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佛山日报 会上,佛山市市长朱伟再次强调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健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对于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早已是屡见不鲜的话题。但无论是重要会议,还是各个官方平台,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屡屡被提起,足以看出其重要性以及未来佛山房地产市场的趋向性。 租赁住房的发展 早在2016年,佛山市政府就成立了佛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搭建佛山市国有住房租赁平台,并于2017年年初着手采购和筹集房源,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首批房源也于当年进行摇珠并入住。 首批房源位于佛山富力广场,当年共发布了83套精装公寓作为试点,建面约45㎡的平层和Loft两种户型,其中平层户型租金799/月,Loft户型1299元/月,并配备全屋家电,对比市场租赁均价便宜了接近一半。 富力广场租赁住房样板间 2018年2月,顺德乐从葛岸村的佛山市租赁住房示范小区举行奠基仪式,比起此前推出的83套富力广场试点租赁公寓,葛岸村建设的租赁住房是首个通过集体用地建设、配套学校等资源的示范小区,目的实现租购同权。 葛岸村项目效果图 目前,全市基本确定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示范项目7个。其中,已经动工的有顺德区乐从镇葛岸村建鑫·乐家花园租赁住房示范小区项目,以及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 集体租赁住房≠小产权房 与此同时,大家也要留意,目前很多小产权房,普遍采用“以租代售”的方式进行出让。但是,集体租赁住房和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集体租赁住房用地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经依法批准建设,依法实施不动产登记。“小产权房”既涉及违法用地,又涉及违法建设和销售,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购买小产权房可能会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此前市面上也发生过不少小产权房被认定违章建筑,被要求拆除,购房者无法获得相关赔偿。所以说,即使以长租合同方式,签订集体用地用房使用权,承租人是不受到保护的,也会有一定的政策风险。 对于市面上的租赁住房和小产权房,大家要注意甄别。 根据近日印发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20年6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和新市民均可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入学等服务。 何为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并限定处分权利的政策性住房。承购人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新建的共有产权住房以中小套型为主,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一般低于同期同地段楼盘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10-20%。允许承购人增购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份额,直至取得完全产权,同时,《意见》规定,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共有产权住房暂未出台相关细则 虽说《意见》规定,6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申购共有产权住房,但目前网上尚未有具体的细则操作,对此,小编致电12345询问相关准则,对方表示,目前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尚未有相关细则,具体可留意政府网站发布的内容。 而关于佛山哪些的项目,可申请作为共有产权房购买的问题,12345接线员表示,目前共有产权房具体楼盘和产品也是处于未确定的状态,仍需等待最终的确认。 而目前共有产权房的收集途径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土地出让时附加条件,按一定比例建设共有产权住房;二是于社会收购商品住房作共有产权住房。 今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于共有产权住房和集体租赁住房的再次重申,相信将加快推进相关建设以及申请审批工作。 有兴趣的朋友可留意相关政府网站,或扫描文末客服二维码入群,有相关细则出台,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播报。 以下为往年相关链接 2017年8月: 2018年8-9月: 4.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文件公布 持10年可获完全产权点击“在看”,给小编加个鸡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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