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租 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的地址、用途: (1)甲方愿将 房屋及储藏室租给乙方使用; (2)用途 居住 。 (3)本房屋、储藏室及所属设施、家具物品仅限乙方(承租方)作为居住使用,乙方若改变用途,即为违约。甲方一经发现即停止与乙方的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计算:每月使用超过5天即按整月计算。 三、租金、保证金及房租费缴纳方式: (1)租金: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月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 (2)保证金(押金):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乙方无责任)导致合同结束时,甲方验收房屋及设施家具,确认无损后返还。 (3)房租缴纳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预缴纳 个月的房租费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上年所交保证金 元自动转入今年,作为今年的保证金。 四、房屋的设施、设备: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房屋内的设备、家具、设施。双方清点后列清单,第叁页清单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后再添置设施、设备,会另行签定确认单。房屋中间的小卧室由甲方储存杂物,不在出租范围内。 五、房屋的相关使用费: 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使用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车位费、电视、电话、网络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具体事宜直接跟相关单位结算。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在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发生如下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乙方在住宅内养宠物、动物; (2)、乙方将本房屋用作经营用途; (3)、乙方搬离住宅内设施、家具、电器等; (4)、乙方将本房屋转租他人; (5)、乙方有违法犯罪、患重疾、传染病等病症的成员住在甲方房屋内; 无上述伍点情况,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则必须赔偿甲方两个月房租费; 七、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现责任。 八、住房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间要遵守物业管理处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如有违反,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2)乙方应爱护房屋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和改建,如需装修或增减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对房屋及房屋内设施有损坏的,应修理、修缮完好或按市场价赔偿。 (3)租赁期满后,乙方按清单将一切设备、设施向甲方交清,并结算租金,同时结清应交的所有费用,续租与否,均应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内卫生打扫干净,并经甲方验收。交付时房屋如未清理,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押金支付房屋保洁费用。 九、乙方在租期内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房屋及设备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如合同到期乙方仍想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十一、本合同共叁页,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二、乙方需提供所有入住者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内物品清单(具体以实物为准)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号): 电话(或手机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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