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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心得体会

 职中崔欣 2021-06-22

近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和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学完该项法律,使我懂得了今后工作的方向以及如何更好的呵护未成年人的身心。

第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每一名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他们有自己的尊严。职业学校的学生大多文化课基础薄弱,课堂上会有厌学的现象。但是不能因为学生不爱学习就忽视他们的人格尊严。每个学生都是发展中的个体,课堂上学生犯错误,我会指出他们的错误,但不会简单粗暴的不顾及他们的感受。相反,会用爱去感化他们。一天,一个学生上课迟到了,回来时候手里拿了很多零食。我指出了他上课不应该迟到,并且告诉他零食我先给他保管,下课再还给他。但是,需要他向我保证以后上课再也不迟到并且课堂上不许讲与课堂无关的内容。后来这名学生真的上课再也没迟到而且课堂纪律很好。

、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各项保护措施都要适应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龄、生理、心理牲,才能有效。切实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在手机管理方面,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禁止学生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如果发现课堂上有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现象利用智慧去和学生沟通。

、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简称教育原则。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们;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其辨别是非的能力,又能促使他们加强自我保护,勇敢地同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达到保护的目的。

未成年人有一半时间在学校中度过,在学校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教育权、人身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和有效的保护,对整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需要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去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我愿意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且为未成年人的发展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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