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前夫去世了,我终于解脱了”,看了前妻的朋友圈,男人:我没死

 东林夕亭 2021-04-11
我有酒和茶。

你有故事,就来找我。

01

有人说,《红楼梦》中林黛玉这个人物形象超越了时空界限,成了国人心目中的千古第一情人,因为她一个人承载了多重性格:病态,任性,又有绝世才情和美貌。

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肯定会有人不认同这种观点,因为红楼其他女子也都有可圈可点之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怎么可能所有男人都爱同一种女人,不光是艺术众口难调,感情的事也是一样。

我有个同学就说他不喜欢黛玉,虽然不讨厌,但也喜欢不来,说做朋友还可以,但还要做恋人或夫妻,能把人烦死,累死。

他的这番话源于《红楼梦》第二十二回,宝玉听曲文悟禅机中的“名场面”:凤姐打趣说其中一个戏子扮相之后活像一个人,其他人都笑而不语,唯独史湘云一语道破,说像黛玉,结果就因为宝玉给她使了个眼色,把两位姑娘都惹恼了。

湘云倒是好哄,但黛玉那个性格,哄也不是,不哄也不是,宝玉解释说:“我并没有比你,我并没有笑,为什么恼我呢?”结果黛玉说:“你还要比,你还要笑,比人比了笑了利害呢!”

87版《红楼梦》演到这一节时,弹幕都疯了,都在讨论女朋友生气了怎么哄。这种事怎么说呢,因人而异,像黛玉这样的,只能疯狂赔礼道歉之后等着她自己好,外力不可为也。

这种问题如果只是年轻人恋爱中遇到的问题,不叫事儿。但如果是夫妻之间,对于男人来说真的够呛,因为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踩雷,整天如履薄冰的日子肯定会很累。

02

朋友阿兴说他前妻小琼身上也有林黛玉身上的那种人性,小性儿,跟黛玉不能比的是,她没有知书达理的一面,蛮不讲理,胡搅蛮缠的时候比较多。

阿兴说他们之所以会结婚,是因为他婚前没考虑太多,觉得小琼这个人看着挺顺眼的,也很漂亮,加上当时她没有撒泼任性,所以就确定了婚事。

其实,在他们订婚到结婚的这个过程中,小琼就表现出过胡搅蛮缠的一面,只不过阿兴没当回事,觉得女人应该都差不多,有点小性儿很正常,自己作为男人应该大肚能容,多让着点她就是了。

阿兴的那种话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很难,因为婚姻不比爱情,他的时间不可能全部用来讨妻子开心,还要赚钱养家,还要还房贷,赚钱的辛苦,加上看老板客户的脸色已经让他很疲惫了,结果小琼还总是胡搅蛮缠,每次都是这样也不是,那样也不是,怎么都无法让小琼满意,这搁谁身上都会烦

即便如此,他也没有选择离婚,决定再忍忍,再坚持一下,结果反倒被离婚,而且是在小琼背叛婚姻的情况下被离婚,明明是她错,她还得理不饶人,说她之所以爱别人,都是因为阿兴让她太失望,接着在离婚争夺财产的时候又找了很多借口多分财产。

阿兴成全她和别人了,也让步让她多分财产了,可他们之间的恩怨并没有就此结束,不是阿兴不愿意结束,而是小琼纠缠不清。

她本来是准备离婚嫁给真爱的,但离婚以后又反悔了,跟那个男人闹翻之后,又回头说想跟阿兴复婚。阿兴不堪忍受她的折腾拒绝了她,她就开始在外人面前说他的坏话,之后竟然还发朋友圈说:“前夫去世了,我终于解脱了!”

认识阿兴的人看了她的朋友圈以后,纷纷给阿兴打电话确认真假,闹得阿兴没法工作,给她打电话也不接,发信息也不回,他只好跑到她那条朋友圈下面评论:“我没死,活得好好的!好家伙,一句话把我说死了,你到底有多恨我,才会这样咒我?”

她没回复,也没跟他联系。阿兴说他直到现在还有点担忧,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再次卷土重来:“离婚又不是我的错,我不同意复婚也没有错,不明白她为什么非要缠着我不放。不得不说,有的女人真不能爱,不然有可能一辈子不得安生!”

03

阿兴的前妻小琼的那种性格,往往不是天生的,而是被惯坏被宠坏,或者说任性惯了的结果。她从小到大没碰过钉子,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得不到就用撒泼耍赖哭闹的方式去要,她觉得可以用这种方法对付所有人,养成了习惯就很难改掉。

虽然她和黛玉没法比,但黛玉的性格也跟成长环境有关,这一点在她有一次和宝钗的对话中可以看出来,宝钗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说男人应该如何,女人应该如何,黛玉说从小到大从来没人跟她说过这样的话,之后还跟宝玉说她之前错怪宝钗了。

这说明黛玉还是很听话的,如果她母亲贾敏在世,多加引导,她的性格中或许就不会有小性儿。从这个角度去看小琼,她也没有被引导过,只是一直在走一条她认为对的路。

如果她选择的路可以让自己幸福,当然可以继续走下去。如果频频出错,就应该做出改变。就拿她跟阿兴的婚姻来说,阿兴从始至终都在扮演老好人,她自己非要离婚嫁给真爱,这说明她跟阿兴已经缘尽,再无相伴一生的可能。阿兴的做法算是好好跟她说再见,她不该不好好跟他说再见,强求“破镜重圆”肯定是行不通的。

希望其他人能在这方面有所觉悟,女人可以适度任性,无理取闹,胡搅蛮缠,但不能把这些东西当成优点,否则婚姻明明是你毁掉的,你还纠缠不清,没有人会认同你的做法,最终苦的还是你自己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