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三类犯停止减刑假释

 天水湖 2021-07-06
中央政法委指导意见要求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即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

专家指出,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测算,即使三类罪犯具备所有条件,实行“到点就减刑” (实践中一般不可能这样),无期徒刑罪犯经过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将比按之前规定的延长4年,最低也不会少于17年;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将比按之前规定的延长5年,最低也不会少于22年。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提出了“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即受理案件后一律公示,“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开庭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裁定书一律上网公开,违法违纪办案一律从严追究责任。并发布《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