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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军社区居家养老:市场需求不细分,投资路上全是坑!(基于精准需求分类的投资策略)

 新华养老週刊 2022-01-28

编者:万仁涛。本文约5400字。图片为编者配图,图文无关。建议阅读时间8分钟

毋庸讳言,社区居居家养老是符合中国文化和人口国情的现代养老方式,值得推广和深耕。这种养老方式,政府加码支持,社会广泛认同,市场主体看好。然而,业内探索了这么多年,这块“蛋糕”依然是“好看不好吃”——明明是蓝海,为什么有些地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没有“市场”?是缺乏市场要素(老年人口、服务偏好和消费能力)?还是市场没有被唤醒(既有服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问题,也有老年人的消费习惯等方面的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的成功,起码要有两个必备要素:一是能够提供有附加值的不断细化的专业化有效服务,否则很难进入稳定、持续的盈利模式;二是能够稳住客户群并使之不断成长。客户即市场,客户群的大小、购买服务需求和愿望是影响市场利润最直接的因素。

今天,我们从客群这个角度出发,来探讨“老年群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这个本质问题,从源头解析这片蓝海的宽度,以及社会力量入局的思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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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在影响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

总体而言,有4个因素:身体机能、文化因素、经济社会地位和家庭因素。

(1)虽然人类生命延长,疾病患病率减少,但老年人慢性病的绝对数量仍在继续增加。

一项调查显示,超过70%的老年人有不同程度的健康问题,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随着患病数量的增加而增加,同时老年人保健意识也随着患病数量的增加日益增强,老年人对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加,表现显著。由于老年人生理上的特点,再加上子女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较多,迫使老人更需要医疗服务和日间照料服务。

相对来说,女性在日常生活中的日常生活自理的能力相对于男性较强,所以在日间照料这一方面,男性的养老服务需求要高于女性。伴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加,身体的各种器官和功能逐渐下降,影响老年人日间照料自己的生活的能力,因此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2)社区居家养老接受程度跟老人的文化水平相关。

文化程度越高,越容易接受,同时较高的文化教育使得他们追求更科学优质的养老方式,导致他们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较高的要求。

(3)家庭经济状况好的老年人更愿意购买相应的养老服务,提高老年生活水平。

研究表明∶职业与个体的文化水平和经济收入密切相关,老人退休前从事的职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老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所以职业、文化程度和收入这些因素都会对老年人是否选择以家庭为基础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一定影响。

(4)家庭关系也是影响老人对养老服务需求的选择。

由于工作和生活习惯不同,很多家庭老人与子女不生活在一起,并且随着老龄化发展,独居老人的数量还会随着老龄人口增加而增加。缺少日常生活照料,同时家庭关系紧张也使得沟通交流机会减少,老年人被忽视,逐渐产生生理和心理健康问题。研究表明,独居老人面临健康状况差、缺乏照顾、经济困难、长期孤独等问题,家庭关系的不协调使得老人缺少家庭的舒适感,容易发生心理问题,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会更高。

 -0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如何实现精准需求研判?

当前大部分社区“自上而下”的服务供给模式为全体老年人提供统一养老服务,无针对性且易导致资源浪费。同时易导致服务供需错位,低龄老年人社区服务供给过度而高龄老年人服务供给不足:

一般性服务供给不足而特殊服务供给过度等结构性不平衡,造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需求与低利用率并存。年龄是群体分类最简单、直接的依据,能反映同一群体的心理状况、生理机能、认知能力、社会经历和生命周期,也是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不同年龄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不同。

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需在充分调研和精确计算基础上,按年龄细分老年人群体,瞄准老年人服务需求层次,明晰各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轻重缓急,依次为老年人提供精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稳步提高老年人满意度和获得感,进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1.年龄决定需求:不同年龄段老人的社区为老服务需求层次变化很大

王建云与钟仁耀基于年龄进行分类,并利用魅力质量理论Kano模型和Topsis法测算上海市J街道各年龄组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层次发现,各年龄段老年人对社区为老服务需求有着很大差异。社区服务项目的R*值越大老年人对此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大应当优先供给此项服务。分别测算50~59岁、60~69岁、70~79岁和8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21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R*值即各年龄组老年的服务需求层次(见下)。进而得出五个结论:

结论1:紧急救助和生活照料的需求层次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加。

助餐服务需求层次由50~59岁的第9位逐渐提升到80岁及以上的第5位。同时,陪同就医服务和紧急救助服务需求层次由50~59岁的第13位,提升到80岁及以上的第9位。这表明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加,老年人抵御不可控风险能力降低,对紧急救助服务需求增加。

结论2:助急服务和医疗卫生康复服务的需求层次随年龄增长呈“U”型。

助急、助洁、助浴和家政服务需求层次随年龄增长呈“U”型。50~59岁老年人因疾病、残疾等身体不健康而退休,对生活照料服务需求较高。60~69岁老年人正常退休,老年人身体较健康,对生活照料的需求较低。70~79岁和80岁及以上老年人因身体功能衰退、自理能力降低,对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增加。应急护理服务需求层次由50~59岁的第12位,下降到60~69岁的第14位,于80岁及以上上升为第10位。

结论3:适老改造和代办服务的需求层次随年龄增长呈倒“U”型。

适老改造需求层次由50~59岁的第19位上升到70~79岁的第14位,80岁及以上老年人对适老改造的需求下降到第18位。究其原因,出行频次和预期寿命影响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需求。中低龄老年人经常外出或担心年老出行,对适老改造需求较高;而高龄老年人身体不好,外出减少会减低适老化需求。此外,中低龄老年人预期寿命较长,愿意承担适老化改造费用。代办服务需求层次由50~59岁的第14位上升至60~69岁的第9位,后逐渐降低至80岁及以上老年人需求的第16位。

结论4:助行服务和上门看病服务的需求层次随年龄增长不断下降。

助行服务需求层次由50~59岁的第17位下降到80岁及以上的第21位。此外,上门看病需求层次由50~59岁的第8位,下降到60~69岁和70~79岁的第11位,最后下降到80岁及以上的第20位。调研发现,家庭医生签约等上门看病服务限于健康管理,没有专业的医疗卫生服务。如果身体不舒服,老年人还是直接去医院就医,而非家庭医生上门看病。

结论5:精神慰藉服务的需求层次不受年龄影响。

各年龄组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需求层次较低,在需求层次的第19位和第20位附近波动。可能的解释是社区居家老年人有家庭和邻里的陪伴,对社区精神慰藉服务需求小。

2.投向精准:基于年龄分类的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供给优先顺序

结合以上分析,社会力量在制定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优先序时,可采取如下实施策略:

第一层是必备项目,社区应集中养老资源优先为各年龄组老年人供给的项目,由位于各年龄组需求层次排序前7位的服务项目组成。

医疗保健类服务2项(健康管理和健康知识),精神文化类服务2项(活动场地和文体活动),安全保障服务1项(安全检查)、权益保障服务2项(政策宣传和法律援助)和生活照料类服务1项(助餐服务)。其中,生活照料类服务仅限70岁及以上老年人,70岁以下有需求的老年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经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评估后获得该类服务。必备项目是各年龄组老年人必不可缺的养老服务项目,需优先满足,并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免费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

第二层是一般项目,社区应该在服务供给中包含的项目,由排在中间7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组成。

生活照料服务4项(助餐、助急、助洁和代办服务)、医疗卫生服务3项(上门看病、应急护理、医疗康复)、安全保障服务2项(紧急救助、适老化改造)。一般项目是各年龄组老年人普遍需求的服务,应该在必备项目的基础上为老年人提供,困难老年人群体免费享受,其他老年人可以享受老年优惠价格。

第三层是选择项目,社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服务,由排在后七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成。

生活照料服务3项(助浴服务、家政服务、助行服务)、医疗卫生服务2项(陪同就医、医疗康复)和精神慰藉服务1项。本层次的选择项目,经济实力雄厚的社区可以全部提供;经济条件差的社区可为困难老年人免费提供,其他老年人适当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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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位路径:短期与长期视角下的社会资本路径选择

1.从短期来看,社会服务资源无法在短期内充分保证,服务能力也无法在短期内得以提升。因此,将正式与非正式服务相结合,提升资源投入弹性与侧重性,成为现有条件下的“权宜之计”:

一是在非正式服务中,由于家庭在制度层面的高度工具化与支持性政策的缺失,造成了服务功能可持续性的困境和代际间的不公平问题,因此应强化对非正式照顾支持,通过解决公共政策对家庭支持的保障缺位、被动受助的导向性偏差,提升非正式服务的需求缓冲作用。具体而言,要从主观上正确引导老年人对“老化”的认识,从客观上以赋权、赋能强化对老年人能动性的支撑;对家庭“赡养”予以政策性支持(包括补贴、休假等),并通过提供喘息和辅助服务缓解主要照顾者的身心压力。

二是在服务弹性上,应扭转服务发展中“看米下锅”的发展思维和避免过分追求“功能丰富”的功利性发展导向,从资源投入“集约性”和服务内容“均衡性”出发,通过实施动态需求评估机制,建立菜单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的可选择性。具体而言,要通过建立老年人信息库,重点对社区内高龄、失能和独居(空巢)群体规模进行监测,及时把握整体需求倾向的变化;制定“基础内容+个性选择”的弹性服务菜单,对各项服务予以标准化定价或“组合性”优惠,推动由“政府配餐”向“老人点餐”的转变。

三是在服务侧重性上,应注重对老年人最需要、最突出的医疗需求保障,通过推动基础医疗资源向社区的倾斜、医疗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向社区的输送、“医养结合”向社区层面的延伸,实现“医疗保健”与“生活照料”的充分结合,为老年人延长就地、就近养老提供基础性、支撑性保障。

2.从长期来看,老年人需求的充分满足、服务资源的不断丰富、可获得性困境的有效解决,最终取决于多元主体有序参与下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应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置于社区整体发展框架中,以社区服务发展带动为老服务能力的提升,避免因服务可行能力困境而导致“就事论事”的桎梏。

二是优化政府责任职能,为社会主体提供政策支撑、创造发展空间、营造有序环境。具体而言,应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以政策的导向性与刚性将各项政策从“口头表示”向“实际落实”改变,并加强公共财政对基础性环节的投入;明确政府服务边界,将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置于政府提供的前置环节,通过“政府购买”和“政府补缺”的结合,减少资源投入的无效与浪费;实施“后设评估”“负面清单”和“合格供应商”等机制,适时调整行业进驻门槛,保证服务主体充分参与,同时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保证行业规范有序运行。

三是应完善主体培育和人才培养机制,保证服务提供的持续性。可将“补供方”与“补需方”相结合,通过加强社会主体前期培育,扩大服务保障对象范围,提升“供血”与“造血”效果;通过实施“专职+兼职”的人才培养模式,改善就业环境与提升岗位吸引力,促进行业人才的持续输送,加强社会主体的持续运营能力。

四是应加强社区平台建设,提升服务的可及性。通过合理规划和信息化建设,打造“一站多点”“一站统筹”的社区居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提升服务的便捷性与集约性;依托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功能完善,从软、硬件两个方面推动“宜居型”社区建设;强化社区对居民、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主体的协调与联接,改善“散点化”的参与局面,通过社会支持网络的扩展,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总量,提升养老服务的灵活性、丰富性、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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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在中国仍处于初级阶段,各种因地制宜的模式和机制仍在探索中。笔者认为:一方面,需要培育成熟的市场,打造养老品牌,培植养老服务的公信力。另一方面,需要平衡好养老需求的满足和服务商利润诉求之间的微妙关系,力争实现养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目标。

社区养老可以市场化和产业化,但我们不能忘怀“养老事业高于养老产业”“养老福祉高于养老利润”和“养老的社会效益高于养老的经济效益”这三个大前提。在发展养老服务体系时,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中国要探索有本土特色的“低成本—高品质—广福祉”的依托社区、整合资源的现代化养老方式,即通过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实现多数老年人的“在地老化”之梦———安养、乐活和善终。

参考文献:
(1)基于年龄分类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层次及供给优先序研究——以上海市J街道为例;王建云、钟仁耀
(2)广州市区老年人社居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研究;杨苑芬、吴威融、陈宇菲、王晓娜、吴天恩
(3)中国式养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研究;穆光宗、朱泓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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