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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鹏论:读《美诺篇》 学习苏格拉底的善和“知识即美德”(一)

 坤鹏论 2021-04-26

如果是世界名著,它必然是好看的,你觉得不好看,常常是翻译惹的祸。

——坤鹏论

随着不断学习,坤鹏论越来越体会到翻译之重要性,特别是哲学,因为哲学追求的是真理,而“真理就是概念的科学体系”(黑格尔语),特别是西方哲学,并且越接近现代,哲学语言越是繁复,特别是概念相关的翻译越需要咬文嚼字,甚至还要沉浸于原语言的词语之内,获得体会,再以此感受去寻找中文哪个词语更为合适。

请相信,如果是世界名著,它必然是好看的,你觉得不好看,常常是翻译惹的祸。

一、温故

坤鹏论查了查资料发现,美诺在色诺芬、普鲁塔克等经典作家笔下是个恶棍,一个恶棍却来和苏格拉底讨论美德,显得很具讽刺意味。

《美诺篇》是柏拉图中期著作中较早的一部分。

这个时期的柏拉图已经渐渐摆脱苏格拉底的影响,开始建立自己的哲学体系。

因此,该时期的对话录内容可以更多地视为柏拉图本人的思想。

《美诺篇》一般被认为在柏拉图哲学中具有创始地位,其中讨论了“什么是美德?”、 “美德是否可教?”以及由美德的讨论涉及到有关认识论的问题——共相和回忆说。

坤鹏论提醒大家注意,在这篇对话录中,柏拉图试图放弃传承自苏格拉底的“知识即美德”,以及美德可以传授的观念,以此彻底与智者派决裂。

而下面所讲的苏格拉底的思想,后面的文章才要讲柏拉图的“美德不是知识”。

共相的问题,坤鹏论已经在《读《美诺篇》 学习苏格拉底的定义法(一)》和《读《美诺篇》 学习苏格拉底的定义法(二)》中讲过。

相,其实就是特殊事物中某个永恒不变的要素。

比如:美,花可以美,人可以美,花和人都可以称为美的原因就在于,不管彼此有何差别,都因为分有了使它们能够被称为美的一种要素,即使花谢人死,这种要素依然存在。

再比如:只要是健康,那么它无论在哪里都是具有同样的性质,无论它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

共相,则指的是共同拥有的那个永恒不变的要素,美就是美女和花的一个共相,健康就是人和动物的一个共相。

需要注意的是,苏格拉底的是相和共相,相的英文是idea,而柏拉图进一步发展的是理型,理型的英文是eidos,这块国内经常将相和理型混为一谈。

二、美德是什么?

通过前面学习了苏格拉底的定义法,我们了解到,在那个智者派相对主义大行其道的时代,观点混淆、意见分歧便成了那时思想、言论的主要特征之一。

正是苏格拉底独独要求每一个字词都要有它确切的定义、概念,特别是伦理上所用的:

善与恶;公与私;智与愚;勇与怯;国家与公民……

他都要追究它们那永远的、普遍而确切的意义,所以,他的思想已经超越了特殊而至普遍。

我们可以说,苏格拉底无意间不但有助于伦理学,而且也有功于形而上学,为后世所有学科树立了一切要从普遍概念入手的典范。

美德这个词,是典型的熟悉的陌生人。

较真儿地去查询,我们就会发现,对于它的解释并不统一,看得多了反而会更糊涂。

比如:从古代之意讲,美指美的事物,德指的是得(到),故美德的意思就是:美的事物可以吸引和得到社会中的一切。

再比如:从心理学讲,人格心理学的美德指:凡是可以给一个人的自我增添力量的东西,包括力量,勇气,自信等,都可称之为美德;

积极心理学的美德则是:性格优势的上位概念,不同的性格优势可以汇聚成不同的美德。

当然,对于大众和现在来说,更为普遍的还是将其拆分来理解——美,美好之意;德,则指品德、道德、德行。

显然,品德、道德、德行,是理解的关键。

品德即道德品质,它是个体依据一定的道德行为准则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稳固的倾向与特征。

德行,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的素质,坤鹏论认为,它更偏向行为。

可见,不管是品德,还是德行,道德是核心。

那道德又是什么呢?

道德是指人们行为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是发展先进文化,构成人类文明,特别是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从实质上讲,道德是人类社会关系的标准;是人类社会存在最基本,但却最为强大的无形保障。

古往今来,海内海外,道德的基本要素是一致:对身边的人充满善意,对社会有所贡献。

也只有如此,人类社会才能良好运转。

所以,道德的具体定义也就比较清晰了:

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道德,总是扬善抑恶的,因为善促成合与和——合作、和谐,它们是人类社会形成、维持与发展的基础。

不过,虽然都是行为规范,但是道德和法律不一样,它是依据社会舆论、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来判断一个人的品质,主要依靠人们自觉的内心观念来维持。

西方道德(Morality)的词源更能体现其中蕴含的人类关系的意味——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

另外,国内哲学大师周国平对道德的阐述也很精彩:

“道德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是精神性的,旨在追求个人完善,此种追求若赋予神圣的名义,便进入宗教的领域。一是实用性的,旨在维护社会秩序,此种维护若辅以暴力的手段,便进入法律的领域。

实际上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混淆必生恶果。试图靠建立某种社会秩序来强制实现个人完善,必导致专制主义。把社会秩序的取舍完全交付个人良心来决定,必导致无政府主义。”

到这里,我们可以总结得出:道德的核心是善,目的是善,自然,美德的核心与目的也便是善了。

所以,美德更准确的释义是:美好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也就是具有内外兼修的道德,以善为终极目的,表现为心灵善,行为善。

在《读《美诺篇》 学习苏格拉底的定义法(二)》中,坤鹏论提到,苏格拉底是目的论的,他认为宇宙万物背后有着一个确定性的秩序,这个秩序必然是因为某个目的而存在。

而这个目的,这个世界万事万物的,包括人类的终极目的便是:朝向善。

也就是说,对于苏格拉底来说,“一”的逻各斯是:善。

当然,已经了解前苏格拉底哲学家的我们,也会想起,苏格拉底这个理念可以追溯到米利都三杰的老二——阿那克西曼德那里。

阿那克西曼德将“一”变为“多”——世界万物生成解释为道德现象。

在他看来,“多”是非正义,所以不断通过衰亡来替自己赎罪;而正义则是支配自然世界的法则,斗争是一种负面的存在,“一”是正义。

后来的恩培多克勒继承融合了阿那克西曼德、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等人的观念,提出了爱与恨是世界万物结合与分离的原理,“一”是爱。

其实,不管是正义还是爱,到了苏格拉底这里进行了折衷、融合和发展,都归为了善。

自苏格拉底之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继承和发展了善这个目的论。

那么,什么是善?

或者说,苏格拉底的善是什么呢?

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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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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