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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村的形成及其演变——以江汉平原腹地的乡村聚落形态及其演变为中心(上)

 花间挹香 2021-07-15

摘要

传统时代江汉平原腹地的乡村聚落,主要选择地势稍高的自然墩台、长冈或建造人工墩台,以躲避洪水的侵袭;很多台墩依堤而建或与堤相联,但台墩之间并不相连,从而形成以散居为主导的乡村聚落形态。江汉平原腹地以散居为主导的乡村聚落形态之形成,有其根深蒂固的地理基础与社会经济根源。环境与资源条件的限制、传统的经济生活方式,乃是散村形成并长期延续下来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

乡村聚落;散村;江汉平原

一 问题之提出

所谓“乡村聚落形态”,是指乡村聚落的平面展布方式,即组成乡村聚落的民宅、仓库、牲畜圈棚、晒场、道路、水渠、宅旁绿地以及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宗教信仰等公用设施的布局。一般将乡村聚落形态分为集聚型和散漫型两种类型:集聚型村落又称集村,就是由许多乡村住宅集聚在一起而形成的大型村落或乡村集市,其规模相差极大,从数千人的大村到几十人的小村不等,但各农户须密集居住,且以道路交叉点、溪流、池塘或庙宇、祠堂等公共设施作为标志,形成聚落的中心。散漫型村落又称散村,每个农户的住宅零星分布,尽可能地靠近农户生计依赖的田地、山林或河流湖泊;彼此之间的距离因地而异,但并无明显的隶属关系或阶层差别,所以聚落也就没有明显的中心。最典型的散村是一家一户的独立农舍,所谓“单丁独户之家”;而最典型的集村则当是聚族而居、多达数千人的大村落,或市廛繁庶、工商业发达的市镇。但二者的根本区别并不仅在于人口多少及其空间规模的大小,更在于其各个民居之间及其与所依赖的田地、山林、湖泽之间是呈现出集聚、互相靠近的趋向,还是表现出离散的趋向。“在(集聚)村庄的景观中,房屋群聚在一起,这多少有点加强了耕地上的孤寂感;村庄与其土地是截然分开的。在散居的景观中,房屋不远离耕地,房屋相互间的吸引力,远小于房屋和田地间的吸引力。农庄及其经营建筑物都建在田地附近,而且每块耕地的四周,常有围墙、篱笆或沟渠。甚至那些被称作小村(Hameau,Weiler,Hamlet)的小房屋群,似乎也应当一般地看作散居的形式,因为它们几乎总是意味着房屋和田地是靠近的”。换言之,集聚村落本身表现出集聚化倾向,而村落与田地、山林之间则相距较远;散居村落各农户之间相距较远,而每个农户都尽可能地靠近其耕种的土地、赖以为生的山林湖泽。

一个乡村地区的人们采用怎样的居住方式,是集聚居住(形成集村)还是分散居住(形成散村或独立农舍),显然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汉宋间长江中游地区的乡村聚落形态及其演变》一文中,我们曾立足于对两汉至宋代千余年间长江中游地区乡村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对影响乡村聚落形态及其变化的诸因素作了粗浅分析,认为:在长江中游地区,散居,而不是聚居,是人类最初的居住形式,亦即这一地区人类居住的原始倾向;散居形式与长江中游地区的地理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易受洪水泛滥侵袭的平原和河谷地带、耕地资源匮乏的中低山区、水资源分散的低山丘陵,就人类生产、生活与居住的自然选择而言,都比较适宜于分散居住的聚落形态;而集聚村落则是乡村社会经济长期发展与演变的结果,是一种次生的聚落形态,人口的增加、安全防御方面的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宗族制度、文化传统等因素在散村向集村演化的过程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理论上,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与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部分规模较小的散村都可能并应当发展成为集聚村落。但事实并非如此,在很多地区,散村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是主导性的乡村聚落形态,只有相当少的散村才发展成为集村。这就促使我们去思考:一个地区分散居住的形式究竟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在某些地区分散居住会成为长期延续的主导性居住形式?在怎样的情况下,一个规模较小的散村会发展成为集聚村落?

江汉平原腹地(主要包括今洪湖、仙桃、潜江、监利4县市以及江陵、汉川、汉阳、沙洋4县区的大部分地区)湖泊星罗棋布,水网交织,垸堤纵横,在历史上曾饱受洪涝灾害之患。在地势低洼、洪水时常泛滥成灾的江汉平原腹地,散居村落一直是主导性的乡村聚落形态。在江汉平原腹地考察,沿着长江、汉水及其重要枝河如东荆河、通顺河等堤防,可以见到成百上千户人家的房屋顺着堤岸展布开来,有的村、镇还形成两三条甚至更多与堤岸平行的街道,从而组成规模相当大的村、镇。但如果我们进入这些村、镇仔细考察,就会发现:很多表面看上去是一个集聚聚落的居住地,实际上内部是分离的,是由几个来源不同的居住地组合而成的。换言之,很多表面上似乎是大规模集村的村落,实际上是由若干分散居住的散村组合而成的,其背后仍然是散村。离开纵横交织的堤岸与道路,深入到平坦的垸田区,则随处可见到散布在稻田中央或河湖边上的小村,一般只有10户左右人家,分处在地势略高于周围的几个墩台上。通过访谈与实地考察,我们相信:直到民国时期,江汉平原腹地的乡村聚落形态仍以分散居住的散村占据主导地位。因此,本文即试图以田野考察与文献分析为基础,通过对江汉平原腹地乡村聚落形态及其演变的探讨,分析这一地区的散村是如何形成及如何成为主导性居住形式并长期延续下来的,以期有助于对传统中国乡村聚落形态之区域差异及其成因的认识。

二 居于台、墩之上

同治《汉川县志》卷10《民赋志》录嘉庆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间(1816-1818年)任汉川知县的樊钟英所上“通禀汉川地方情形民间疾苦”云:

汉川地处襄江下游,形势低洼······素称泽国,除梅城、长城两乡地处高阜,其余尽属垸畈。每年泛涨,不破堤,仅厂畈被淹,若破堤,则垸内亦淹。······民庐多居墩、台。墩者,乃民间锄土造筑而成。若水淹久,则墩、台亦多坍卸,故居民多造茅屋竹篱,略加墙垣。夏秋水至,则拆屋移居,撑船远逃;春冬水退,则[刈](于)茅索陶,亟其乘屋。

按照樊钟英的解释,墩“乃民间锄土造筑而成”,是由人工堆筑;台,樊钟英没有解释,从其特别强调“墩”乃人工堆筑而成来看,似乎“台”主要是指自然形成的丘阜。但我们在田野调查中向当地人请教台、墩的意思时,几乎没有人能说出二者究竟有什么差别。一直追问下去,有的人会绞尽脑汁地说:墩小一些,上面不一定建有房屋,可能仅仅是临时躲避洪水的土堆;台要大一些,上面一般都建有房屋,有人家,是村子。但这种分别显然是被“追问”出来的,所谓大、小和是否有房屋也是相对而言的,并不构成将二者区分开来的标准。

因此,台与墩并无根本性差别,在江汉平原腹心地带都是指略高于周围的冈阜、小丘。由于平原湖区频受洪水侵袭,人们不得不选择地势稍高的天然丘阜作为相对稳定的居住点;在没有适当天然丘阜的地方,则集中人力堆筑成墩台,以作为栖身之所。康熙《潜江县志》卷20《艺文志下》录张承宇《秀野园记》称:“吾邑苦无山······筑室者,虑无不有事于畚锸,高高焉,下下焉,而后可居。”所谓“高高焉”即堆土为台,“下下焉”则是掘土成塘。1883年,英国商人阿奇博尔德·约翰·立德乘小帆船从汉口出发,经沌口进入长河,溯长河而上,辗转达沙市。经过汉阳县西境蒲潭一带时,他写道:“我们今天经过的地区,夏天是一个巨大的湖,孤零零的秃山像海岛一样在水面上只露出10至200英尺的山头。蒲潭村就建在其中一座山头上,与夏季的洪峰等高。”在蒲潭以西,沿途所经的地方景色十分单调,“打破这种单调景观的只有一些可怜的村庄,每隔三四英里,可以见到一个高出平原约10英尺的圆形土丘,丘顶上挤着十间八间泥屋”。前者所说的是汉阳西境蒲潭、马影一带的低丘陵地带,蒲潭村所在正是一个自然残丘;而那些“高出平原约10英尺的圆形土丘,丘顶上挤着十间八间泥屋”,则正是“台”或“墩”。

在常受洪水侵袭的平原湖区,选择或营筑高于周围地面的台、墩,在上面营造房屋以供居住,是一种原始的倾向,人类很早以来就会采用这种办法。长江中游地区新石器时代的澧县城头山遗址,坐落在洞庭湖西北澧阳平原中部的徐家岗东头。徐家岗的平均海拔为45.4米,高出两侧河床2米多。岗地南头突起一个小土阜,土阜东端即城头山城址。城址以西的土阜上分布着密集的东周和西汉墓群,其东、西、北三方的高程均在海拔43-44米间。城头山城址外形保存完好,数里之外即可看到它的轮廓,突兀地矗立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澧县鸡叫城遗址位于湖南省澧县北约10公里的涔南乡复兴村,也位于澧阳平原中部。遗址处在涔水南岸的一个长方形台地上,城中地势高出周围地面2-3米,城垣更是高出城外水田4米余。考古发掘表明:鸡叫城城垣先后经过两次修筑,其一期城墙(属屈家岭文化中期)直接修筑于地势较高的生土面上;二期城垣(属石家河文化早期)则附筑于一期城墙的内侧。换言之,鸡叫城的先民们先是选择地势较高的台地筑起了一座城垣,然后又在已经过人工加高的基础上再建二期城垣。在城外东、西各500米处,各有一处夯土建筑台基,残高2-4米;城址西北6公里的土阜上,分布着密集的东周墓群。石家河遗址群位于湖北省天门市石河镇北,位于低山丘陵向江汉平原过渡的地带,地势自西北向东南依次递降。遗址群以土城为中心,密集地分布着30多个新石器时代遗址,其中城内的谭家岭遗址、邓家湾遗址、土城遗址以及城外的罗家柏岭遗址、肖家屋脊遗址等,均高出其周围地面约1.5-6米。石首走马岭遗址位于湖北石首市焦山河乡走观岭村与滑山垱镇屯子山村交界处的上津湖东南台地上,比周围地势高约2-5米。荆门马家院遗址(位于荆门市五里镇显灵村)也处于高出周围地面约2-3米的比较平坦的岗地上,四周均为宽阔的稻田。除马家院遗址外,在荆门市南境平原地区发现的荆家城、孙家台、梅老岗、肖岗、踏车畈、叶家湾、草家湾等十余处屈家岭——石家河文化早中期遗址,也都位于高出周围地面数米不等的丘岗、台地上。公安鸡鸣城遗址位于公安县狮子镇龙船嘴村,处于由洈水河北堤和松滋河西堤所围成的合顺大垸的南部,高出周围地面2-3米。城内中部的沈家大山又高出城内陆面约1米,是城内文化层堆积最厚的地方,耕土层下可见到大面积的红烧土堆积,可以断定应是城内的居住区。显然,鸡鸣城遗址的先民们是先在现在称作“沈家大山”的台地上营造简陋的房屋以栖身,后来又在其周围筑起了城垣。

许多研究表明,在石家河文化末期至商初,长江中游地区曾经存在一个延续时间较长的洪水期。长时间的洪水造成了江汉平原地区湖群的大幅度扩张,湖泊发育在距今4000-3000年间达到鼎盛,江汉平原上的大小湖泊很可能联成为一体,成为水势浩瀚的巨大湖泊。因此,殷商、西周时期,江汉平原地区的城邑聚落大多分布在平原边缘的丘陵低山地带,平原腹地的聚落非常稀少。盘龙城遗址断断续续地分布在一片突入湖区的丘陵地带上,现在每逢夏、秋涨水季节,遗址的东、西、南三面环水(北面是一个小山岗),其南面不远处就是流入长江的府河。因此,盘龙城遗址实际上就是孤立地处于平原湖区的边缘。江陵荆南寺遗址位于荆州城西约1.5公里,也处于一个长方形台地上。考古发现的西周时期文化遗存,主要分布在江汉平原北部边缘的随枣走廊及其以东的孝感地区和西部边缘的荆门、荆州江陵区西部。

湖北地区发现的大量楚文化遗存,主要分布在鄂西北的襄宜平原、随枣走廊、鄂东丘陵低山地区以及鄂西荆门、荆州西部的低丘——平原过渡地带,真正处于江汉平原腹地的只有潜江龙湾遗址群及洪湖螺山遗址等。龙湾遗址群由放鹰台、水章台、章华台、华家台、打鼓台、陈马台、徐公台、荷花台等10余个台基遗址所组成。其中,放鹰台是一处高出周围地面约0.7-6米的不规则长方形岗地,海拔高度26-28米,长约380米,南北宽约90米,当地农民在台上耕种旱地作物。台上自东至西排列着四个高台子,系龙湾遗址群中相对高度最高的台子,其第一、三号台均经过发掘,发现了大型宫殿遗址。显然,龙湾遗址群是在低洼的平原选择地势较高的岗地,于其上夯土立基,建造房屋、宫殿。荆州纪南城遗址则处于江汉平原西部边缘、丘陵岗地向平原湖区的过渡地带,地势西北略高、东南略低,平均海拔34米左右,城东垣外则为湖泊地带。城内突出于地面之上的土台数以百计,与纪南城同时代的夯土台基有84座,集中于城内东部,特别是东南部最为密集。东北部有15座夯土台基集中在今广宗寺一带的高地上,规模较大,夯土层一般在40-150厘米。去除夯土层堆积后的台基地面,仍比周围地面略高。说明这些夯土台基多是建在原有自然台子之上的。但东南部密集分布的台基的夯土堆积底层大抵与周围地面等高,应当是在平地上夯筑而起的。

文献记载所见之汉魏六朝时期江汉平原地区的城邑聚落,也主要位于平原边缘的低丘山岗上。如《水经注》卷28《沔水中》所记之荆城、权城、临嶂城、鲁山城以及卷35《江水三》所记华容县尉治所城(在杨岐山上)、州陵县故城(在石子岗上)等。平原腹地的城邑聚落,大抵兴筑城垣,既用于防卫,亦用以防御洪水。《水经注沔水中》“阳水”条记阳(杨、扬)水所经有郢城、冶父城、方城、鲁宗之垒、华容县等城邑聚落,又有楚庄王钓台、天井台、大暑台等。方城为南蛮校尉府治,由注文所谓“春夏水盛,则南通大江,否则南迄江堤,北迳方城西”观之,则方城处于平原湖区之地势稍高处。楚庄王钓台在龙陂北,“高三丈四尺,南北六丈,东西九丈”。天井台在天井水之西侧,“因基旧堤,临际水湄,游憩之佳处也”。大暑台在赤湖东北,“高六丈余,纵广八丈,一名清暑台,秀宇层明,通望周博,游者登之,以畅其情”。章华台在离湖之侧,“台高十丈,基广十五丈。左丘明曰:楚筑台于章华之上”。凡此诸台,均为王室贵族所营筑,故甚为宏敞高显。然据此推测,普通民居亦当选择高阜处或堆筑墩台。《水经注沔水中》描述汉水下游地区的地理面貌云:“及其夏水来同,渺若沧海,洪潭巨浪,萦连江沔。”同书卷32《夏水》谓监利、州陵、华容诸县境内“土卑下,泽多陂池”。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惟有堆筑台墩,方能营居。

唐代诗人的描述也给我们认识唐代江汉平原的聚落状况提供了一些线索。王建《江陵道中》句云:

菱叶参差萍叶重,新蒲半折夜来风。江村水落平地出,溪畔渔船青草中。

这里的江村傍依小溪、荷塘,只有在“水落”之后,方得现出“平地”,其所处地势显然稍高。又,钱珝《江行无题一百首》乃自襄阳泛舟汉水、长江,经郢、沔、鄂诸州至江州途中所作,其中有句云:

柳拂斜阳路,篱边数户村。可能还有意,不掩向江门。

江岸之上一条小路,在斜阳中蜿蜒而来,杨柳掩映处,竹篱环绕着几户人家,各家的门扉都朝向江面。诗人虽未直述此“数户村”所处地势,但其必处岸上高阜,自可断言。又云:

佳节虽逢菊,浮生正似萍。故山何处望,荒岸小长亭。

时令正当重阳,岸上野菊遍地,一座小亭独立江岸,引发了诗人的一片乡愁。这首诗中,虽不见江村,然“荒岸小长亭”背后,一个村落或隐约可见。在另一首诗里,诗人描述说:

岸草连荒色,村声乐稔年。晚晴贪获稻,闲却采菱船。

江岸荒草凄凄,不远处的村子里传来庆祝丰年的锣鼓声,农人们正忙着收割稻谷,村前湖塘里的采菱船静静地泊在那里。一幅江村图画宛在眼前。这些村落,多依江岸而立,正处在江、汉自然堤上,地势较其后的平原湖区要略高。

南宋乾道六年(1170年),陆游被任为夔州通判,由故乡绍兴经运河至京口入大江,溯江而上。经鄂州(今武汉市武昌区)后,沿鹦鹉洲南行,过谢家矶、金鸡洑;九月一日,由通济口转入沌中,“实江中小夹也”。自此至八日,均行沌中。这条沌水,自监利鲁家洑至汉阳通济口,长达数百里,大致自今监利县城附近通大江,东北流经鸡鸣铺、福田寺,进入今洪湖、仙桃境,在今洪湖浲口、仙桃杨林一带与当时的汉水南支(约相当于今东荆河)相汇,东流一段后又分出,东流经新潭(今新滩)至通济口(今武汉市汉南区东津口)入江。沌中的聚落,多在地势稍高的自然堤或墩台上,下郡有二十余家,白臼有数家,归子保十余家,纲步二十余家,芦藩茅屋,短篱晒罾,舍旁或有果园,正是一幅散居村落的图画。毕家池“地势爽垲,居民颇众。有一二家,虽茅荻结庐,而窗户整洁,藩篱坚壮,舍旁有果园甚盛,盖亦一聚之雄也”。虽称居民颇众,盖亦不过为一稍大之集市。

明清时期,江汉平原腹地的汉川、江陵、汉阳、沔阳、天门、监利、潜江诸县聚落地名中,颇见有以“台”、“墩”为称者。如汉川县有擎香台(又作“沉香台”,在县治西四十里)、城隍台(在县西十七里,属长城乡,旧有城隍庙,后废)、神灵台、张家台、掘钉台(三台并在县治西一百里)、纸房台(在县治南三十里)、宝花台(在刘家隔)、西寺台(在县北三十里)等,江陵县有绛帐台、施茶台、钓台、庾信台、落帽台、磨旗台、章华台、熙春台、濯缨台等,汉阳县有五里墩(在县治西五里)、流鱼台、竹台、鹅鸭台、城隍台、草洋台等,沔阳州有花台、罗台、蒿台、莲台、仙女台、望沔台、五氏台、清薰台等,景陵(天门)县有梦野台、撒花台(在县治东南六里,广百余丈)、城隍台(在乾镇东)、花台(在县治北三埂城,周五丈,高丈余)、浮石台、剪刀台等。汉川刘家隔宝花台上建有圆通寺(元末兵燹,明宣德初重建),明时赵弼诗云:“荒台零落老烟霞,羽客空传散宝花。古庙无人榛莽合,夕阳惟听噪寒鸦。”正形象地描述出低洼平原上荒台独立、古寺零落的凄凉景象。天门(景陵)县的莲台寺亦建于台上。乾隆《天门县志》卷首“莲台寺图”所附图说云:“城南莲台寺,在隰田中,敦邱自结,古木森如碧城。环长甽,俯宽池。莲花色白,又有白龟曝池中小阜上,蹒跚行。右仙人台,有七星沙,拳然突起。刹建自隋,十八阿罗汉,唐人所装。顾盼徒倚,赫然欲动。隰田常积潦成湖,基随水上下,不没也。”从图上可以见出,莲台寺处天门护城堤之外,四周都是水田,莲台、仙人台兀然而立,很可能是在自然墩台的基础上,再加堆筑而成。同书卷1《地理考》“古迹”栏谓莲台在县南二十五里泽中,“岿然隆起”,“基广十余亩”。又记梦泽台侧有指挥台,“李廷琛世家此”;鲁铎别业“已有园”亦在梦泽台旁。显然,李廷琛、鲁铎等都是在梦野台旁另筑台基,营造室屋。鲁铎《东冈》诗云:“湖上东冈旧得名,结庐高处作书生。北瞻京国寸心远,下瞰郊原四面平。”又《少时》句云:“古树冈头屋数椽,主人家世史残编。”正反映出其筑屋东冈头、下瞰平原的形势。乾隆《天门县志》卷1《地理考》“村里团”记全县编户以村统里,以里统团,共分为六村二十五里三百六十团,其中有塚子台(属上一里)、申台(属上二里)、竹台(属上四里)、陶蛮台(属下四里)、龙王台(属云一里)、花台(属云二里)、蒿台(属云四里)、古老台(属官三里)等8个以“台”为称的“团”。这些“台”,都应当是较大的自然聚落。同书卷“风俗”栏称:

村落惟依高阜而居,多星布棋错,族处者仍不相远。桑柘影处,庐舍出焉。村或百余家,或数十家,吉庆则醵饮相贺,疾丧则敛赀相恤,犹有古风。

“依高阜而居”的数十家或百余家之村落,很可能就组成“村里团”系统中的一个“团”,如其同聚于一台之上,或以某一台为中心,这个团就可能被称为“某某台”。

迄于今日,江汉平原还保留着众多称为“某某台(坮)”或“某某墩”的自然村落。据20世纪80年代初编纂的《汉川县地名志》统计,在全县1939个自然村落中,以“台”命名的村落共有479个,占全部自然村落的24.7%;在沔阳县(今仙桃市),以“台”或“墩”命名的自然村落共有1184个,占全县自然村落总数(3071个)的38.6%;而潜江县3150个自然村落中,有1418个村落以“台”为名,占全县村落总数的45%。考虑到还有很多居于台墩之上的自然村落在村名上并未缀以“台”字,也有不少称为“某某台”的村落在《地名志》中被列入“消失地名”,所以实际上居于台、墩之上的自然村落在全部村落中所占的比例只能更大。

这些以“台”命名的自然村落,规模相对较小,且多冠以姓氏,称为“某家台”。潜江县中部偏东的杨市公社(今为杨市街道办事处)位于东荆河东岸,北接潜江县城关镇园林镇,东邻沔阳县(今仙桃市),南与总口农场接壤;境内陆势平坦,海拔高度一般在32米左右,曾长期受汉水、东荆河、(潜江)县河、通顺河溃口洪水的威胁。据《潜江县地名志》记载,全境共有348个自然村、5个自然镇,另有22个自然村被列入“消失地名”下,其中称为“某某台”的地名共有194个(在22个“消失地名”中,有18个以“台”命名)。在这些地名中,以单姓命名、称为“某家台”的村落共有142个,居大多数(73%),以双姓命名的村落有21个,称为六姓台、五姓台、三姓台、七姓台者各有1个。1981年,这些聚落的平均人口规模为约121人,以当时杨市公社平均每户约5.61人计算,每村约有22户(见表1)。显然,这些自然村落最初都是由一户或两三户、四五户人家发展而来的。

散村的形成及其演变——以江汉平原腹地的乡村聚落形态及其演变为中心(上)

江汉平原腹地的台(当地人多称为“台子”)一般高出周围地面1-3米,少有低于1米或高于3米者。有的台是利用自然堆积或原有残丘加以修整而成,大部分台均当为人工挑筑而成,当地人多称为“挑台子”。挑台子多选在靠近自家田地、本身地势即稍高的地方,先取土堆筑,夯实,然后于其上构筑房屋。一户人家所居的台子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以上,故所需土石大约为200立方米左右。由于筑屋多选在冬春进行,如果在一个冬春季节筑不起台子,春夏洪水来临时可能会将已筑部分冲毁浸塌,所以,“挑台子”又有很强的时间性。因此,即便是一家一户“挑台子”,也需要亲邻帮助、协作才能顺利完成。陈涛曾经对荆门市小江湖区杨马村的台子进行过细致的观察,他描述“挑台子”的过程说:

修建台子是家庭的事,但是如果要仅凭一家之力完成它,这个工程量又显得太浩大了一点:杨马村的台子一般高约1.5米,面积有100余平方米,而在堤外的村庄的台子,由于受洪水的威胁更大,高度一般达到2米左右。就像农民在碰到建房等大事时一样,台子的修建也是通过合作来完成的。通常一家建台子,其亲朋好友都会过来帮忙。亲兄弟、堂兄弟自不必说,亲姐妹、妻子的弟兄的家如果离得不远,也肯定会派人来帮忙,邻居、朋友也会过来“串工”……在当地有所谓“情是赶的,工是串的”一说。正是在赶人情和串工的过程中,村民们建立起了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修台子是一个比较纯粹的体力活,因而修建速度的快慢是由人数的多少决定的,而人数的多少则体现了主人社会关系网络的大小。具体而言,则是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家族人丁兴旺与否;二是主人的社会交往圈的大小,尤其是在村中的人际关系的好坏。

这样的观察有助于我们理解现今遍布于江汉平原腹心地带的大大小小的“台”(“台子”)是如何筑起来的。在潜江境内,有很多以双姓命名的台,或者直接称为三姓台、五姓台、六姓台、七姓台,都从地名上暗示了最初挑台时的协作关系。大量以单姓命名的台,虽然很可能是由一个农户家庭逐步扩展而来,但更可能也是当初通过协作挑筑而成的。蔡家台与新蔡家台、老谭家台与新谭家台、大赵家台与小赵家台、上尹家台与下尹家台,这几组地名之间显然存在某种关联,很可能是母聚落与子聚落的关系。然则,新台的挑筑很可能是在老台受到人口增长压力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一定会得到老台居民的帮助。至于五房台、六房台、幺房台,则很可能是家族协作的结果,即在家庭扩展的过程中,有计划地建立起来的聚落点。

由于在平原湖区堆筑墩台以建造房屋必藉众力协作才能完成,十分不易,所以,在地理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人们可能会在已筑好的台墩周围,继续堆筑,从而扩大台墩的面积,以营筑新的房屋。如果是这样,就会形成几家共处一个台墩之上的状况。但在田野考察中,我们较少见到两家或多家共同使用一个台墩的情形。事实上,在江汉平原民众的观念中,建筑房屋的台、墩本身就是房屋的组成部分,属于“家产”范畴,所以,即便是分家的儿子,也往往希望拥有自己完整的房屋(包括台墩的房屋),而不愿使用自己父母房屋的台墩扩展出来的部分。这样,建筑新房屋,也就意味着堆筑新的台墩,而这些台墩往往各自独立,并不相连。由于父母房屋周围可能不便再堆筑台墩,或者出于耕作稻田或入湖网鱼的方便,分家另居的儿子往往选择离开父母房屋一定距离的地方营建自己的房屋,从而延续并强化了分散居住的传统。

三 依堤而居

在江汉平原腹地考察,很容易就会注意到很多村落集镇沿着河堤分布,形成“一字形”格局(较大的聚落会形成两三条与河堤平行的街道),有些房屋会建在堤上,大多数房屋则依堤而建,位于堤防的后面——有的房基所在的台子与堤联成一体,形成向外突出的“凸”字状;有的房屋基台与堤分离,中间用木板塔桥或填实一道土桥相联系。数家、十数家乃至数十家房屋台基沿着堤防一字排列,遂形成规模较大的聚落。

在民国时期测绘印制的五万分之一地图上,可以清晰地看出江汉平原腹地聚落的分布情况。以沔阳县东部沙湖镇以北的大升垸、丰乐垸、十五垸一带为例(见图1)。大升垸所属的自然聚落中,居于围垸腹心者只有李家台、郑家台、何家嘴、庄屋台等4处,其余的白砂嘴、斗沟子、方家湾、邵家[湾]、宿家湾、金家湾、蔡家湾、崇墉垸、青龙寺、邱家台、同善堂、郑家台、凌家台、张家台、张家台、雷家台、小院子、八谭沟、小白沙、王家帮、永福寺、工口上、单州子等聚落均依堤而居。丰乐垸规模较小,所有聚落都依垸堤而建,没有位于垸腹之中者。这一地区三个规模较大的聚落(市集)——何家场、余家场与王家场,也都沿堤分布,只有一条与堤平行的街。从地图上可以见出:以场、湾为称的聚落,大抵形成了连续的房屋建筑区,显示出街巷的雏形;而以台为称的聚落,每家房屋建在各自的台基上,相互之间没有连接起来(见图1)。这种差别引导我们揣测:以湾、场为称的规模较大的聚落,大抵是由每家分离居于台上的那些“台”逐步发展而来的。在汉川县田二河、小里潭一带的田野调查,基本上证实了我们的这个揣测。但是,我们没有获得足够的材料,可以“复原”出由“台”逐步扩展为湾、场乃至镇的过程。

散村的形成及其演变——以江汉平原腹地的乡村聚落形态及其演变为中心(上)

说明:采自参谋本部陆地测量部绘制、 民国十六年制版的五万分之一军事地图, “ 沙湖幅” 。

地方志中的一些描述性反映出这种依堤而居的聚落形态。嘉靖《汉阳府志》卷2《方域志》记汉阳县诸河泊所所属河湖地名中,除多以湖、港、泾、塘、湾、潭、陂、汊为称者之外,还有不少以垸、堤为称者。如平塘河泊所所属河湖地名中,就有潭家院、东西杨树堤、穴堤口、李家堤、莲花堤、青草堤、山嘴堤、万家堤、谢家堤、柘林堤、洲家堤、郑家堤。这些以“堤”、“垸”命名的聚落,大抵都是沿着堤岸分布的。万历《湖广总志》卷33《水利二》“荆门州堤考略”云:“(荆门)州堤防要害全在沙洋镇一带。夫此镇控荆门、江陵、监利、潜江、沔阳五州县之上流,汉水自芦麻口直冲沙洋北岸。旧有堤,接连青泥湖、新城镇,由沈家湾至白鹤寺、不刹脑,至潜江界,凡二十余里,惟沙洋堤势独宽厚,军民廛居其上。”沙洋堤为汉江大堤,相当宽厚,故军、民多“廛居其上”。嘉庆《汉阳县志》卷8《堤防》录乾隆三年(1738年)湖广总督德沛《请修江堤疏》,谓汉阳城外江堤上“居民房间内贴城墙,外临江岸”,东门外“堤上居民稠密”。

乾隆《天门县志》卷1《地理考》“村里团”记诸里所属各团中,有西湖堤、长堰堤(属在城里)、大佃垸(属上四里)、老观垸、多多垸、牙旺垸(属下一里)、马家垸、龚新院(属下二里)、风水垸、丁吴垸(属下四里)、大有院、陈家院(属官一里)、蒋家垸(属官三里)、长城垸、新堰堤(属官四里)、倒套垸、鸦鹊垸(属方一里)、裴麻垸、殷老垸(属方二里)、小堤、马昌垸、老食垸、谭家垸、河湖垸、团湖垸(属方三里)、赵家垸、冯思垸、六合垸、杨恬垸、陈昌垸(属方四里)、中洲垸、牛槽垸、大剅垸、上古垸、下古垸(属南一里)、吴孔垸、谷渠垸、猪矢垸、青泛垸、澜泥垸(属南二里)、陶林垸(属南三里)等。这些以“垸”、“堤”为称的“团”,其编户大抵主要依垸堤而居。《汉川图记征实》第3册《堤防》“汉北官民垸畈堤防”记洪湖北民垸(属长城乡),谓垸堤长6660丈,“内除台堤一百三十丈,实堤工六千五百三十丈”。这里的“台堤”,当即聚落所居部分。又记洪湖南民垸垸堤起止,谓“其堤自李姓住址起,西行转蚕头嘴东首”,则知李姓即居于堤上。又快乐民垸,注称即“赵家台”,旧为长湾厂畈,垸堤长288丈。又《竹筒河西岸堤防》记德丰垸垸堤,谓竹筒河堤“自新集东起,北迤至虾子沟集止,二里;樊家河堤一称湖堤,自虾子沟集起,西迤堤角头,计三里”。则新集、虾子沟集、堤角头这些小集市,也都是在堤上。

许多市镇是沿堤扩展而成的。嘉靖《汉阳府志》卷3《创置志》汉川县“刘家隔巡检司”条下录明黎淳《刘家隔巡检司记》云:

刘家隔为汉川县旧址,距今县三十里。相传宋知军刘谊隔岸种荻,因名;或云楚人称水滨为隔,土业如刘氏也。地卑下,每岁垫於春涨,逮秋始涸,榛芜沮洳,人鲜居之。然地脉来自应城,蛇蜒起伏,走一日之程及此,衍为平原,周广四十里余,而襄水、汉水、涢水、郢水、臼水五派合流,环焉一入。我国朝辟为通衢,人遂乐业。其始居民十数家,宣德正统间,商贾占籍者亿万计,生齿日繁,贸迁益众,卒成巨镇,今编氓六里,驻节有馆,送使有舟,可见其民人之盛。其始行货者肩负,居货者蓬庐,至是连舻系舰,百货云来,重屋累栋,五金山积,日易数千缗。

据此,则知刘家隔本来地势低洼,居民甚少;后来居民渐多,然主要居于蓬庐与舟船之上,然后才在河岸营造房屋,形成“重屋累栋”。黎氏未述及这些“重屋”是否建于河岸堤上,但地势既低洼,沿河筑屋,势必堆土为堤,方能安全。“累栋”之“重屋”均营堤为基,遂形成沿河长堤。同书卷2《方域志》汉川县“和公堤”条下录吴节《和公堤记》记成化九年(癸巳,1437年)吴琛主持兴筑和公城至刘家隔堤路,“于刘家隔河口布椿板培筑高阜,以便行者,俾入市有途,居货有所”。可知刘家隔镇上商铺多居于培筑而成的“高阜”之上。

天门岳口镇位于汉水北岸,沿江筑堤,然后形成市镇,街廛初居于堤上,后来才渐次形成与河堤平行的街道。乾隆《天门县志》卷首“岳口镇图”所附图说云:“岳口临襄河,便舟载,康熙时移建于此。其地[上流]接关洛襄郢,下流据鄂会湖湘之上,途当冲要,行商坐贾交易之所聚,三湾三街,樯林立,人肩摩,盖饶庶哉。”天门岳口《金氏宗谱》卷首《玉沙金氏源流》叙岳口金氏之源起云:“成化年间,彦文祖过岳江庄地,升高望远,地广人稀,河水萦环,宛然乐土,遂筑室于兹,与祖母陈率所生三子住居岳江,取名陶林垸,广开基业,教育子孙。窃闻三祖析产,山湖田垸,各掌一区,镇集基址,连属无间。”所言虽未尽可信,但岳口金氏始迁祖起初沿堤而居、然后渐次拓展、形成街区的过程,应当大致不误。

散村的形成及其演变——以江汉平原腹地的乡村聚落形态及其演变为中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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