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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祥丨​歷史中的“大字”與“中字”:宋元刻書實態的一個初步假說

 书目文献 2021-07-19

注:此文發表於《歷史文獻研究》第46輯,廣陵書社2021年。此據作者word文件,引用請以該刊爲準。感謝石祥老師授權發佈!

歷史中的“大字”與“中字”:
宋元刻書實態的一個初步假說

石 祥

【摘要】宋元刻書語境下的“大字”“中字”,不是A>B>C的相對關係及其指謂,而是當時業內慣例的一個組成部分——規格尺寸。作為前近代的手工業產品,刻字規格無法標準化至幾分幾厘,毫無遊移,但仍是一定數值區間內的約定俗成。觀察多個實例,大致可以確定宋元時代的“大字”“中字”規格一脈相承,大體以1釐米(約合宋尺制的3分)為界限。不過,也有一部分宋元坊刻本,出於商業宣傳的目的,將實際以“中字”標準的版刻,誇稱為“大字”。

【關鍵字】大字本 中字本 宋元刻書 書籍史

如所周知,元人《刊正九經三傳沿革例》(以下簡稱“沿革例”)的以下記載歷來受人重視,被認為是研究宋元時代經書刊刻史事的重要線索:

今以家塾所藏唐石刻本、晉天福銅板本、京師大字舊本、紹興初監本、監中見行本、蜀大字舊本、蜀學重刊大字本、中字本、又中字有句讀附音本、潭州舊本、撫州舊本、建大字本、俞韶卿家本、又中字凡四本、婺州舊本、並興國於氏、建余仁仲,凡二十本,又以越中舊本注疏、建本有音釋注疏、蜀注疏,合二十三本,專屬本經名士反復參訂,始命良工入梓。[1]

不過,“蜀學重刊大字本、中字本、又中字有句讀附音本”的說法,令人稍感違和——是歷史上未曾有過“蜀學重刊小字本”,還是它未被納入校勘範圍?若是前一種情況,“中”必然小於“大”,既然不存在更小的“小”,“中字本”之稱就顯得沒有著落,為何不徑直謂之“小字本”?同理,“中字有句讀附音本”、“又中字凡四本”,它們被稱為“中字”的立足點是什麼?

以上疑問的提出,顯然是基於比較關係下“大小相對”的邏輯認識。強化這一思維定式的,是常見於善本書志題跋的“每半葉十行,每行大字十八、小字二十四”、“板心上注每紙大小字數”云云。此類記錄至晚在清代中期便已出現,做法更是沿襲至今。它向人們施加了長遠的影響,以至於提及版刻中的大字、小字,經它規訓的人們(或者說是我們)的第一反應便是版面上同時呈現而大小有別的正文與注文。

但在邏輯上,除了比較意義上的相對差別,大/中/小字還可具有另外兩種層面的含義:一是主觀視覺感受,二是具體的尺寸規格(類似於衣物的S/M/L碼)。這兩者又存在關聯,在某種程度上,尺寸規格脫胎於(或者不能背離)視覺感受。譬如,規格意義上的大字,人們的觀感至少應是“不算太小”。

一旦明瞭存在多元意義之可能,便會引起如下警覺:版本學的研究語彙“大/中/小字”,是後代學者施加于版刻實物的“後見之明”,它的所指與宋元刻書語境下的“大/中/小字”完全一致麼?若否,刻書歷史現場中的“大/中/小字”,當作何解?本文擬就此提出初步假說。

一、文獻中所見版刻語境下的“大//小字”

翻檢宋代文獻,不難發現刻書語境下的“大/中/小字”的記錄。楊守敬《日本訪書志》著錄“影北宋本”《傷寒論》(現藏臺北“國家圖書館”),該本有北宋元祐三年(1088)國子監牒文,涉及當時國子監刊刻一批醫籍的細節:

國子監准尚書禮部元祐三年八月八日符:元祐三年八月七日酉時,准都省送下。當月六日,敕中書省勘會。下項醫書冊數重大,紙墨價高,民間難以買置。八月一日奉聖旨:令國子監別作小字雕印。內有浙路小字本者,令所屬官同校對,別無差錯,即摹印雕版。並候了日,廣行印造,只收官紙工墨本價,許民間請買,仍送諸路出賣。奉敕如右,牒到奉行。前批八月七日未時,付禮部施行。

續准禮部符:元祐三年九月二十日,准都省送下。當月十七日,敕中書省、尚書省送到國子監狀。據書庫狀,准朝旨,雕印小字《傷寒論》等醫書出賣。契勘工錢,約支用五千餘貫,未委於是何官錢支給,應副使用。本監比欲依雕四子等體例,於書庫賣書錢內借支。又緣所降朝旨,候雕造了,令只收官紙工墨本價,即別不收息,慮日後難以撥還。欲乞朝廷特賜應副上件錢數支使,候指揮。尚書省勘當,欲用本監見在賣書錢,候將來成書出賣,每部只收息一分,餘依元降指揮。奉聖旨,依國子監,主者一依敕命,指揮施行。

治平二年二月四日進呈,奉聖旨鏤版施行。[2]

治平二年(1065),《傷寒論》“奉聖旨鏤版施行”,因是大字刊刻,導致印出的本子“冊數重大,紙墨價高,民間難以買置”。是以元祐重刻《傷寒論》等書,特別要求“國子監別作小字雕印”,以便“民間請買”。

既然使用“小字”刻印是為降低成本/售價,那就不是字形略微縮小的問題,而是必須形成明顯差距,足以達到以下效果:若行款不變,版面尺寸(對應版材尺寸)與書冊開本(對應紙張尺寸)明顯縮小;或版面尺寸大致相同,葉面字數大幅增多,葉數(對應版片數量)明顯減少。無論何種方式,目的均為降低刻版印刷所需版材與紙張的消耗量。如牒文所云,浙江已用小字刻印了這批醫書的一部分;甚至可以推論,“浙路小字本”不僅用於校對訛誤,也是此次國子監“小字雕印”的面貌規格的參照物。要之,此處的“小字”是指足以影響刻書成本的字形規格。

左為宋嘉定六年章貢郡齋刻本《楚辭集注》,版框高19.2cm;

右為宋紹熙四年吳炎刻本《東萊標注老泉先生文集》,版框高19.6cm。

這是將二者版框縮放至約同等大小後的對比圖,

可見字形較小者的葉面字數遠多於字形較大者。

胄監雖被推為兩宋刻書之標杆,但刻書僅是其職責範圍的一小部分,甚至很難說是日常事務,論長年累月唯以刻書為務,自無法與書坊相比。作為規格的“大/中/小字”,必是在刻書業內部自然形成,而非源自朝廷官署。如下引文,“鬻書者”敏銳發現潛在需求,製作出大受歡迎的“中字”,閱讀體驗優於“巾箱”(小字),價格低於監本(大字),是異於後兩者的新規格:

《呂陶記聞》云:嘉祐、治平間,鬻書者為監本字大難售,巾箱又字小,有不便,遂別刻一本,不大不小,謂之中書《五經》,讀者競買。其後王荊公用事,《新義》盛行,蓋中書《五經》讖於先也。[3]

《皕宋樓藏書志》卷四五著錄宋刻本《重校證活人書》,該本今存日本靜嘉堂文庫,載政和八年(1118)朱肱序,中稱:

過方城,見同年范內翰,云:《活人書》詳矣,比《百問》十倍,然證與方分為兩卷,倉卒難檢耳。及至睢陽,又見王先生,云:《活人書》,京師、成都、湖南、福建、兩浙,凡五處印行,惜其不曾校勘,錯誤頗多。遂取繕本,重為參詳,改一百餘處,及並證與方為一卷,因命工於杭州大隱坊鏤板,作中字印行,庶幾緩急,易以撿閱。……政和八年季夏朔,朝奉郎提點洞霄宮朱肱重校。[4]

宋刻本《六甲天元氣運鈐》,卷前有朱肱《運氣圖序》,題署官銜亦為“朝奉郎提點洞霄宮”,可知與上引序文寫作時間相近,稱:

今作小字鏤板,非特廣其傳而巳。庶使一偏之士蔽於人而不知天者,知此書之不可不讀也。朝奉郎提點洞霄宮朱肱序。[5]

朱氏對刻本面貌有自己的規劃與掌控,此用“中字”,彼用“小字”。這兩次刻書不相關涉,所以“中字”“小字”是對於物質性規格的指稱,而非相對比較。可惜對應的北宋刻本,今已不存,無從得知自行規格的具體情況。

再看南宋時期之例。朱熹的多種著作在其生前刊刻,有些甚至經多次刊刻,可以說他與書籍刻印的關係匪淺。淳熙六年(1179),他致信呂祖儉,[6]稱所著《論孟精義》將以“大字版”刊印。此時,書尚未付梓,“大字版”不是呈現於眼前的視覺感受,而是規劃中的面貌:

豫章欲刻《精義》大字版,意欲令並刻老兄所増橫渠諸說。此間傳錄未及數篇,專作此數字,今後遣人就借,得以付之為幸。[7]

明弘治十一年陳宣刻本《二程全書》的附錄部分,收錄了一些早期刻本的序跋,中有淳祐六年(1246)趙師耕序,稱自己本次刻書改用“大字”:

河南二程先生《文集》,憲使楊公已鋟板三山學宮。《遺書》《外書》,則庾司舊有之,乙未之火,與他書俱毀不存。諸書雖未能複,是書胡可緩。師耕承乏此來,亟將故本易以大字,與《文集》為一體刻之後圃明教堂。賴吾同志相與校訂,視舊加密,二先生之書於是乎全。時淳祐丙午古汴趙師耕書。[8]

明嘉靖間覆刻宋阮仲猷種德堂本《春秋經傳集解》,在清代長期被誤認為宋刻原本,致誤原因是該本卷末照刻了淳熙三年阮氏刻書牌記,牌記稱所刊為“大字”:

謹依監本寫作大字,附以《釋文》,三複校正刊行,如履通衢,了亡室(窒)礙處,誠可嘉矣。兼列圖表於卷首,跡夫唐虞三代之本末源流,雖千歲之久,豁然如一日矣,其明經之指南歟。以是衍傳,願垂淸鑒。淳熙柔兆涒灘中夏初吉,閩山阮仲猷種德堂刊。

以上三例,大體涵蓋了南宋刻書的三大類型:種德堂本自是坊刻,趙師耕刻本有濃厚的官刻意味;朱熹可插手指揮豫章本的刊刻事宜(“意欲令並刻老兄所増橫渠諸說”),與主事者當有交誼,考慮到他的身份地位,此本或官刻或私刻。三家均稱使用“大字”,大約是因為刊刻成本較高,閱讀體驗良好,是值得表出的自豪之事。

通觀上揭諸例,可感覺到:在刻書語境下,“大字”“中字”“小字”是指特定的尺寸規格。惟與之對應的刻本實物皆不傳,無從確知具體尺寸數值。以下將考察文字指稱與刻本實物可相對應的若干實例,探索這一問題。

二、宋元時代的“中字”:實例與分析

先看元泰定元年(1324)西湖書院刻本《文獻通考》。其引人注目之處在於:分記兩種字形時,絕大多數葉面以“中(字)若干”,指稱正文字數。[9]通計全書,作“大(字)”者,僅129葉,涉及刻工十餘人;[10]作“中(字)”的葉數,至少是十倍以上,對應的刻工人數遠多,且有多人見於其他元刻本。[11]

須說明的是,該本沒有尺寸更大的第三種字形,故而“中字”決非基於比較關係的相對性稱謂,而是指字形的尺寸規格。刻工們非常清楚,自己刻制的是“中字”與“小字”,工畢核算報酬,依照這兩種規格的標準分別計算,所以“物勒工名”,留下了這些記錄。正因“中若干小若干”是未經後世擾動的原始工作痕跡,便為探究元代刻書業的字形規格,提供極為難得的、可信的觀察基點。

既然談論規格,就必須給出具體數值。受漢字形體結構與手工生產的雙重影響,刻本中各字的高廣勢不能整齊劃一,宋元刻本的上下字之間往往筆劃交錯,測量時難於取准;加之調閱宋元刻本實物,逐字逐葉測量,更缺乏可行性。是故,本文的方法是將版框高度除以每行字數,版框寬度除以每葉行數,得出每字平均可用空間;由此擺脫上述細節干擾,更利於宏觀把握總體情事。

回到西湖書院本《文獻通考》。該本十三行二十六字,版框26×19.2cm,[12]照上述原則計算,平均每字可用空間為1×1.48cm。[13]此本少數葉面稱“大字”,絕大多數稱“中字”,可見它正處於兩種規格的臨界線的“中字”一側,所以可初步判定,高度1cm是元代浙江地區刻書業“中字”規格的上限。

《文獻通考》元泰定元年西湖書院刻本,此葉版心標記“中五百九十,

小三十一”(圖片引自《中華再造善本》影印本)。

此葉全為正文,版心標記“中字三百四十一”,

刻工付茂又見元至正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刻本《宋史》《金史》。

在新刻書以外,西湖書院收儲大量南宋舊版,修補重印,其中也有一些反映“中字”實態的史料。

宋刻遞修本《春秋公羊疏》《爾雅疏》,為南宋前期浙刻本,與南宋國子監關係密切,元時版片在西湖書院。前者現存卷一至七(國家圖書館藏本),有2葉版心標記“中若干”,均為元代補版。後者(國家圖書館藏本)以洪武公文紙刷印,有8葉版心標記“中(字)若干”(均為補版),其中3葉可辨識刻工姓名,為李寶、俞聲、徐榮。案,李、俞為元代刻工,見於多種宋刻本的西湖書院補版。[14]徐榮補版葉及卷十葉12(無刻工姓名),字體風格似為宋刻。[15]卷三葉3,字體與以上各葉明顯不同,應是元末甚至明初的補版。

它們的規格是:《爾雅疏》,十五行二十九至三十一字,版框20.1×15cm,平均每字0.67×1cm。[16]《春秋公羊疏》,十五行二十二至二十八字,版框21.9×16.8cm,平均每字0.88×1.12cm。

南宋初刻遞修本《通典》,亦為浙江地區刻書,風貌與《爾雅》《公羊》單疏本類似,與南宋國子監有關。元代補版葉有標記“中若干小若干”者,刻工姓名模糊難辨,然《西湖書院重整書目》有載,可斷定乃西湖書院補版。該本十五行二十六至二十八字,版框22.8×16.5cm,平均每字0.84×1.1cm。

宋刻遞修本《沖虛至德真經》亦是南宋前期江浙地區刻本,國家圖書館藏本有4葉元代補版標記“中若干小若干”(其中2葉署名“蔡”、“貴”)。原刻葉與補版葉的字體版式風貌,與《爾雅》《公羊》單疏本接近,雖不載於《西湖書院重整書目》,但補版時地宜與之相差不遠。該本十四行二十五至二十六字,版框21.8×15.3cm,平均每字0.84×1.09cm。

如所周知,補版一般不會變動行款,版框尺寸亦與原刻相近,故而補版葉與原刻葉的字形規格基本相等。既然按照元人的標準,以上諸書的補版葉為中字,然則宋人視原刻葉為中字的可能性,就值得充分考慮。但是,西湖書院補版,距宋室覆亡已有數十年之久,不能遽以之等同於南宋的情形——儘管其他方面的實例證明,刻書業的某些習慣做法長期不變。[17]

可幸的是,南宋“中字本”也有可信實例。淳熙三年(1176),張杅於江南東路廣德軍任上刊刻《史記集解索隱》,世稱桐川郡齋本,卷末張杅跋稱“因搜笥中書,蜀所刊小字者偶隨來,遂命中字書刊之”。這是刻書發起人自我聲稱的“中字本”,絕無可疑。該本十二行二十五字,版框19.2×14.9cm,平均每字0.77×1.24cm。

出現於嘉德公司2005年春季拍賣的宋刻附釋文本《春秋經傳集解》,被認為是《沿革例》提及的蜀刻“中字有句讀附音本”。該本十一行二十字,版框20×14cm,平均每字1×1.27cm。[18]

以上兩種南宋中字本,恰好落在元代“中字”規格的數值區間內,可見宋元刻書業的“中字”規格一脈相承,進而可證《春秋公羊疏》等書,係宋人以彼時“中字”規格開雕。

綜上諸例,可暫作小結:“中字”規格不是某一固定數值,而是一定的範圍區間,這是雕版印刷作為手工業生產的必然特性。宋元刻書的“中字”規格基本相同,範圍約在每字(高度)0.7-1cm之間,0.8-0.9cm者居多。

三、南宋刻書中的“大字”:實例與分析

辨析“大字”規格,較“中字”為難。癥結在於:序跋牌記稱“大字”者,相對可信,但實例不多,無法全面說明問題。以版心標記“大若干小若干”為據,無法在邏輯上徹底排除比較意義之“大小”的可能性(“中若干小若干”無此歧義困擾);反之,亦無法從邏輯上徹底排除指稱規格的可能性,若能舉出大量實例,仍可有一定信度。

有鑒於此,先觀察序跋牌記自稱“大字”的實例,確定初步的可信範圍。宋寶祐五年(1257)湖州刻本《通鑒紀事本末》,趙與序稱“嚴陵舊本字小且訛,乃易為大書,精加讐校,以私錢重刊之”。這是刻書出資人自己明確聲稱的“大字本”。此本十一行十九字,版框26.3×19.2cm,平均每字1.38×1.75cm。

另案,趙序稱“字小”的“嚴陵舊本”即淳熙二年嚴陵郡庠(嚴州)刻本,後世學者謂之“小字本”。該本十三行二十四至二十五字,版框20.4×16cm,平均每字0.82×1.23cm,規格極其接近桐川郡齋中字本《史記》;且兩書刊刻時間僅差一年,嚴州與廣德軍南北相隔不遠。然則,就當時標準而言,嚴州本實為中字本。趙序稱其字小,是與己刻的對比;不稱“小字”,或許正是出於以上認識。

宋魏縣尉宅刻本《附釋文尚書注疏》(臺北“故宮博物院”藏),字體風格與慶元間建陽黃善夫、劉元起等所刻諸史高度類似,宜為同時建陽坊刊。該本卷一末有刊語“魏縣尉宅校正無誤大字善本”,九行十六字,版框20.1×13.3cm,平均每字1.26×1.48cm。[19]

雖無序跋牌記佐證,但以下宋刻本被認為是蜀刻大字本,甚至可能是《沿革例》所云“蜀學重刊大字本”:《周禮》(靜嘉堂文庫藏)、《禮記》(遼寧圖書館、國家圖書館藏)、《春秋經傳集解》(上海圖書館藏)。其面貌規格高度近似:八行十六字,版框高度23.5~23.8cm、寬度16~17.2cm。取《周禮》(23.7×16cm[20])為例計算,平均每字1.48×2cm。

以上諸例,恰好對應學界慣稱的南宋三大刻書中心。與“中字”的情形同理,“大字”規格同樣是一個區間,但因樣本過少,所示數值區間(1.26~1.48cm)顯然不足以體現南宋“大字”規格的全貌。大於1.5cm者,固屬大字無疑;但低於1.25cm者是否為“大字”,“大字”下限是否與“中字”上限(1cm)銜接,仍待解明。

接下來,將以版心標注為證據,討論未盡話題。所舉實例,均有宋刻葉版心明確標注“大若干”、“大若干小若干”;若僅標“若干小若干”,無論字形實際大小,概不采入。同時,按南宋行政區劃分列諸例,以觀察不同地區刻書業的“大字”有無差異,或有何差異。

先看兩浙東路與兩浙西路。這是南宋刻書最發達的地區,下表所列實例卻不多,蓋因浙刻本較少在版心標注字數,即使標注,亦多是不分區大小的通算。筆者勘驗個例極為有限,但可看出大致趨勢:分計“大若干小若干”,約理宗時方在浙刻中興起。

江南東路刻書,標記“大若干小若干”者不多。南康道院本《儀禮經傳通解》經元明遞修,然確有宋刻葉(如胡臬、馬忠等人所刻)標注“大若干小若干”。

江南西路刻本的實例最多,且各時段均有分佈,可見當地刻書業者與浙人不同,長期習慣分計“大若干小若干”。值得注意的是,此地刻書有規格較小的“大字”,尺寸下探至1.1cm。

南宋福建刻本,以建陽坊刻為絕對多數。坊刻的情況複雜多變,下文將專門敘述,此處僅列出建寧府刻本1種,規格卻在所舉實例中為最大。另,存世蜀刻本很少在版心標記字數,偶有所見,亦為通計,只能從闕。

以下宋刻本的刊刻地點難以確定,規格相差甚大,高者超過1.5cm,低者僅略大於1cm。

綜觀諸例,南宋“大字”規格的跨度不小,高者可超過1.5cm,小者略大於1cm(與“中字”上限為約1cm吻合),但未見顯著的與時代/地域的關聯性。其次,1.2~1.3cm者數量最多[28],沿大小兩端遞減(如下圖)。此乃書籍製作必須考慮使用便利性與成本所致。以宋刻本常見的十行二十字行款計,每字1.5cm,板框高度即達30cm,加上天頭地腳的留白,書冊高度將在40cm左右。煌煌巨冊固然氣派非凡,攜帶握持則不便利,造價亦必高昂,是故大字雖好,卻不能毫無限制。[29]

四、元代補版與新刻書中的“大字”

對於元代“大字”的探索,擬從西湖書院的補版葉開始。西湖書院修補南宋舊版,標記“大若干小若干”者在在可見,數量遠多於前揭《爾雅疏》等書補版之“中若干小若干”。又因是同一處所為,技術標準一直,這為探究“大字”與“中字”實態,提供了極好的連貫性例證。

以下實例,全為西湖書院補版葉有標記“大若干小若干”者。有兩點須作說明:舊稱“眉山七史”,行款一致,尺寸接近(版框高22~23.4cm,寬18.5~19cm)只取《陳書》為例(國家圖書館藏本,37葉元代補版標記“大若干”、“大若干小若干”)。越刊八行本,刊刻歷時長久,行款有所不同,故列出3種。表中最可關注的是《說文解字》《國語》,尺寸略大於1cm,即被稱為“大字”,與前揭西湖書院本《文獻通考》,恰可銜接。

再看西湖書院的新刻書。元大德刻本《儀禮集說》(靜嘉堂文庫藏),版心標“大若干小若干”者甚多,刻工多見於西湖書院補版諸書,被認為是西湖書院所刻。該本十二行十八字,版框22.2×16.5cm,平均每字1.23×1.38cm。極可注意的是,該本有7葉標記“中若干小若干”,與《文獻通考》恰成對比。若《文獻通考》可被視為“中字”一側的臨界範例,《儀禮集說》便是“大字”一側的臨界範例。不過,兩者規格相差2毫米,無法忽略不計。[30]細審之,《儀禮集說》上下字間距較大,有明顯留白,《文獻通考》間距緊密,上下字筆劃多有交錯(見下圖)。換言之,《儀禮集說》規格雖大,實際成字卻較小,是以它並未推翻“大字”與“中字”的臨界點約為1cm,反可證明此說。

左為《儀禮集說》,右為《文獻通考》,均為國家圖書館藏本。
《文獻通考》此葉無雙行注釋,版心標注“中字三百四十一”。

至於西湖書院以外的元代刻本,先看序跋刊語提供自述材料的一例。元至正五年撫州路儒學刻本《雍虞先生道園類稿》,前有江西湖東道肅政廉訪司刻書牒文,稱“如蒙移文本路,詳加編錄,大字刊行”云云。該本九行二十字,22.8×15.3cm,平均每字1.14×1.7cm。[31]

下表諸例均有元刻葉標注“大若干小若干”。儘管樣本有限,但仍可看出元代後期刻書的“大字”規格,似在縮小(雖尚有尺寸較大者如《金陵新志》)。這與南宋“大字”規格不呈時代性變化,有所不同。此外,《孟子》相台岳氏刻本、盱郡刻本,均為翻刻宋廖氏刻本,岳本、盱郡本又與廖氏刻本《河東先生集》行款一致,規格相近;由此可知,廖氏九經與韓柳集採用同一規格,岳氏、盱郡翻刻時沿用廖氏的原始規格。可見“大字”與否,還會與原刻翻刻有關;這與補版葉的規格近似原刻葉,其理相通。

五、宋元坊刻的“大字”

前揭實例多為官刻本、私刻本,受其性質影響,序跋刊語自我聲明“大字”者較少。坊刻本有商業宣傳的需求,樂於做此類宣傳,故而留下了不少實例:

饒州德興縣莊溪書癡子董應夢重行校證,寫作大字,命工刊板,衠用皮紙印造,務在流通,使收書英俊得茲本板,端不負於收書矣。紹興庚辰除日,因筆以記志歲月云。[34]

饒州德興縣莊谿董應夢宅經史局逐一校勘,寫作大字,命工刊行。(以上宋紹興三十年饒州德興縣董應夢刻本《重廣眉山三蘇先生文集》刊語)[35]

先生父子文體不同,世多混亂無別,書肆久亡善本。前後編節刊行,非繁簡失宜,則取捨不當,魚魯亥豕,無所是正,觀者病焉。頃在上庠,得呂東萊手抄凡五百餘篇,皆可誦習為矜式者。因與同舍校勘訛謬,別為三集。逐篇指摘關鍵,標題以發明主意。其有事蹟隱晦,又從而注釋之。誠使一見本末不遺,義理昭晰,豈曰小補之哉。鼎新作大字鋟木,與天下共之。收書賢士,伏幸垂鑒。紹熙癸丑八月既望,從事郎桂陽軍軍學教授吳炎濟之諮。(宋紹熙四年吳炎刻本《東萊標注老泉先生文集》牌記)[36]

此書係求到京本,將出處逐一比校,使無差謬,重新寫作大板雕開,並無一字誤落。時慶元丁巳之歲建安余氏刊。(宋慶元三年建安余氏刻本《重修事物紀原集》牌記)[37]

萬卷堂作十三行大字刊行,庶便檢用,請詳鑒。(宋萬卷堂刻本《新編近時十便良方》卷末刊語)[38]

本家今將前後漢書精加校證,並寫作大字鋟板刊行,的無差錯。收書英傑伏望炳察。錢塘王叔邊謹啟。(宋王叔邊刻本《後漢書》牌記)

今將伊川先生點校古本逐卦附入陸德明釋音,寫作大字刊行,刻畫精緻,並無差誤。收書賢士伏幸詳鑒。(宋末建陽刻本《伊川先生點校附音周易》牌記)[39]

兩坊舊刊詩書集傳,俱無音釋,覽者有遺恨焉。本堂今將書傳附入鄱陽鄒氏音釋,詩傳附入金華許益之名物鈔音釋,各依名儒善本點校句讀,仍取纂圖,寘之卷首。大字刊行,精加校正無差,庶幾讀者豁然無疑矣。與坊中舊本玉石判然,收書君子幸監。至正丙午孟冬梅隱精舍謹識。(元至正二十六年梅隱精舍刻本《書集傳》牌記)[40]

坊刻本以盈利為目的,成本是重要問題。即便刻制“大字”的費用與“小字”持平,[41]前者也意味著更大尺幅或更多數量的版面,導致版材與紙張成本增多。從善意角度理解,既然宣稱是“大字”,為免名不符實之誚,總不宜與當時人們對“大字”的普遍認知相差過遠;好比現代人指著小五號字而謂之“大字”,無疑相當尷尬。但如下表所示,以上號稱“大字”的坊刻,規格與官刻私刻相差甚遠,大多僅相當於前者之“中字”。

由此,話題可轉回至西湖書院。不少刻工見於西湖書院補版/新刻的多種書籍,各書的刻工又不盡相同。這暗示了:當時存在專以刻字為生或主要生計的刻工群體,人員相對穩定,而書院與刻工的關係鬆散,欲刻書補版,方臨時募集,故甲書有張王李趙,乙書有趙錢孫李。刻工平日為他處/他人刻書,最可長期服務的便是書坊。正是在書坊的工作經驗——1cm的規格在坊刻中足可誇稱為“大字”,使一部分刻工習慣成自然,在《文獻通考》中留下了“大若干小若干”的記錄。

如下表所示,也有部分坊刻本“大字”與官刻私刻不相上下。[45]這或與翻刻本尺寸規格近似原刻有關,如宋十行本與元十行本、蔡琪本與白鷺洲書院本皆是。

綜言之,宋元坊刻的“大字”看似模糊而寬泛,低者可下探至官刻私刻的“中字”區間;這似乎暗示坊刻另有一套字形規格。但無論官私坊刻,均由當時的工匠群體承擔刊刻;而刻字規格作為行內的約定俗成,不太可能隨服務物件的變更而改變。有趣的是,以筆者見聞所及,除了前述“中書《五經》”,未見坊本自稱“中字”或“小字”,凡自我聲明者,均稱“大字”。可見從商業宣傳的角度考慮,“中字本”與“小字本”不值得誇耀。然則,坊刻“大字”規格的含混,更多是書坊的經營策略,向潛在顧客宣稱“大字”刊行,與實際按“中字”規格刻版及議價付酬,並不相悖。

餘論與小結

行文至此,可能會引發質疑:為何宋元刻書“中字”與“大字”的臨界線,偏偏落在公制長度1cm?“小字”規格如何,文中何以未論及?

這兩個疑問存在關聯,因缺乏足夠證據,僅能略作推測。“大/中字”的臨界點,可能是尺制下的三分,1宋尺約31.2~32cm,3分為0.954~0.96cm,與公制1cm極接近。沿此進一步推論,前述“中字”諸例的最小者為0.67cm,結合宋代尺制考量,“中/小字”邊界似為2分(0.624~0.64cm)。

討論“小字”之難,在於文字證據與版刻實物之對應。如前述,序跋牌記的自我宣稱相對可靠,故本文論述“大/中字”時,先以此類材料為據,確定初步範圍,再輔以版心標記,進行細化。“小字”不值得自誇,序跋等避而不提,無法在現存版本中找到自我宣稱的實例;版心標記“大若干小若干”,數量雖多,但按本文計算方法,前揭諸例的雙行小字注文,多符合“中字”規格。——這似有推翻本文觀點的危險。

筆者對此的理解是:本文計算得出的是平均每字可用空間,而非每字平均大小。宋元刻本的(正文)字距較緊,乃至筆劃交錯,兩者相差不大;而雙行注文須遷就正文大字,與之形成相當的大小等差,且雙行間要留出間距,實際字型往往小於可用空間不少。另一方面,某些“大字本”的正文字型很大,若注文堅持“小字”規格,大小懸殊,比例失調,有欠美觀,遂不得不有所折中。

當然,這不意味“小字”是空懸之物,或符合“小字”規格的宋元刻本已無存世。如開篇所述,“小字”可顯著降低成本,是故宜於成本敏感型的低端商業出版物中覓之。正如當今的商業活動強調細分市場,宋元時代同樣存在高度發達與專業細分的出版市場。坊刻亦不一味徘徊於低端,書坊會針對不同消費能力與需求的人群,精准投放產品,故而版刻在各方面均呈現極大跨度,其中最易被感知的是技藝與視覺效果。頂級坊刻之精工,毫不亞於官刻私刻,如余仁仲、黃善夫、陳解元諸家所刻書,相比茶鹽司、世彩堂刻本,風格固然不同,堪稱精品則一。而金刻本《劉知遠諸宮調》(十二行二十至二十一字,版框10.3×7.8cm,平均每字0.5×0.65cm)、元刻本《古今雜劇》(十四行二十四至二十七字,版框13.7×9.3cm,[48]平均每字0.54×0.66cm),內容、開本、版式佈局、刻字水準均遠遜于前揭諸書,可以視為宋元低端版刻的代表。無不巧合的是,其字形規格亦低於上文推測的“中/小字”臨界線。[49]在歷史的沖刷下,“小字”的主要運用場景——低端版刻的倖存幾率極低,因而關於“小字”,只能止步於以上推測。

要之,在本文所討論的範圍中,“大/中/小字”原是歷史上的版刻術語,藏書家/版本學者在版刻實物中觀察到了它们,並用以指稱所欲指稱,在此移用過程中,詞彙的含義發生了偏轉,加之日益遠離宋元版刻生產的語境,“大/中/小字”的原初含義,反致湮沒無聞。理解此點之後,就會對《沿革例》等文獻中的“大字本”“中字本”“小字本”,有更加深刻而鮮活的認識。

本文所作研究,須調查大量版本,並逐葉翻檢。調查宋元本實物,存在難以逾越的客觀限制,版心又往往破損難辨。所幸各處公佈的電子資源日增,筆者盡力搜得並析出前揭各例。然而書海無涯,我願意隨時修正(而非撤回)自己的觀點。


[1] [元]岳浚:《相台書塾刊正九經三傳沿革例》,北京:北京大學2019年影印清影宋抄本,第2頁。

[2] [清]楊守敬撰,張雷校點:《日本訪書志》卷九,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51頁。

[3] [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六六,此例承董岑仕女士見示。

[4][清]陸心源:《皕宋樓藏書志》卷四五,清光緒間歸安陸氏刻本,第17頁a。

[5] [宋]佚名:《六甲天元氣運鈐》,《中華再造善本》,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6年影印宋刻本,第1頁a。

[6]此函繫年用陳來之說。陳來:《朱子書信編年考證》(增訂本),北京:三聯書店,2007年,第173頁。

[7] [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別集卷一,《中華再造善本》,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6年影印宋咸淳元年建安書院刻宋元明遞修本,第11頁b。

[8] [宋]程颢、程颐撰,[明]康紹宗編:《二程全書》卷六四,明弘治十一年陳宣刻本,第13頁b-第14頁a。此序後有小字注“麻沙本後序”。案,以序中“庾司舊有之”、“師耕承乏此來”、“刻之後圃明教堂”等語觀之,趙氏刻本似為官刻。蓋麻沙坊本從趙本出,而保留趙序。淳祐六年,趙氏所任何官不明,明年則轉任知泉州事。《道光晉江縣誌》卷二八“歷代泉州府以下職官考”,淳祐七年八月,知泉州事陳大猷致仕,師耕接任。又,泉州九日山摩崖石刻有“淳祐丁未(七年)仲冬二十有一日,古汴趙師耕以郡兼舶,祈風遂游”,可知他兼任提舉市舶司。

[9]此本共6200多葉,版心標記字數者占多數。整葉全為正文或雙行注文者,記作“若干”,兼有正文注文者則分記。分記的格式用語不一,有“若干小若干”、“若干,若干”、“大若干小若干”、“中若干小若干”、“若干中字若干小字”,等等。

[10]刻工姓名多僅署一字,如翁、吳、阮、良、公、壽等,難以確定分合,署雙字者有君仲、正方、子華、子堅。

[11]如王子仁、付茂、陳福、陳大用等人,亦見於元至正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刻本《宋史》《金史》,張以方參與刊刻元泰定二年慶元路儒學刻本《困學紀聞》。

[12]文中的版框尺寸資料,凡未說明者,均取自《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圖錄》。

[13]此處尚須說明。儘管資料上橫大於縱,但絕大多數宋元刻本的字體不呈明顯的扁方狀,這是因為:按照本文的計算方法,縱向尺寸、橫向尺寸實際分別包含行間距與字間距,但宋元刻本上下字之間往往筆劃交錯,字距較小,行間距則相對疏朗。職是之故,更接近字形實際大小的是資料中的縱向尺寸(高度)。

[14]李俞二人並見於小字本《說文解字》、贛州軍學本《文選》,李寶又見於所謂“眉山七史”本《宋書》《陳書》。

[15]根據尾崎康的研究,南宋前期江浙刻本南北朝七史(即“眉山七史”)之南宋中期補版刻工有徐榮,元代中期補版刻工亦有名徐榮者。參見尾崎康著,喬秀岩、王鏗編譯:《正史宋元版之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112-114頁。

[16]每行字數取中位數即三十字計算,以下同。

[17]石祥:《小樣:中國古籍刻印中的局部印刷》,《古典文學知識》2019年2期,第70-75頁。

[18]張麗娟:《宋代經書注疏刊刻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185-191頁;拓曉堂、傅敏:《破解七百年的謎局——宋蜀刻中字本<春秋經傳集解>介紹》,《中國商報》,2005年7月14日第1版。

[19]版框尺寸數據,引自“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圖書文獻選萃》,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1973年,第65頁。

[20]靜嘉堂文庫藏本的版框數據,均引自靜嘉堂文庫:《靜嘉堂文庫宋元版圖錄》,東京:汲古書院,1992年。

[21]《詩集傳》《中庸輯略》雖無序跋牌記刊語等文字證據,但兩書行款相同,字體風貌均是浙刻風味,且各有多名刻工見於《紹定吳郡志》、大字本《通鑒紀事本末》。刊刻《本末》之寶祐五年,已屬理宗在位(1224-1264)之後期。由此推測,此二書應系理宗時浙地所刻,且可能存在關聯。

[22]世彩堂本韓柳集行款一致,尺寸相仿,僅取柳集為例。

[23]撫州公使庫所刻諸經,行款並同,尺寸相近,僅舉《禮記》為例。

[24]http://db.sido./kanseki/T_bib_body.php?no=006973

[25]http://db.sido./kanseki/T_bib_body.php?no=006744

[26]韻書版式特殊,取卷一“韻例”統計行款。

[27]http://db.sido./kanseki/T_bib_body.php?no=006956

[28]統計時,包括了下文所述的宋刻元修本,下統計圖同。

[29]作為參照,《永樂大典》開本高近50cm,觀覽實物,可知其龐大已有礙閱讀。又,以上諸例規格在1.5cm及以上者,每行字數多為十五六字,行數多為六至八行,便是有意減少版面總字數,以控制版面尺寸。

[30]同等條件下,每字相差2毫米,書葉整體的視覺差異將相當明顯,熟悉版刻實物者自可理解。

[31]《國家圖書館宋元善本圖録》編輯出版委員會:《國家圖書館宋元善本圖錄》,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6072頁。

[32]此本版心不標字數,為便比較而列出。

[33]昌彼得:《增訂蟫菴群書題識》,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7年,第41頁。

[34] [宋]苏洵、苏轼、苏辙:《重廣眉山三蘇先生文集》卷二八,《中華再造善本》,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6年影印宋刻本,第9頁b。

[35] [宋]苏洵、苏轼、苏辙:《重廣眉山三蘇先生文集》卷三二,第7頁b。

[36] [宋]呂祖謙:《東萊標注老泉先生文集》目錄,《中華再造善本》,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6年影印宋刻本,第4頁b。

[37]靜嘉堂文庫:《靜嘉堂文庫宋元版圖錄》圖版編,第165頁。

[38]北京圖書館:《中國版刻圖錄》,北京:文物出版社,1961年,圖版二三二。

[39]http://rbook./NCLSearch/Search/SearchDetail?item=1128886719614279a5617126f2bdf086fDM5ODk40&image=1&page=&whereString=&sourceWhereString=&SourceID=

[40]“國立故宮博物院”:《鄰蘇觀海 院藏楊守敬圖書特展》,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2014年,頁66。

[41]宋元時代的刻書資費標準難以確知,既然標稱“大若干小若干”,不同規格字形的資費當有不同。作為參考,王季烈《江蘇蘇州莫厘王氏家譜》收錄《乾隆修譜紀略》,稱:“三月十一日,往穆大展店,用白木板刻宋字,講價中字每百八分,小字每百六分。抄寫樣稿畢,送閱勘正,然後付梓。”(卷十二,民國二十六年石印本)穆大展是乾嘉時蘇州刻字店主,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資費標準中也出現了“中字”。

[42]北京圖書館:《中國版刻圖錄》,第45頁。

[43]http://rbook./NCLSearch/Search/SearchDetail?item=1128886719614279a5617126f2bdf086fDM5ODk40&page=&whereString=&sourceWhereString=&SourceID=0&HasImage=

[44]“國立故宮博物院”:《鄰蘇觀海院藏楊守敬圖書特展》,第66頁。

[45]除宋十行本《監本附音春秋谷梁注疏》,各書均有葉面標注“大若干小若干”。

[46]http://db.sido./kanseki/T_bib_body.php?no=043744

[47]白鷺洲書院刻本,中國學者多認為是宋刻本,本文採用尾崎康的觀點,他認為此本是蔡琪刻本的元代翻刻本(《正史宋元版之研究》,第340-341頁)。

[48]此據《中華再造善本》卷端給出的資料,《第一批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圖錄》稱版框19.3×13.7cm,有誤。

[49]當然,不能僅憑“小字”斷定“低端”。如天祿琳琅舊藏宋刻巾箱本《禮記》,十行十九字,版框9.6×6.8cm,平均每字0.51×0.68cm;此本刊刻頗精,足堪賞玩,是刻意為之的高端袖珍書。

【作者简介】

石祥,1979年出生,复旦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青年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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