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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中药材

 茂林之家 2021-05-23

现实中常出现有的中药材按药品销售,有的中药材按农产品销售,那什么样的中药材是药品,什么样的中药材不是药品?大多数人可能都整得不太明白包括我自己,最近有幸得专家指点迷津才整明白了点,今天我就带大家进行一下梳理。

一、你以为你日常看到的中药材是药品,其实它可能不是药品,不信你看下面的规定:

1、《药品管理法2015版》规定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实施批准文号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目录,就是说没有具体依据说明哪些中药材是药品,哪些不是。

2、《药品管理法2015版》中的药品概念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 可是国务院法制办《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非药品柜台销售滋补保健类中药材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国法函(2005)59号)中说明,“基于人参、鹿茸等中药材具有医疗、保健双重性能。有些品种虽未列入”药食同源 “的名单,但均作为滋补保健品销售使用。产品既不标示功能主治,也不以预防、治疗、诊断为目的。这样以来既不标示功能主治,也不以预防、治疗、诊断为目的的中药材就不能称为药品。

3、《药品管理法2019版》规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可是《关于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经营中药材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关于中药材收购销售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挑拣、清洗、切制或修整等适宜的中药材加工,使药材不受污染,有效成分不被破坏的,无需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样的话中药材也不能称为药品。

你所不知道的中药材

二、中药材不是药品,那它是是什么呢?其实它是农产品,你看下面的规定就明白了。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农产品的概念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中药材除了极少部分建立了GAP规范的种植,大部分都是农民或个体户按照种庄稼的模式种出来的。它和白菜、玉米一样,具备了农副产品的性质。

2、《药品管理法2015版》规定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中药材可以和普通农产品一样,在农贸市场销售。

3、《药品管理法2015版》中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予以取缔。可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在商场、超市等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尚未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人参、鹿茸滋补保健类中药材,不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药材在进入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前具有农副产品特性。

你所不知道的中药材

三、你以为中药材不是药品,是农产品,你又错了。它是药品,,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药材有药用、食用、兽用等多种用途,判断中药材是否属于药品管理,关键在于界定其用途,作为药品管理的中药材,生产经营渠道须严格管理,相对区分隔离。中药材作为中药生产的原料进入药用渠道,须纳入药品管理,依法加工炮制使用。

你所不知道的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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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晕不晕,好好顺一顺、捋一捋。总结一下未规定性味归经、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以预防、治疗、诊断为目的;不作为中药材原料进入药用渠道的中药材,不能界定为药品,应该归到农副产品。反之,规定了性味归经、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以预防、治疗、诊断为目的;作为中药材原料进入药用渠道的中药材,就是药品了。

浅见寡识,希望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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