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8日,乐山某纸厂正准备搬迁新址,保安老张和几名同事留下来负责看护。当天上午10点,一名男子来到厂里偷窃电缆线,被发现后立即逃离,老张和同事3人随即上前追赶拦截。 纸厂位于岷江边上,偷窃电缆线的男子很快逃到江边,放下装有电缆的背篼,跳入岷江中,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见此情况,老张等人赶紧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后组织人员沿河搜索却没有发现。 经认定男子是家住纸厂对岸的犍为县下渡乡村民彭某,他跳进岷江后再无音信,从此失踪…… 2020年4月24日,由于彭某跳江已近8年,犍为县人民法院宣告彭某死亡。 法院宣告其死亡后,彭某亲属将纸厂告到法院,要求纸厂赔偿64万元。2021年1月20日,乐山中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决彭某亲属败诉,纸厂和保安无需赔偿。 [赵律师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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