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契约的重新阐述,解放了人们思想
其实社会契约论理论,并不是在法国启蒙运动时期才提出来的,当然也不是卢梭本人首创的,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契约论的说法,主要代表就是伊壁鸠鲁学派的创始人伊壁鸠鲁。
在古希腊当时哲学流派纷纷出现之时,伊壁鸠鲁从哲学和政治的角度,阐释了自己的思想,其根据现实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政权之间的关系,创造了契约论的说法。
当然,既然被称为契约,那肯定要有一个经过人们普遍认同的原则或者规则,不然的话契约又从何而来,以契约治国更无从谈起。
而在伊壁鸠鲁时代的古希腊,尚未形成完全的法律体系,而且当时人们似乎对于法律,这种过于暴力和强制的方式不太认同。
因此当时人们主要是按照社会习惯、社会舆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然法,作为一种共同承认的契约,这也是伊壁鸠鲁契约论的重要内容。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