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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理由之反驳和反驳的无奈

 法一黄壹 2021-06-15
1,我始终认为,交流是解决问题的成本最低的,最有效的,最合理的方法。
如果没有信任通过交流可以建立信任,如果存在误会,可以通过交流澄清误会,如果不能合作,可以通过交流达成合作。交流合作是边际成本最低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是司法制度、经济学理论能够证明的东西。是公认的文明人解决问题的方式。
尽管存在很多阻碍交流的因素,但是我们得目的正在于尽量削弱这些因素来促成交流。只要不是毫无转圜余地,交流都是最好的选择。即使是在凶杀案中,也不是不能交流。
2,鉴于此,不能达成交流,使我很烦躁。
3,拒绝交流,不仅让我对青年女性充满了不理解,更让我对这个人的评价出现两级分化的问题,我也不知道是该相信她还是不相信了。这加剧了烦躁。
4,这种情绪并非持续性的,经常出现在早饭前后和晚上,有时可以自行消解,但有时会导致烦躁的情绪。
5,所以,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不交流被优先选择为解决问题的方式?
是因为现在进行的交流是无效的吗?我想这种无效不能归结于我的身上,是她的问题,是她需要强化理解能力和共情能力的问题。
是因为她不想交流,这个以自由为依据的理由?自由确实是个有力的理由,因为它很难被准确地界定以至于只能从现有的规则、道德伦理和法律中推测。我承认不说话是她的自由,也承认做出不合理的选择是她的自由,但是,我不能接受妨害到我的作为是她的自由。首先,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所以你说她什么都没干,就等于对我什么影响都没有是不正确的。一个例子是,你家的树被风吹倒在别人家门口让别人无法正常进出,你什么都没干,但是移走这棵树是你的责任。正如我上面所写,我认为沟通无效的责任在于她,是她先在交流之路上堆了一堆又一堆的垃圾和障碍物的。而她现在什么都不做,并且干脆直接把沟通的路封住了,逼我只能原路返回,去浪费几倍的时间绕道走。(她可能会说,她对我的印象都是我自己的行为给她造成的之类的鬼话。我只想提醒的一点是,一个人对别人行为的预设往往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对别人的看法。而这种区别对待,她自己往往是下意识的。)
其实最可能的理由是她觉得我的行为不符合她基于我的形象所做出的预期的评价,她不理解我为什么要用尽手段来尽可能地实现交流,她懒得再花费时间来理解,或者诸如此类的,小姑娘认为理所当然的“借口”。对此,用于反驳自由的理由,都可以用于反驳这些乱七八糟的借口。
所以,我不得不问,为什么不交流?
6,至于“管好你自己”,这个应该是立足于“克己复礼”或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个人主义”“自由观念”之类的理由吧。这其实都是从“调节自身”“发展自我”或者“控制自己的欲望”的角度来讲的。其前提是对自己的要求或者行为有一个负面的评价,其需要被克制,然后才讲律己。然而,我主张交流并不是强迫,也不是单纯为了满足自身的愿望,和谐社会对沟通的支持显示出这一要求并不应被做出负面的评价,我自己也更不可能对此做出否定的评价。所以,似乎在这个问题上,“做好你自己”并没有这个必要。而更像是来自外界的要求。
7,至于“时间可以解决一切”。从事实上来看,你觉得一年前很讨厌你的人,一年后就会喜欢你了吗?这只是个让人搁置争议的借口而已。但搁置并不等于解决问题。很简单一个例子,钓鱼岛的问题解决了吗?
8,至于“天涯何处无芳草”之类的说法,鉴于这个本来就不是个感情问题,所以从根本上就没有说服力。更何况,即使从感情问题的角度来讲,苏轼写这句词的原意本不在此。把找对象的行为用数字概率来评价,近似于评价商品买卖,能给人的仅仅是一种不健康的精神慰籍,而且在人发现“落花有情,流水无意”的时候,会反过来造成一种绝望感。这样的说辞尤其不适合于思想比较敏感的人。
(然鹅,我写这么多有什么用呢?其实只是我用来缓解烦躁的手段而已。加强我的内心确信,却并不能为她所了解和认同。此亦非长久之计呀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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