取管理费用。三是信托公司作为债转股实施机构扮演资产管理公司的角色,单独或与其他资产管理公司联合直接管理债转股的股权。(二)间接参与债转股。信托公司通过参股控股资产管理公司间接参与债转股。(阅读全文)

〖推荐理由〗信托公司参与债转股具有非常明显的价值与优势,可以通过债转股整合资源,处置信托公司自有的不良资产,谋求全产业链的金控布局,达到整体优化布局与业务的协同发展。

二、资管

一文读懂资管业务的穿透式监管

来源:中国金融   作者:苟文均

【摘要】穿透式监管作为一种监管方法,其理论渊源来自功能监管理论和行为监管理论。穿透式监管就是透过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看清金融业务和行为的实质,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连接起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金融业务和行为的性质,根据产品功能、业务性质和法律属性明确监管主体和适用规则,对金融机构的业务和行为实施全流程监管。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穿透式监管,虽然目前已经达成广泛共识,但仍面临体制机制的挑战。1、机构监管理念下的分业分段式监管,难以实现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协调性和整体性监管。2、金融基础设施的分散式建设和管理,在技术层面上限制了穿透式监管。3、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缺乏明确的制度安排,对资本关联渠道的风险传染难以实施穿透监控。 (阅读全文)

〖推荐理由〗在分业监管体制下,要从根本上消除监管真空、监管重叠和监管套利,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要正确把握好穿透式监管、机构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之间的关系。

三、私募

银监会10天发7文 对私募影响有多大

来源:一起学私募

【摘要】银监会下发的“三套利”通知和基金业协会的监管要求一混搭,立马发生了不一样的化学反应,使得投顾类专户产品操作风险的暴露,与之相关的私募机构的结构化配资活动也将受到影响。私募遭受的其它冲击,包括:1、监管指标的套利。(1)规避信用风险指标,是否存在通过各类资管计划(包括券商、基金、信托、保险、期货等)违规转让等方式实现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或虚假出表,人为调节监管指标。(2)规避资本充足指标,是否存在利益第三方机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产计划,以投资替代贴现,随意调节会计报表并减少资本计提。(3)规避其他类指标,是否存在违规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产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2、监管政策违规套利。3.关联套利。(阅读全文)

〖推荐理由〗近段时间,市场来了一波低气压。银监会10天下发7文件,频繁的文件下,从外部监管到内部操作提出诸多要求,涉及服务实体经济、监管处罚、防控风险、弥补监管短板等多个方面。这一“强监管”的信号,对私募也造成了些许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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