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督促船舶和航运公司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船员掌握舵机和主机及辅助设备的安全及应急操作的技能,减少船舶因机电设备故障而造成人命和财产安全损失,上海港自3月15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船舶动力装置专项检查。 按上级要求,浦东海事局已开展了2天船舶动力装置专项检查。期间,安检员会针对船舶操舵装置、主动力装置,发电机,应急电源以及相关监测报警装置等开展详细检查。例如,通过开展舵机间应急操舵、主辅机应急操作等项目,核查船员对于本船动力设备的实际操作技能等。 根据目前检查情况,发现船舶动力装置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也因为严重缺陷对船舶实施了滞留。因此,本期除了介绍该专项检查要点外,我们还梳理易存在的问题,帮助相关公司、船舶和船员有效的开展自查工作。 一、专项检查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6月15日 二、专项检查对象: 1、根据《船舶安全监督选船标准》,船旗国监督检查窗口打开的中国籍船舶; 2、根据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备忘录新选船机制,检查窗口打开,在满足疫情防控条件下可以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的外国籍船舶。
应急发电机间的检查一般包括:应急发电机的安装位置、启动方式、失电测试、燃油柜燃油的存量、速闭阀、通风设备、灭火、应急配电板和通讯联系等,典型缺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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