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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处理真的就解决了鹦鹉养殖户的困难?

 生命的探讨 2021-05-17

当初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养殖特种动物退出转产时,有人口口声声必须退出的原因是“如果人工养殖继续存在,就给洗白野外捕捉野生动物留了机会,而许多的人工养殖场都存在野生动物洗白的情况。”我做了大量调研,确实也有“野生洗白”的情况,但那是极少数,甚至是凤毛麟角。

呼吁了,可以从加强管理来解决“野生洗白”的问题,不能因为有人开车撞了人而停止使用汽车,不能因为菜刀有可能切到手而不用菜刀,不能因为有人落水呛死了而放干所有的水塘。但呼吁没有用,还是切了。只不过在切的时候,尽力为养殖户争取一些权利,减少一些损失。

最终养殖户得到的在养动物补偿价基本上保证了成本,有些与平均市场价都差不多了,再则,与“野生动物资源补偿标准参考价格”的差距也不是很大。群众的损失虽然还是很大,特别是那些近期才开办的养殖场,基础设施投入得不到任何补偿,但至少在提出的在养动物补偿方面价格还算基本过得去。

食用的处置完了,现在轮到观赏和宠物了。

按理说许多的物种都不是中国本土种,不可能存在“野生洗白”问题,但一个司法解释将贸易规则变成了保护规则,人工繁育的宠物变成了“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点意思,国家根本就没有这种动物,它就还是变成了“国家重点保护”,怎么去保护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呢?更何况,贸易规则中已经明确了规则制订的目的是保护野生种群,而且有些物种之所以列入不是因为珍稀还保护,而是控制贸易来降低生物安全威胁,比如绿鬣蜥。

中国人民的聪明才智是不可低估的,从鹦鹉的养殖技术探索就可见一斑。那些被捧为尖端的养殖技术,经中国人民一琢磨,连老头老太太都掌握了,于是开始大量繁殖,仅一个商丘就上百万。但是,这些已经“白菜价”了的人工繁育种群,它们依然有一个“国家重点保护”的“金字招牌”。这一招牌,害得不少人有了牢狱之灾。

毕竟涉及的群众太多,毕竟从情理上说不过去,人工繁育的怎么就变野生了?养了几十年,为什么现在发展壮大了才来查处?于是还是政府来处理,“不让养殖户吃亏”,回收了吧。只可惜回收不完,一百多万与七万之间还是有很大的距离。就打算都回收了,这价格也很有意思:5元一只!要知道处罚时估价可是2000元一只。没事儿,不就相差400倍吗?已经努力了,总比没得要好。只不过还是想不明白,这种处理方式怎么“维护人工繁育鹦鹉养殖户的合法权益”的?怎么“杜绝返贫致贫”的?再则,除了商丘,其它地方养殖的鹦鹉又怎么处理?

针对这些问题,不知道为什么就没有办法修改那些不合时宜的规则。《宪法》、《党章》都可以与时俱进修改,而这些存在明显问题的规则,这些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东西,怎么就改不了?

尊重科学,尊重事实,是一个社会起码的良知。简单粗暴的管理,与和谐社会的需求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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