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结婚买房对年轻人来说是件人生大事,而围绕“房产归属”通常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包括——
对此,本文从三方面进行详解: 1、对于婚前购置房产的权属问题 2、对于婚后购置房产的权属问题 3、父母赠与的房产权属情况 1、对于婚前购置房产的权属问题婚前购置的房产,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出资全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赠与性质,属于共有关系。 (3)婚前双方出资全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双方出资全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一方出资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一起还贷的,房产归属于首付方,但是所还贷款和对应房产的增值,属于双方共有。 简言之,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房产归属一方,共同还贷的钱和房产的增值部分由一方补偿另一方。 2、对于婚后购置房产的权属问题(1)婚后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双方名下,如一方无法证明出资款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此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一方可以证明出资款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没有证据反驳的,此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贷款买房,不论哪一方出首付,也不论登记在一方/双方名下,都属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赠与的房产权属情况(1)在赠与行为成立的前提下:
(2)如没有明确的赠与协议,此时: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删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的第七条:
——简言之,民法典生效后,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全款给夫妻双方买的房子,此时不管写了自己子女名字/还是双方名字,如果没有“借条”等其他证明,此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时,房产的归属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并未提及,只能待后续官方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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