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民付女士说,16号上午,她像往常一样在家附近的德裕村包子铺买早点,没想到吃到一半,发现红糖馒头里,发现了一个让人倒胃口的异物。
记者注意到,这个疑似烟头的异物,过滤嘴大部分都和馒头黏在一起,闻起来也确实有一股烟味。据付女士说,后来她找到包子铺老板,对方也分辨过,确实是烟头。对此,她要求店方给一个说法,并拨打了12315,市场监管部门表示5个工作日给反馈。 老板说,店里的包子都是他儿子做的,家里也只有儿子抽烟。这个烟头,可能是他的孙子玩耍时,不小心弄的。不过记者注意到,这家店铺的墙上就张贴了禁止吸烟的标识。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据此,付女士提出500到1000元的赔偿,最终,店老板同意赔偿付女士500元。 目前,付女士已向市场监管部门撤销投诉。就像消费者说的那样,处罚或者索赔并不是目的,希望这家包子铺今后规范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现场鸽 碎碎念 食品卫生问题不容小觑 鸽也提醒大家 如果遇到类似的事情 要及时拍照取证 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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