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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205,订正伤寒论注阳明病篇

 药膳食疗方注释 2021-06-19
 
   集注 程应旄曰:汗生于谷精,胃中阳气所酿也。有寒复
   发汗,知胃阳不复存于内矣,蛔何能安?
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
   按 必吐下不止之「下」字,当是衍文。
   注 此承上条误而又误,必变而成逆也。胃中虚冷,本
    因误汗,水药不得入口,入口即吐而为逆也。若更
    发其汗,则胃逆益甚,不能司纳,不特水药入口方
    吐,且必无时而不吐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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