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没有户口,清朝人能在京城买房吗?

 洞天禅悟 2021-06-24

  本文系中国国家历史原创文章,转载请后台留言,欢迎转发到朋友圈!

  全文共4111字 | 阅读需8分钟

  居京城,大不易

500

  最近二十年,随着房价的不断高涨,买房成为全社会经久不衰的热门话题。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各地出台了很多限购措施,其中最重要的考量标准,大概就是户口了。如果有人问,要是能穿越到清朝,那会应该如何买房?是不是也要讲户口、也会实行限购呢?

  如果在京城的话,很不幸,答案是肯定的。在那时,不要说没有户口,就是有户口,在京城也未必买得了房。

  买不了房的问题,主要是历史原因造成的。1644年清军入关后,随清军入关的八旗人等和一般老百姓在北京城是混居的。时间一长,清廷发现混居不利于皇城的安全,同时也容易引发旗人和老百姓的各种纠纷。于是,清廷在顺治五年(1648年)八月下令,原居住在北京内城的汉人和其他民族的人一律迁往外城,搬迁补偿费是每间房四两银子。“迁移令”的原文如下:

500

  紫禁城

  “谕户部等衙门,京城汉官汉民,原与满洲共处。近闻劫杀抢夺,满汉人等,彼此推诿,竟无已时。似此等光景,何日清宁。此实参居杂处之所致也。朕反复思维,迁移虽劳一时,然满汉皆安,不相扰害,实为永便。”“除八固山投充汉人不动外,凡汉官及商民人等,尽徙城南居住。其原房或拆去另盖,或货卖取价,各从其便。朕重念迁徙累民,著户工二部,详察房屋间数,每间给银四两。此银不可发与该管官员人等给散,令各亲身赴户部衙门当堂领取,务使迁徙之人得蒙实惠。……凡应迁徙之人,先给赏银,听其择便,定限来岁岁终搬尽。著该部传谕通知。”

  清廷将北京内城腾空,一是为了保障皇城安全,二是为了安置大量内迁的八旗兵丁和家眷。毕竟,将他们全部放在内城,也便于管理。等一般老百姓迁往外城后,北京内城就成了旗人的天下。此后,清廷以皇城为中心,将八旗分别驻扎内城的四角八方,具体情况如下:

  两黄旗居北:镶黄旗驻安定门内,正黄旗驻德胜门内;

  两白旗居东:镶白旗驻朝阳门内,正白旗驻东直门内;

  两红旗居西:镶红旗驻阜成门内,正红旗驻西直门内;

  两蓝旗居南:镶蓝旗驻宣武门内,正蓝旗驻崇文门内。

500

  京城内城外城

  这么一来,北京的内城成了一个大兵营,旗人就像棋盘上的棋子,只要知道他住在哪个方位,就能判断出他是哪个旗,甚至是哪个参领或佐领属下了。以镶白旗为例,根据《八旗通志初集》的记载,其驻防区域如下:镶白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与正白旗接界之处,系自豹房胡同向南至单牌楼。与正蓝旗接界之处,由皇城根向东至大城根。满洲官兵,自正白旗接界处,由东长胡同东口循大街向南,至院府胡同东口,为头参领之十七佐领居址。自院府胡同东口至长安街牌楼,为二参领之十六佐领居址。从这个意义上说,当时所有旗人都是“朝廷”的人,他们的工作生活乃至衣食住行,都被清廷包下来了,而其中也包括房子。

  顺治五年的大搬迁,有些类似于八旗入关后的“圈地”,只不过这次圈的是座城。在将内城的老百姓腾空后,清廷令工部在原有房屋基础上或整修或新建,最终为全体旗人准备了足够的公房以供分配。

  当然,就算是旗人,也要分三六九等的,他们得根据不同的身份和职位来分配住房。按当时规定,旗人一品官,给房二十间;二品官,给房十五间;三品官,给房十二间;四品官,给房十间;五品官,给房七间;六、七品官,给房四间;八品官,给房三间。至于普通的旗兵,如护军、领催、甲兵等,给房二间。

500

  旗人生活和住宅

  此外,清廷还规定了每间房子的标准:面阔不低于9尺,进深不低于10尺,墙体厚度以5寸为准。按当时营造尺32厘米换算的话,每间房面阔应不低于2.88米,进深不低于3.2米。据此推算,当时旗人分到的每间房的建筑面积应不低于9平方米。

  由以上介绍可知,当时的旗人是“公家人”,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分到免费的公房,所以也就不需要买房了。当然,正因为是公房,所以旗人也只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他们居住的房子也是不能转卖的。而且,八旗兵丁被调往其他城市驻防的话,他们的家眷也会随同前往,之前所住的房子就会被重新分配;或者,旗人官员要是因为犯罪而被罚没家产,他们的房子也会被收回。

  在这里,还得澄清一个关于户籍的基本概念。以前我们说起清末革命时,经常会说“满汉之争”“满汉矛盾”。但实际上,清朝时只有“旗、民之别”,而没有所谓的“满汉之争”。也就是说,清朝时除了旗人,其他人都是“民人”,这个“民人”并不单单是汉人。只是,因为汉人占据绝对多数,这才突出了一个“汉”字,“汉人”也基本替换了“民人”的说法。

  至于这个“满”字,其实也不准确,因为清朝时只有“旗人”的说法,而旗人是由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旗三部分组成,他们在户籍、身份和管理上都属于“旗人”,并不单指满洲人。而且,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旗相互通婚,他们不与外人发生关系,由此形成的特殊群体,就是所谓的“旗人”。清朝时的北京城,如果不熟悉的人见面打招呼,往往会问一句:“您在旗呢,还是不在旗?”如果回答“在旗”,那就是旗人身份了。

500

  旗人宅院

  明朝时,北京城分民户、军户、匠户和皇室服务人口4种户籍,清入关后,由于内外城建制而形成了旗人、民人两类不同的户籍。按清制,“八旗无分长幼男女,皆注籍于旗”,满、蒙、汉军八旗下设若干参领,每参领下设若干佐领,从而形成八旗及旗下所属参领、佐领共同构成的八旗人户管理体系,其中佐领(包括管领)是八旗户口管理与编审统计的基本单位。八旗所属户口每三年编审一次,一向“深严邃密”,不“轻以示人”。旗人集中聚居内城的局面维持了二百余年,这也为八旗人口的户籍管理提供了便利条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