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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男子性侵未成年少女后自首,法院再审改判,此前曾判5年

 韧小白 2021-03-30

广西一少女2020年5月在上学途中,被一名47岁的男子哄骗走,最后惨遭性侵。警方调查后竟发现,色狼在明知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然性侵了这名女孩,性质极其恶劣。没想到,因为色狼是自首,法院竟认为可以从轻处罚。都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他入狱5年,此案件最近曝光,过轻的判决点燃网友怒火。

  2020年5月12日,被害人蓝姓女孩(2005年日出生)在上学途中,到隔壁某村玩。13时许,袁姓男子看到女孩一个人,主动要求送她去学校,之后成功哄骗,载着对方往学校的相反方向开走。

  

  
几分钟后,袁男来到宜州区公路边停车,强行拉蓝女到距离公路约200公尺的一条水沟旁边竹林下,强行发生性关系。

  2020年5月21日,袁男经过检测,确定患有艾滋病。2020年7月15日,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蓝女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被性侵害时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都安县人民法院认为,袁男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但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袁男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该案件日前曝光,因为过轻的判决,瞬间点燃网友怒火。河池中院最新通报,2021年3月29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袁男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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