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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成品房戴上紧箍咒,给购房者吃颗定心丸

 地盘说房 2021-04-16

地盘说

根据此前河南省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成品住宅的指导意见》,今年起全省所有新开工建设商品住宅全部要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

很多人因此担心开发商会不会偷工减料,会不会成为维权热门?

 文 郭境 ☞ 《地盘》特邀撰稿人

样板房仅作为展示和标榜已是房地产业的行业通病,货不对板成为顽疾。

买房时置业顾问和你说,房子精装交付,某国际知名品牌家电、某国际知名洁具等,交房时,你发现“牌子”都变了。

就算品牌不变,同一品牌的不同型号,品质与价格也有很大的差异。

采用某某品牌地板、墙纸、瓷砖、电线电缆,实际却已经偷梁换柱,你可能也搞不清;参观样板房,很多处你觉得很好的硬软装,却张贴着“非交付标准”或“交房时没有”。

当然还有,拿到新房即便立马发现装修有问题,你会发现,开发商精心打造的样板房早已不见踪影。

当然还有施工过程中的一些猫腻。比如批墙正常三道,可能只批了一、二道;比如墙纸的干湿度需要时间和温度,可能控制得不够;比装修材料以次充好、混淆规格型号等不胜枚举。

有人说:精装房,想说爱你不容易。装修过房子的人都知道其中的不容易,因此,寄托于精装房和成品房的人不在少数,这也是一些打着精装房和成品房旗号的楼盘卖得很好的主要原因。

但对比起文章开头所罗列的这种种罪状,许多首次购买成品房的人还是躲不过这样的“套路”。不过,有城市出招了!

日前,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新实施的《关于规范南昌市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文规定:

3月1日起,所有新上市的新建全装修住宅(简称精装房)装修部分必须明码标价,且工艺、质量和标准不能低于对应样板房;合同要标明房屋的成交总价、毛坯价格及装修费用。

另外,《通知》还明确规定,今后精装房的装修价格不允许开发商擅自定价。

这无疑是一道更为严厉的“紧箍咒”。

新政重点如下:

所有精装房买卖合同:必须标明房屋全价、毛坯房价格以及硬软装修费用3种价格。

1)样板房须与设计、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装修条款内容保持一致,新建全装修住宅交付时不能低于对应样板房工艺、质量和标准。

2)样板房须保留至对应的新建全装修住宅交付完毕。也就是说,不能提前拆除。

3)新建全装修住宅项目须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图纸应依法审查备案。

4)新建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的确定,由开发企业委托不少于3家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装修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后取均价,作为销售时的装修价格。

5)所有精装房买卖合同必须标明房屋全价、毛坯房价格以及硬、软装修费用等3种价格。

6)装修时所使用的主要材料与产品的等级标准、品牌范围、数量性能等,必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且不得低于开发企业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饰装修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装修标准。

一石激起千层浪。

南昌楼市新政出台后,业内都热议:比如装修价格的约定是由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如何定义相关标准,是否有详细的核定标准并未说明。

开发商与装修承包商签订合同是否公开,装修价格标准如何确定?如果材料与产品不与合同一致,后续该如何索赔?装修住宅价格标准有没有政府指导价?

其实,不光南昌,各地都多少存在楼盘样板房和实际交付房屋差距过大的现象。

甚至,有开发商明文标示宣传不作为要约......在宣传中每平米动辄好几千的精装标准,让人看不见摸不着。我们也看到,因为交付与宣传货不对板而引发的各种业主维权现象。

河南的成品房工作在经历了2017年一年的试点之后,已经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康桥、亚新等第一批试点项目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未来,随着大规模的成品房入市,难免会出现参差不齐的情况。在郑州,外来房企降标减配成风,在成品房方面能否践诺守信,还有等于市场考验。

对于一些中小开发商来说,在“省下来的都是利润”这一原则驱使下,难免会有偷工减料或者鱼目混珠现象,如果品牌房企也不能够力挽狂澜,那才真是行业的悲哀。

随着房价的越来越成为难以负担之重,各项完善的政策法规亟待树立起来,南昌的紧箍咒如果奏效,对于购房者便是多一份权益保障。如果能在全国推行,就像重庆的按照套内面积卖房一样,一定会成为购房者的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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