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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诉即办:把小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九州君子好人 2021-06-19

作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连心桥”,北京“接诉即办”经过两年多改革与实践,已经成为超大城市基层治理的新模式。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北京市强调要以“接诉即办”为主要抓手,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群众真正享服务、得实惠。

以人民为中心是“接诉即办”的核心。这些年北京市城市治理更加强调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注重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从一件件平常小事的迅速解决中,感受党和政府真正把自己放在心上。最近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北京市推出“局处长走流程”体验活动,通过走流程,发现问题并及时优化服务流程。比如丰台区在“走流程”后发现群众办理退休手续可以更简洁,于是立即着手整合办事窗口,优化人员配备,简化办理流程,彻底实现了退休手续办理“一站式”。群众无小事,事事都关键。我们就是要把群众的每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诉求当作大事要事来办,扎扎实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把更多的便利实惠让给群众。

“首接负责制”彰显“接诉即办”的诚意和担当。针对此前出现的一些推诿敷衍和踢皮球的现象,北京市推出了“首接负责制”,每一件来电工单应该派给谁,群众每一个诉求应当由谁办理,完全由首接单位负责。在你职责范围之内的,当属责无旁贷,不完全在你职责范围之内的,也应当由你来牵头协调。“首接负责制”最大的进步在于,不让群众跑来跑去、诉来诉去,这个“跑腿”任务由更熟悉业务和操作的部门来完成。如果遇到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诉求,各部门必须跳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实现“跨界”合作,最终要达到的目标就是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小事快办,急事急办,真正地“一站到底”,把群众的事办得妥妥的。

“接诉即办”立法是大势所趋更是必要之举。“接诉即办”两年多来的实践表明,要建立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必须依靠更加规范和有约束力的法律。《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审议,并就如何扩大诉求办理范围、如何发挥科技治理优势、如何完善考评激励机制等热点难点问题,征求意见,问计于民。看得出,这是一部来自基层治理实践的条例,是立足更好服务群众的条例,是尊重群众意愿、至臻志诚开放的条例。通过立法可以更好推动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并且更有效地向“未诉先办”“未诉即办”深化拓展,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首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文/宋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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