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男同胞提起古代的婚姻制度,都充满了羡慕,一个男人可以娶很多老婆。 实际上,这种想法真的太简单了。 在古代,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妻妾成群的。即便是皇帝,同一时间段内也只能有一位皇后。 自从有了所谓的“礼法”“文明”,中国从先秦时期开始的数千年里,婚姻制度一直都是一夫一妻制。贵为天子的皇帝,在同一时间段内也只能有一位皇后。乾隆之所以有三位皇后,都是一个皇后死了之后又立了一个,前后一共是三个。 古代的一夫一妻制有个重要补充形式,那就是纳妾,且原则上可以纳多个。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古代所有男人都能纳妾。 只要男子到了结婚年龄就可娶妻,但是纳妾,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在宋代,许多家族的家法都规定“四十不纳妾”。如浦江郑家的《郑式规范》里就规定“若年四十无子,许置一人”。就是说,一个男人娶妻后如果四十岁了还没生儿子,这时候才可以纳妾。 到了明朝,更是将此项要求写入了法律。《大明律》规定:“凡男子年满四十而无后嗣者,得纳妾。”可以说,妾的作用主要是给主人生孩子,妾只是个生育机器。 此外,纳妾是需要征得妻子同意的,如果妻子不同意,原则上纳妾没希望。 当然,规定与礼法之外,其实只要一个男人有钱有地位,纳妾其实受到的约束不大。另外,古代男子不纳妾也可收养女子,比如畜养家妓。前提是足够有钱,毕竟古代的女子不工作没有收入来源。 妻,《说文解字》中有“与夫齐者也”,就是说地位与丈夫平齐。妻子的身份实质是家庭的女主人,有财产和下人的支配权。 妻与妾,正如主人与奴才的关系。 可想而知,妻族与妾族的地位也是有天壤之别的。 不仅探春不认赵国基为舅舅,赵国基自己也不这么认为。他见了贾环,也是一副奴才相。 也就是说夫家一般是不认妾家这门亲戚,即便夫家承认这门亲戚,也没什么用。因为让女儿给人家做妾的,其家族的社会地位本身就不高。(“纳妾”之 “纳”,意思是接收,像东西一样,花钱了就可以买,妾的出身都很低甚至比较卑贱。) 而探春和贾环把赵国基当仆人,说明妾生的孩子是“主人”。但是,比之正妻的孩子,也有尊卑之别的。所谓“子凭母贵”。 除非,正妻没有生育,这时候庶子才有机会升为嫡子,其生母的地位也会有一定的上升。绕是如此,主母的地位也是非常稳固的。 即便妾的儿子当上皇帝,立生母为太后也是麻烦去了。同治皇帝“两宫并尊”:嫡母为慈安皇太后,生母为慈禧皇太后。底下的人还是敬慈安而畏慈禧,背地里叫慈禧为“西边的”,“并尊”的表面下仍有歧视。 礼法上纳妾并非随意的,而即便纳妾,还要面临这些复杂的尊卑关系。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状态,实际上充满了阶级意味:男尊女卑、嫡尊庶卑,对于女性来说,尤其是出身不好的女性,这种婚姻制度带来的是非常残忍的生存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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