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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与不诛》

 野之老 2021-05-29

说俗点,就是杀还是不杀。殷纣王与费仲君臣君臣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并且就杀与不杀这样的原则性问题展开激烈的论战。

首先费仲说纣曰:“西伯昌贤,百姓悦之,诸候附焉,不可不诛;不诛,必为殷祸。”费仲的建议很明确,那就是他劝商纣说:“西伯姬昌能干,百姓又喜欢他,诸侯也依附他,所以必须杀掉此人;如果不杀,则最终一定会成为商朝的祸根。”

对费仲的建议,殷纣王却说:“子言,义主,何可诛?”即殷纣王认为,讲仁义的君主,哪能滥杀臣子呢?

费仲则进一步解释说:“冠虽穿弊,必戴于头;履虽五采,必践之于地。今西伯昌,人臣也,修义而人向之,卒为天下患,其必昌乎!人人不以其贤为其主,非可不诛也。且主而诛臣,焉有过?”费仲这段话翻译过来,其大意是说:“帽子虽然破旧,一定要戴在头上;鞋子虽然华丽,一定要踩到地上。如今西伯姬昌是个做臣子的,却修行仁义而使人心归附,最终必将昌盛而成为殷商天下的祸患!”最后费仲强调说:做臣子的,如果不用他的才能为君主而效力,那就是不可不杀的!况且是君主杀臣子,怎么会有过错呢?!

殷纣王还是不能同意费仲的建议,他说:“夫仁义者,上所以劝下也。今昌好仁义,诛之不可。”殷纣王这里的意思是说,仁义是作国君的来勉励作臣下的。现在西伯昌爱好仁义,所以还是不能杀掉他。

……

最终,因费仲的“三说”及纣王的“不用”,故而导致了殷商王朝的最后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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