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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增长超过去年,财务以工资高了为由不发十三薪和年终奖,是否合理?

 猫大叔的财会窝 2021-07-09

财务又挡枪了。

如果是私企,发不发钱老板说了算,财务是给老板挡枪;如果是国企,发不发钱领导和上级主管单位说了算,人力资源部具体造表,财务只是复核,这里给集体挡枪。

但也不全怪题主,国企的薪酬复杂了点,一般人也搞不清楚。

国企,还是集团公司,都是有预算管理的,主要管三项,收入、利润和工资。收入利润做预算可以理解,工资为什么还要专门下指标,只要完成任务你管人家发多少?一个原因大多数国企赚的是垄断利润,业绩和政策密切相关,比如某年度烟草公司利润大涨是因为上级放开了某品牌的生产配额,本来目标是利润1500万,实际完成了2000万,那多出来的500万是不是可以全部当奖金发掉?肯定不行,上面还有薪酬预算管着。

当然也有因政策因素完成不了的,比如刚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降了价格必然会影响电信、移动等运营商的利润,如果利润完不成也不是大家不努力,按比例肯定不合适。

具体到题主这件事,应该年初集团公司对薪酬有个总额度控制,比如100个人,1000万工资额度,在这个范围内,即使亏损也可以照额发(亏太多可能会影响领导绩效,一般员工尤其是后勤不会有多少影响),如果业绩突出,也可以适当加,但主要是领导班子和部分业务员。总的都会按之前定的调子来。

这1000万什么时候发,先发后发公司领导是有决定权的,可能上半年领导比较放飞自我,看业绩好把钱提前兑现了,到了年底财务一算账,1000万用完了,再发就要超,申请增加上级没同意,那就只好停了年终奖。

问题产生的主要责任在领导,算工资的是人力,发现问题的是财务,本着谁提问题谁解决的原则,这锅就让财务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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