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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句·对偶·对仗

 杏坛归客 2021-06-15
关于“互成对”与“当句对”
崔玉龙,山西省夏县人,现为中华诗词学会、中国楹联学会、山西省作家协会会员,运城市诗词学会高级顾问、运城市楹联学会顾问、夏县诗词楹联学会名誉会长。著有《播绿者之歌》、《苦吟集》、《破土集》、《绿茵集》、《凝望集》、《联溪细浪》等,主编《夏县古今诗联汇编》、《古都丰韵》、《夏县“五老”抗疫诗文集》,并有1000余篇(首)诗文散见于《人民日报》、《山西日报》、《运城日报》、《诗刊》、《词刊》、《中华诗词》、《诗词月刊》、《诗词》、《诗联家》、《难老泉声》、《河东诗词》等各类报刊。

律句·对偶·对仗

崔玉龙

律句、对偶、对仗,是学习诗词、楹联、曲赋中避不开的三个术语,了解其内涵及三者关系,对初学者很有必要,会有一定的帮助。

所谓“律句”,就是符合讲求平仄的格律诗句子。汉语基本上是以两个音节为一个节奏单位的,重音大部分落在后面的音节上。以两个音节为单位让平仄交替,就构成了近体诗的基本句型。具体来讲,五言句第二字、第四字是音节,末一字单独一个音节。七言句第二字、第四字、第六字是音节,末一字单独一个音节。为了抑扬顿挫,音律和谐,律句在音节上必须平仄交错。五言第二、四字是仄、平或平、仄;七言第二、四、六字是平、仄、平或仄、平、仄。这可以说是格律诗的“专利”,而我们所讲词中多用律句,就是指词中也多用符合这些要求的句子。

所谓“对偶”,是修辞学上辞格之一,即用字数相等、句法相似的语句,表达相反、相似或相关的意思。对偶独具艺术特色,看起来整齐醒目,听起来铿锵悦耳,读起来朗朗上口,便于记忆、传诵,为人们喜闻乐见。对偶有时会与对仗同用。

所谓“对仗”,是指诗文词句的对偶。它又有更为严格的要求,即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义的虚实做成对偶的语句。一般来说,律诗和楹联的对仗极其严格,是真正意义上的对仗,不仅要考虑词性、结构,而且必须注意平仄的交替和相对,律诗则还有固定的位置。至于词、曲、赋中对仗,其实就是一般的对偶句,讲究不是那么多。人们经常看到一些词牌往往有某处“多用对偶”的提示,但这种对仗比较灵活 :一是在不同的词牌里,对仗位置不同;二是可以平仄相对,也可以平仄不相对;三是可以同字相对;四是用对仗的句子,也可以不用对仗。

总而言之,律句只讲平仄,不一定要求对仗;对偶是一种修辞格,主要讲句法相似,有时也与对仗混用;而对仗的要求最高,既讲字音,又讲字义,达到一种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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