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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都不交企业所得税吗?只交1.5%个税,这是为什么?

 祥富 2021-05-10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类型都是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还有一些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自然人合伙人等等。

1.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1) 个体工商户

对于个体工商户,如果是查账征收,那么经营者按照5%-35%的五级累进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实际中更多的是核定征收,包括定期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的方式。比如,某地规定收入在2-5万的,对于经营者按照0.5%的核定征收率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在查账征收的方式下,应纳税所得=收入-成本费用损失等,然后再按照金额所适用的5级累进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

在核定征收的情况下,也区分核定应税所得率和固定征收率。比如,某地的政策是可以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那么就是按照收入*10%来计算应纳税所得,然后再通过5%-35%的累进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有些地方是直接核定一个固定的征收率,比如这里的1.5%,有可能是某地的固定征收率,或者是核算下来大概的税负比例。

(3) 合伙企业

对于合伙企业,我们要区分清楚合伙人的类型。法人合伙人是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合伙人是缴纳个人所得税。

2. 1.5%的个人所得税

在过去,不少园区的确实有这样的核定政策,吸引企业前去注册,很多文章也都以此为标题吸人眼球,但是在这样低税率的标题背后,老板们还是需要考虑更多的问题:

(1) 首先,是否适合去注册。从目的、未来发展等多角度考虑,这样的企业是否适合公司的发展,从节税的角度,这样的业务模式是否合理。

(2) 其次,考虑现实情况。现在各地核定政策有所收紧了,在部分城市的部分县区还可以申请,并且有些也不是随便就能设立,有的不允许注册后随便注销;有的每年有新设的数量配额;有的设立有苛刻的条件,所以,要具体了解清楚。

(3) 再次,注册的方式有自己去注册和专业公司到当地注册的方式。专业机构会收取初始注册费,后期管理费(可能是打包收的),这时候自己企业要匡算下成本,是否划算。

(4) 最后,要考虑下未来的因素,比如政策稳定性等等。

所以,不交企业所得税,1.5%的低税率这样的标题看起来很“吸睛”,但是也要考虑从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从适用性出发,认真考察好情况,做好未来规划,总成本匡算等等各方面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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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不交企业所得税。

一、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也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可能是其不被征收企业所得税原因之一。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民事责任由其投资人承担。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虽然企业主体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投资该类企业的自然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法人股东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5%-35%的累进税率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常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人,以“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按5%-35%的5级累进税率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正常情况下,存在只交1.5%-2%个税的情形

在这里说明一下,这个个税税率1.5%,是以企业的收入为基础计算的。个税按1.5%计算缴纳,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在个税核定征收的情况下

在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存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没见过合伙企业个税被核定征收的情况)按1.5%的税率缴纳个税的。

而且,还存在个税税率更低甚至为0的情况。比如深圳市,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的一种)征收的情况下,如果企业月度收入低于10万,个税税率是0;在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的一种)的情况下,个税税率为0.8%。

二、临时经营的情况下

临时经营,即未进行工商登记,未税务登记进行的偶尔、临时经营。在该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由税务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对其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根据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山东、河南等好多省市都出台了相关文件,输入核定征收、1.5%等都能搜到具体的文件)。

但目前,由于担心出现税收洼地效应和影响税收公平,该类文件的执行可能只是个别省的个别地区存在。

三、园区招商

为吸引投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部分地区成立园区招商,在园区成立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优惠的幅度有的很大,地方税收留成部分,有的前几年全部返还企业。

在个税方面,税率低到1.5%,甚至低到0.5%。但这些地区是小范围的存在,政府的政策是否持续不好讲,能否按时返还也不好说。特别是有些企业为规避个税,将工资、劳务报酬变更为个体户经营所得,存在涉税风险。

因为税收法定,这些政策很难被国家税务总局认可。这些政策的存在,个人认为可能更多是地方政府与地方税务博弈的结果。

1.5%的个税,个人认为是短期、不可持续、小范围、甚至可能是违规存在。个人进行企业注册,要从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涉税、机会成本、当下和未来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虑,而不要只考虑个税的这一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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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这个题目迷惑了!以为这两个类型的企业税负很低呢。所有类型的企业股东如果想拿到钱,也不是不容易的。除了所得税之外,还有个人所得税啊,只有这两个税都了结了,才能得到可以自由支配的钱。

但是企业成立后除了盈利,还有其他目的,例如上市、企业管理要求等等,还得合理去考虑采用哪种形式。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先分后税”(没有企业所得税,只交个人所得税),有限公司“先税后分”(双重征税:企业所得税、股东个人所得税)。

对于独资公司和合伙制企业的缴税税率

对于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两者的纳税无差异:都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合伙人(股东)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是按企业纳税,而合伙企业是按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当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增加的时候,每个投资者分得的所得越少,适用的税率也就越低,增加合伙人(如:增加妻子、子女为合伙人)就等于降低税负。选择经营模式需谨慎。

独资公司企业所得税一般都有优惠,地方有返点

小规模:增值税3%,增值税呢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30%~50%的税收奖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五级累进制(0.5%——3.1%),附加税为0.36%,个人独资小规模总税率为:4.81%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6%,增值税呢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50%的税收奖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五级累进制(0.5%——3.5%),附加税税率为0.72%,个人独资一般纳税人总税率为7.41%

下面我们来举例有限公司和合伙人企业之间的实际纳税区别分析:

【举例1】张三与李四设立了合伙人企业,合伙占比各为80%和20%。假设2019年度公司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净利润全部分配给合伙人。由于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缴纳合伙人个税所得税,那么:

2019年合伙人张三个人所得税=100*80%*35%-1.475=26.525万

2019年合伙人小王个人所得税=100*20%*35%-1.475=5.525万

2019年合伙人小金和小王个人所得税总和=26.525+5.525万=32.05万。

【举例2】张三与李四设立了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股权占比各为80%和20%。假设2019年度公司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净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

2019年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2019年净利润=100-25=75万;

2019年股东张三个人所得税=75*80%*20%=12万;

2019年股东李四个人所得税=75*20%*20%=3万;

2019年企业所得税与股东个人所得税总和=25+12+3=40万。

总结下:合伙制企业纳税更少。

个人独资企业同合伙企业相比,合伙企业更有税务优势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是投资者个人交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但是合伙企业合伙人多,可以有效降低税率,自然个税更少。

举例:生产经营所得利润为10万元:

如果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则应缴个税为100000*35%-14750=20250;

如果注册为合伙企业,假定两个合伙人,平均分配,则每个合伙人分得5万,每个合伙人应交个税=50000*20%-3750=6250,两个合伙人共计交税12500。

合伙企业比个人独资企业少缴税7750元。合伙人越多,分配以后适用的税率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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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非法人实体,不是以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而由所有者对外承担责任,所以和自然人(一般个人)一样,交个人所得税了。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需要提示的是,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对应税率如下:

①全年收入所得额不超过30000,税率5%

②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30000-90000的部分,税率10%

③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90000-300000的部分,税率20%

④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300000-500000的部分,税率30%

⑤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500000的部分,税率35%

具体的相关规定可以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又可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制企业本身并不具有法人地位,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自身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正常经营收入在缴纳完增值税后,可以减除经营中的成本、费用和相关税金,最终的企业利润应在所有合伙人中分配。个人合伙人分到的收益就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经营所得",按照5%—35% 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什么个税可以为1.5%——2%

个人独资企业的个税可以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即根据收入-成本费用损失及各项扣除后,适用5%-35%的五级累进税率。

2、 核定征收:分为核定应税所得率和固定征收率。这里所说的1.5%——2%就是指某地核定征收算下来的个税税率大概为1.5%——2%。

1.5%——2%是相对于收入来说的,即按照收入来核定个人所得税。

怎么做到个税1.5%——2%

很多的园区都有这样的个税核定政策。核定的税率也都是比较低的。但每个园区在地方附加、核定税率和税收返还几个方面还是有差异的。目前大致的操作有两种:

(1) 自己到园区注册,申请核定征收,拿到较优惠的税率。

(2) 通过专业的公司到税优地注册。然后付一些管理费。当然,这些公司会把后续的账务处理等后续问题都一并处理好。

如何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一家以软件开发为主要业务的科技公司,500万高额无票成本无法解决,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总税负500万*25%=125万,个税(500万-125万)*20%=75万,合计200万。

面对如此高的税负,通过注册在某个开发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以业务分包的模式将500万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做好银行、发票、合同等三流合一,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合规无票成本为技术服务费、技术咨询费等。

个人独资500万缴税为:

增值税:500万×3%=15万
附加税:15万×3%=0.45万
个税:500万×1.5%=7.5万
综合税负:(15+0.45+7.5)/500=4.59%

可以看见,通过个人独资走核定征收,500万只需缴纳最多22.9万即可直接提现至法人私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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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不交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不是企业法人,所以不交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需要就企业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就其分得的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也是公司制法人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上最大区别。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什么不交企业所得税?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法人企业或组织单位。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个人出资者,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个人出资者,应当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算,分期预交,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

3、为什么个人独资企业只交1.5%-2%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对于具备建账条件,能够准备核算收入、成本、费用、损失,正确计算经营所得的,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而对于没有建账核算,虽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题主说的只交1.5%-2%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核定征收政策。事实上,各地的核定征收比例是不尽相同的。比如,某地对于月收入10万元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月收入10万元以上的,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到底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好还是注册公司制法人企业好呢?这个需要结合投资的行业、经营风险水平、预计经营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不能仅仅考虑税收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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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完全这样理解,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税还是有区别的。

个人独资企业按经营所得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但其对外投资分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的利息股息红利少的缴纳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如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只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个人,除对外投资分得投资的利息、股息、红利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他按5%~35%的超额累计税率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有两种方式,第1种方式就是实行查账征收。这种缴税方式适合企业能够准确的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企业。

第2种方式则是申请核定征收,税务局第1种方法就是按营业额核定个人所得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某副食品营业额15万,核定收入为10万以下,征税率为0,10万至30万的,征收率为0.8%,副食店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元(见附图)

税务局第2种是按照营业额核定应纳税所得率,例如某副食店营业额5万元,决定应税所得率为5%,该副食店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元,应交个人所得税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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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是由他们的组织形式决定的,而1.5%的个人所得税是因为他们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政策!

现在你打开浏览器,随便输入“税收筹划”、“节税”之类的字眼,一下都能跳出几万条信息,所谓的“税收筹划大师”更是多如牛毛,不外乎就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税收洼地”等招数,这些招数真如他们吹嘘的那样好吗?我看不一定!

一、先来说一下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什么能节税?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这些纳税义务人中,要不是法人单位,要不就是组织单位,而且企业所得税法有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通过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确实能实现只交1.5%的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个人出资者,应当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算,分期预交,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

这样看,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并不一定只有1.5%啊,其实不是的,有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对管辖范围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政策,有的地方还会有财政返还,这就是所谓的“税收洼地”,有的地方别说个人所得税1.5%,1%都有可能。

不可否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操作得当的话,确实能达到节税效果,但是,千万别被“节税”所迷惑,而忽视了其中的风险。

1、业务的真实性存在风险

现在大量的私人老板或高收入人群,注册了大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来节税,确实,短时间内见效是比较快的,但是,他们忽视了业务的真实性。

税收筹划,前提是业务的真实性,现在网上大量的中介机构,根本不管你是否发生了真实业务,你要你付佣金,他们就敢帮你操作,把企业或个人的利润转嫁到税收洼地,这样就形成了,没有实际交易而虚开发票,会给企业或个人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一旦被税务稽查,处罚力度是相当大的,不但要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还有行政处罚,有点得不偿失。

我身边有个例子,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销售经理,年收入大概80万元左右,为了降低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在某地注册了一个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开发票来冲抵销售提成,最后税务检查,认定他与房地产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开发票冲提成属于偷漏税,最后补缴了个人所得税,还被罚了好几万,一点也没节税,偷鸡不成蚀把米!

2、核定征收政策不稳定,随时可能被取消

现在很多地区的核定征收政策都是暂时性的,在所谓的“税收洼地”,这一任领导可能对这个政策比较支持,但是,谁能保证下一任、下下一任领导也对这个政策支持呢?而且,现在大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通过虚开发票从事偷漏税行为,国家也在逐步治理,出于风险的考虑,核定征收政策被取消只是分分钟的事;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存在注销风险

大家都知道“税收洼地”霍尔果斯吧,某冰案一出,一夜之间,当地的报纸上全是注销的公告。很多企业避税过后就马上注销,这样还好,算他们蒙混过关,但是,大量的未注销的和避税过后就不问事的,他们的前途可想而知,一旦被税务稽查或者因为长期未申报而纳入了黑名单,够他们喝一壶的了!

综上所述,企业在利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有真实业务的发生,重视其存在的风险,别被“节税”、“税收洼地”蒙蔽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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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的是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很多人肯定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个人独资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因

市场经济重要特点之一,是赋予企业和一些组织以法人地位。这些法人就像人一样活动,做生意。它们存在于世上的时间,往往比人更长久。

如果法人赚了钱并不分配,国家又不对这一块征税的话,有钱的企业越来越大,既影响社会财富分配,也不利于政府合理获取财政资金。所以,各国就设计了企业所得税,让法人组织像人一样,平时也缴纳一笔所得税。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没有法人地位,所以通常不纳入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那么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为何个税只需1.5%

目前我国一些地区为了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会出台各种税收上的优惠政策来吸引外地企业。个别地区的个人独资企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个税税率为1.5%,即个税税负直接为1.5%,不仅仅是核定征收,针对企业的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还会有税收上50%-70%的税收奖励。

如何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一家以软件开发为主要业务的科技公司,500万高额无票成本无法解决,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总税负500万*25%=125万,个税(500万-125万)*20%=75万,合计200万。

面对如此高的税负,通过注册在我开发区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以业务分包的模式将500万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做好银行、发票、合同等三流合一,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合规无票成本为技术服务费、技术咨询费等。

个人独资500万缴税为:

增值税:500万×3%=15万
附加税:15万×3%=0.45万
个税:500万×1.5%=7.5万
综合税负:(15+0.45+7.5)/500=4.59%

可以看见,通过个人独资走核定征收,500万只需缴纳最多22.9万即可直接提现至法人私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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