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国家科技部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副主任张东风 转化基金的实施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转化基金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探索。 融中传媒:thecapital《融资中国》杂志官方微信,整合十年报道资源,用心传递中国股权投资行业的人与事。 来源:融资中国 作者:郎丰云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以创新为支撑的经济体系,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启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转化基金),旨在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融资难、成果与市场对接不畅等难题,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为此,融资中国采访了国家科技部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副主任张东风 融资中国:设立转化基金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张东风: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不能充分对接、投融资渠道不畅,严重阻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特别是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未能充分发挥出其对经济应有的支撑和驱动作用。为打破“创新孤岛”现象,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财政部、科技部于2011年出台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的转化。后续又相继出台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转化基金管理工作。 转化基金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探索;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创新创业、推动供给侧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重要实践;是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结合,改善科技型企业融资环境,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瓶颈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技经费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政府科技资源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的重要手段。 融资中国:转化基金与其他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张东风:转化基金的实施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首先,转化基金与其他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相比,最主要的区别是定位不同,转化基金重点强调和突出科技成果转化。通过设立转化基金,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有机融合,推动成果转移转化,培育转化主体,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推动建立科技成果“沿途下蛋”机制,提升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创新效率。同时,紧密围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目标定位,转化基金的实施过程充分“让权”,不参与日常的运行管理。再者,转化基金推出“让利”、“鼓励”等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 融资中国:转化基金主要包括哪些支持方式? 张东风:转化基金采取“投、补、奖”相结合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是指与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为转化科技成果的企业提供股权投资。贷款风险补偿是指对科技部、财政部招标确定的合作银行所发放的用于成果转化的贷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绩效奖励是指对于为转化科技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创业投资子基金已于2014年9月正式启动实施,贷款风险补偿将于2017年度启动试点工作,绩效奖励将适时启动。 融资中国:申请创业投资子基金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张东风:对申请者要求: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可作为申请者;投资企业作为申请者,其注册资本或净资产应不低于5000万元;创业投资管理企业作为申请者,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 对管理公司的要求: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具有完善的创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至少有3个创业投资成功案例;应参股子基金或认缴子基金份额,且出资额不得低于子基金总额的5‰;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过失,无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对子基金的要求: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转化基金参股比例为20%-30%,且不作为最大出资人;存续期一般不超过8年,在子基金股权资产转让或变现受限等情况下,经出资人协商一致,最多可延长2年。 融资中国:创业投资子基金的设立流程是什么?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张东风:按照转化基金相关管理办法,设立子基金的主要程序包括:申请者向受托管理机构提交子基金申请材料;受托管理机构受理申请、进行初审、沟通访谈、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子基金设立建议方案并报转化基金理事会;引导基金理事会审核受托管理机构提交的材料,形成审核意见;科技部根据转化基金理事会的审核意见,对子基金设立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于符合设立条件的,商财政部同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出资设立子基金,并向社会公告;受托管理机构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的批准文件办理出资设立子基金的相关手续。 自子基金启动以来,已批复设立2批(9支)子基金,总规模173.5亿元,转化基金出资共计38.3亿元,引导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135.2亿元,转化基金资金放大约4.5倍。其中,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第一批设立的3子基金,已完成对13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8.2亿元的投资,科技成果来源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支撑计划以及中央其他部门、地方政府部门支持的54个研发项目以及12项高校持有的专利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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