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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起诉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应从哪方面入手?其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天水湖 2021-05-02

想以物业合同无效为切入点,这是完全可行的。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做出决定。第12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根据《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

本案中,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并未在小区内召开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为议题的业主大会,也未曾公布,因此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是违法的,改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因此物业与业委会主任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是无效的,建议你们可以收集证据,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着手。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咨询乔也,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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