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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凡人一起零基础学习增值税之二:纳税人

 凡人小站 2021-05-25

增值税制度规定,产品和服务在进入最终消费领域前经过的每一个纳税主体都需要计算并缴纳增值税。这个纳税主体就是纳税人,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具体有以下五种:

一、单位和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文件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

二、承包人、承租人和挂靠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需要注意的是,发包方只能是单位,而不能是个人。但是,承包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承包方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是单位的,应当依法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工商营业执照;是个体的,应当依法办理“两证整合”个体营业执照。

文件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

三、收货人或报关人

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进口环节增值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55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

四、资管产品管理人

201811日起,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管理人。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

五、集团内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

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其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下集预告:

和凡人一起零基础学习增值税之三:一般纳税人VS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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