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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3165读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0312665

 walix 2021-07-25

 第三卷:行为 具体的德性,第十二章:放纵【1119a21-1119b16】,对节制与放纵的小节。

 

1119b16】关于节制我们就说到这里。

ταῦτ' οὖν ἡμῖν εἰρήσθω περὶ σωφροσύνης.

So let us now conclude our discussion of temperance.

这是第三卷[行为][具体的德性]的第十二章,第三卷要讨论的内容是“行为”,而这一章的主题是:放纵比怯懦更出于意愿。然而放纵的品质却不是出于意愿。对快乐的欲望应当时时加以管教。

这是本章最后一句,也是本卷的最后一句。本卷的内容很多,首先在第一部分说了关于行为,一共说了五种行为:意愿行为、选择、权衡、希望和德性与能力。然后是第二部分讨论了具体的德性,在这里说了两种德性:勇敢与节制。具体的德性还有很多,将在下面的章节里分别讲述。

这一句话,作为本卷本章的最后一句话,却也只是对最后三章,即第十章[节制的范围]、第十一章[节制的性质]、第十二章[放纵]所说的与节制相关的内容作了一个了断。

亚里士多德说:ταῦτ' οὖν ἡμῖν(我们)εἰρήσθω(研究讨论)περὶ σωφροσύνης节制). 关于节制我们就说到这里。

在这里我们不妨再对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节制作一个回顾:

勇敢和节制是灵魂的无逻各斯的部分的德性。我们已经说过,节制是在快乐方面的适度,放纵也是表现在快乐这方面的。

我们首先要在肉体的快乐与对荣誉的爱和对学习的爱这样的灵魂的快乐之间作一下区分。因为爱荣誉或爱学习的人只对荣誉和学习这些事情感到快乐,这种快乐所影响的不是肉体,而是灵魂。但是我们并不就这些快乐说一个人节制或是放纵。在其他的与肉体快乐无关的那些快乐上,我们也不说一个人是节制或是放纵。

所以说,节制是同肉体快乐有关的。但是它也不是同所有的肉体快乐都有关。因为,那些以视觉的对象,例如以颜色、形体和绘画为快乐的人,我们既不说他们节制,也不说他们放纵。听觉的对象也是这样。谁也不会说沉溺于音乐或表演的人是放纵的,或在这些事上适度的人是节制的。对于喜欢嗅觉上的满足的人,我们也不说他们是节制还是放纵,除非是在偶然情况下。例如,如果有人喜欢闻苹果、玫瑰或薰香的气味,我们不会说他们放纵;但是如果有人喜欢油香或佳肴的气味,我们就会说他们放纵。因为,放纵的人喜欢这种气味,是由于这种气味使他们联想到他们想吃的那些东西。当然,别的人们如果饿了也会觉得饭香,但只有放纵的人才总是喜欢食物的气味,因为这些食物是他们的欲望的对象。动物也没有这些感觉上的快乐,除非是偶然的。

所以,同人与动物都具有的、而且显得很奴性和兽性的快乐相关的这些快乐就是触觉与味觉。但是,就是味觉也不都是有关的。放纵的人想得到的毋宁说是享受这些味道的快乐,而要得到这种快乐只能借助触觉。触觉既存在于所谓性交的快乐上,也存在于享受食物与饮料的快乐上。

所以,与放纵相关的感觉是那种最为自然的普遍的感觉。放纵受到谴责也是正确的,因为这种感觉不是我们作为人独有的感觉,而是我们作为动物所具有的感觉。沉溺于这种快乐,最喜欢这些快乐而不是别的快乐,是兽性的表现。

在欲望之中,一类似乎是普遍的、自然的,另一类则是个别的、特殊的、由于习惯而养成的。

在自然赋予的欲望上,很少有人做错,而且只可能有一种错,即过度。因为,吃喝到肠胃发呕的程度必定是超过常量的,因为自然的欲望只是补足所需。所以在这方面做错的人被称作贪食者,因为他们在进食上超出了满足需要的常量。只有极其卑贱的人才会这样做。

但是在那些个人的快乐上,则有许多人会做错,并且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做错。因为,虽然那些被说成是“爱某某事物的人”可能或者是由于爱了不适当的对象,或者是爱到了多数人莫及的程度,或者是以不适当的方式来爱了,才被这样称呼的,放纵的人却在这三方面都是错误的。他们爱着不适当的(实际上有害的)对象,即使他们所爱是适当的对象,他们也是以不适当的方式来爱,并且爱到超过多数人的程度。

所以,在快乐方面过度是自我的放纵,是应受谴责的。在痛苦方面,节制同勇敢的情形有些不同。一个人并不是因为他面对了痛苦而被称为节制的,也不是因为他没有能面对痛苦就被称为放纵的。放纵的人被称为放纵是因为他由于没有得到快乐而不适当地感觉痛苦,由快乐造成的痛苦;而节制的人被称为节制则是由于他在没有得到快乐或回避快乐时不感觉痛苦。

所以,放纵的人欲求所有快乐或那些最突出的快乐。他受欲望的宰制,只追求这些快乐而不追求其他的东西。所以,他感觉着两种痛苦:得不到快乐的痛苦和渴望着快乐的痛苦,因为欲望就包含着痛苦,尽管因快乐而痛苦十分荒谬。

而缺少对快乐的爱或是在这种爱上不及的人则是很少的。这种冷漠不是人的本性。甚至其他的动物也区分食物的种类,喜欢某种食物而不喜欢别的食物。一种存在物如若对什么都不感到快乐,在这种事物与那种事物之间不会做任何区分,就不是人类。一个这样的人没有专门的名称,因为很少有这样的人。

节制的人在这些事物上处于这两者之间。他不以放纵的人最喜爱的那些事物为快乐,相反,他厌恶那些事物。他也不以不适当的事物为快乐,对于这些事物中的令人愉悦的事物也不会过度地快乐。在没有这些事物时他也不感觉痛苦或产生对这些事物的欲望。或者,他也感觉到适度的痛苦和欲望,而不会不适当地,以及在不适当的时候感觉到这种痛苦和欲望。对那些既令人愉悦又有益健康并且适合的事物,他将适度地期望获得之。对其他那些令人愉悦的事物,如果它们不妨碍这些目的,不有悖于高尚或高贵或超出他的能力,他也是这样。因为,如果不遵守这些限制,对这类快乐的享用就会超过配得。而节制的人在这些事物上则遵循逻各斯的指引。

与怯懦相比,放纵更加是出于意愿的。因为放纵出于快乐,怯懦则出于痛苦;快乐是我们所选择的东西,痛苦则是我们所躲避的东西。痛苦遏制和毁灭一个人的本性,而快乐则没有这种作用。所以放纵更加是出于意愿的。因此,放纵更加是受谴责的对象。因为,养成面对快乐的诱惑的习惯要容易些,因为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诱惑,而且这样做没有什么危险,而养成面对可怕事物的习惯则正相反。

放纵这个词我们也用在说儿童的错误行为上。这种行为同成人的放纵有些类似。这个类比看来倒是不错的。因为,那些追求着卑贱而且又生长得很快的东西应当时时受到管教。而这些正好是欲望和儿童的特点。因为儿童就像放纵者那样受欲望驱遣,而在儿童身上,对于快乐的欲求又是最强烈的。

所以,如果这种欲求不被训导成听从最初原理的,它就会走得很远。因为,一个愚蠢头脑中的对快乐的欲求是永远无法满足的,它的每一次运用又加强着它的内在倾向,直到这些欲望——如果它们是强烈的、有力的——最终排除掉推理的力量。所以,我们的欲望应当是适度的和少量的,并且不违背于逻各斯。我们所说的服从的、受过管教的品质也就是指这种状态。因为,正如一个儿童应当按照他的教师的指导去生活,我们身上的欲望的部分也应当服从逻各斯的指导。

在前面开始讨论节制,阅读1117b23】时就引述过《柏拉图对话集》中的一个说明,主要就是分析“节制”这个概念在古希腊时代的基本含义。这个说明是柏拉图研究权威英国学者伊迪丝·汉密尔顿女士在《柏拉图全集·卡尔米德篇》的序言里的话,其中说到:“什么是sophrosyne?”(希腊文σωφροσύνη有多种涵义,一般英译为temperance中文也随着译为“节制”。实际上,这个词σωφροσύνη有三重主要含义:一是指理智健全、德健,同理智不健全、愚妄而无自知之明、看问题褊狭等意思相反;二是指谦和、仁慈、人道,尤其指少者对长者、位卑者对位尊者的谦恭态度;三是指对欲望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本篇主要是在这重意义上将σωφροσύνηsophrosyne)通译为节制。这个词无法翻译为任何英文语词。事实上,节制的这种性质对希腊人来说是一种无比重要的观念,这种观念是我们(指英国社会)所没有的。我们的观念系统中已经没有这种观念了。希腊文献中有关它的论述相当多,使我们能够以某种方式描述它,但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名字。它是隐藏在两句伟大的德尔斐箴言——“认识你自己”、“万勿过度”——背后的那种精神。傲慢、目空一切的自高自大,是希腊人最憎恶的品质σωφροσύνηsophrosyne)的意思正好是它的反面。它的意思是接受美德为人性所设置的限制,约束那种向往无限制的自由和所有各种放荡的冲动,服从和谐与适度的内在法则。

在中国传统伦理中,一个大致可以对应的概念就是“克己复礼”,就是约束自己使一举一动都能符合于“礼”,即符合于群体的社会规范。这个方式与亚里士多德的古希腊方式是不同的,其根源在于古代中希之间对道德观念的不同。

中国传统道德的形成是以周人灭商开始而形成的封建制与宗法制为基础的。周人以少数的人口而取代殷商在中原的共主地位,周人的方式是将尚未征服的土地先授予某一位权力人士,由他组织一个群体去征服这块土地,这就是封建制度,而得到分封土地的贵族就需要组合不同种群的人形成一个共同体,因为周人本身就是少数,所以组建的种群一定是多种族的集合体,为了加强这种多种族集合体的团结,就规定了一种大家共同遵守的规范,并以一种仪式行为相互表达自己的诚意,这种仪式感的行为就是后世归纳的三达德、四维、五常的规则,所以中国传统道德是通过人际间的仪式活动并将这种仪式规范化而形成的一种人人遵守的规范。后人在自己的仪式活动、生存活动中通过制约自己而达到宗法礼制的目标规定。

而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德性在于对社会群体中的不同表现的适度。在一个群体中,人各有自己的表现,有的人这样表现,有的人那样表现,有的人的表现为众人所赞同,有的人的表现则为众人所抵制,亚里士多德就是从这种现实的社会群体的各种表现中,找出人人赞同的与人人抵制的两类表现作为标准,就是一种极端的标准,而要求人们在这些极端中取得一个适度,一个具体的人不可能受到人人的赞同,但也不应当成为人人抵制的人,那么你怎么行为,才能在这个群体中生存,这种行为的程度就是对自己适度的表现,而这种适度的表现就是一种好习惯,就是道德的。每个人都以不同的习惯形成对自己最自然适度的习惯,而亚里士多德认为这种处在适度状态的人的习惯是合德性的,就是一种道德。

两者相比在中国传统里,只有达到了宗法礼制规定的目标才是道德的,而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人只要在群体中处于与众人相比的适度就是道德的。中国传统是一种目标检测的体系,而亚里士多德确定的是常模检测的体系。当然只是以此为主,其实中国传统的道德在完成目标检测的过程中也是需要进行人际间的常模比较的,而亚里士多德在完成常模检测的比较中也也有一个目标就是善,以及最高的至善。只是中国传统中目标检测是基本的,而亚里士多德则以群体的常模检测为道德形成的基本方式而已。而且中国传统道德里的目标是群体规定的标准,而亚里士多德认为善是在常模中达到适度时所指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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