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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独霸天下?!供应链票据平台有戏

 遥远的雷音 2021-05-14
原创 余英杰 肖飒 肖飒lawyer 2021-02-1935个
节前,山东一则财政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在业内引起关注,其中对于直接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供应链平台,最高一次性给予财政奖励500万元的规定尤为抢眼。

金融领域某个动作能引来财政奖励,的确少见。拿出真金白银奖励,要远比发个文件,开个会释放的信号强烈,引导力也更强。

不过更值得琢磨的是奖励条件——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

看到这个条件,估计很多人会生出一连串疑问,供应链票据平台是什么?为什么如此重要?对行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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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何为供应链票据平台

供应链票据,是将票据嵌入供应链关系中,利用票据的独特法律属性,并经过科技的加持,实现票据在具体贸易关系中的支付、结算和融资的功能

供应链票据基础关系必须依托供应链贸易,其本质是应收账款的票据化,与传统票据最大的不同是可以拆分,目前与人民币币值的颗粒度一致,最低面值为0.01元;

供应链票据平台,就是供应链票据的签发的电子平台,实践中直接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签发主体为信用等级高的核心企业,实践中是与各大供应链平台对接,导入优质核心企业;平台可以提供电子商业汇票(即供应链票据)的出票、承兑、背书、质押、保证、贴现、存托、交易、到期处理、信息服务等功能。

单独看供应链票据平台,很难理解其奥义,读了上文的定义,懂的人不会更懂,不懂的人依旧不知所云。

所以,我们有必要引入供应链金融平台(简称为供应链平台,以比较的方式加深对供应链票据平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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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供应链平台与供应链票据平台的异同

01

信用流动的载体不同

数字供应链金融,本质是企业商业信用借助科技手段在供应链场景中的流动和扩张。信用载体不同,演化出了不同的平台模式。供应链平台的载体是应收账款,供应链票据平台的载体是票据

02

法律原理不同

载体不同,法律原理也有所不同。

供应链平台运行的原理是应收账款转让,应收账款转让的核心是应收账款确权和转让通知,其主要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债的转让和保理合同的内容;除此之外,由于涉及账单拆分和流转,所以也会涉及证券法相关的内容。

供应链票据平台是商业汇票的背书和贴现,主要适用票据法相关内容。

03

基础贸易关系

不管是供应链平台,还是供应链票据平台,均依托供应链场景,基础关系均是日常贸易关系。

所以,基础贸易关系的真实性,是二者共同的生命线。离开这个生命线,不管是哪类平台,都可能成为违约或诈骗的工具,伤及整个供应链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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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拆分颗粒度

供应链平台,流转的是应收账款,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交易金额予以拆分,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供应链票据可否拆分的问题,则面临票据法的阻碍。根据票据法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因此,100万一张的票据拆分是无效法律行为,但是如果是签发100万张一元的票据,再分别背书转让,则巧妙地绕开了这个障碍。供应链票据基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目前面值已与和人民币一致,拆分难题被技术手段化为乌有。

05

平台搭建方不同

供应链平台,以应收账款为载体,因此搭建方主要是核心企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或第三方科技平台,无需特别的审批或资质,全靠市场的自然选择。

供应链票据平台则不同,因其载体为电子商业汇票,有严格准入门槛,实践中只有央行旗下的上海票据交易所有资格搭建。票交所的供应链票据平台也是依托电子商业汇票交易系统(ECDS)开展业务。

06

融资方式

供应链平台融资方式基本上以保理融资为主,更进一步也是在保理的基础上进行ABS或ABN

供应链票据平台则以票据为基础,融资方式为贴现、转贴现以及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是票据的一种,而票据是一种成熟的支付结算工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供应链票据+标准化票据的组合模式,大大提高了供应链票据的标准化程度,对其切入更广阔的金融市场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07

系统开放度

供应链平台搭建方主要是核心企业或金融机构,由于角色的缘故,天然会在平台角色方面有些封闭,比如核心企业搭建的平台,服务对象就是核心企业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链企业;而金融机构搭建的平台,也不大可能引入别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方。因此,供应链平台的流转单证一般仅限于平台内部使用。

供应链票据平台则不同,其搭建方是央行旗下的票交所,天然的中立地位保证了它的开放性,其面向对象是所有符合条件的核心企业、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因此,供应链票据是一个跨平台通用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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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供应链票据平台会带来什么?

供应链票据法律地位稳定,流转和融资便捷,标准化程度高,市场通用,对供应商友好,便于监管,在金融工具层面,明显优于应收账款多级转让的模式

那么,供应链票据平台会否取代供应链平台,独霸天下呢?

这就需要回到问题的本源,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核心企业信用的流转和扩张,离开核心企业的参与,再好的金融工具也无用武之地

这与国企财务公司的地位类似,从金融业务角度看,银行的能力明显优于财务公司,但是财务公司依旧是央企必不可少的板块,根本原因在于财务公司更懂产业,在产融结合上,要远远优于银行。

供应链平台也有着同样的优势,它更懂集团产业,更了解核心企业,可以有效甄别核心企业优劣和激发核心企业的参与度,这些优势是供应链票据平台不可比拟的。

换个角度看,数字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核心企业的核实与贸易关系真实性的审查,是业务健康运转的关键,而这个重任由供应链平台担负最为合适,供应链票据平台对于这个基础部分则心有余而力不足。

这就决定了,供应链票据平台与供应链平台共存的生态格局。供应链平台负责个性化的部分,供应链票据平台负责共性的板块;供应链平台把核心企业集团内部供应链金融激活,供应链票据平台帮助各个独立的供应链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供应链平台产生优质非标资产,供应链票据平台实现此类资产的标准化。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在票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接入规则中,明确了这种格局定位。供应链票据平台就是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与符合条件的供应链平台对接,提供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等功能。

央行副行长易纲在近期的讲话中也沿用了这个思路,“推广供应链票据和应收账款确权,促进企业发债融资。”

综上,供应链票据平台的出现,不是为了取代供应链平台,而是为了将供应链平台推到更高的层面,在更大、更广、更深的范围内实现产融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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