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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市场说 | 打击投资不要变成打击刚需

 新用户3817DiPs 2021-08-03

全文共2120字,阅读大约需要7分钟。

近日重点城市房价“普涨”的消息频传。统计局70城房价显示,2018年8月房价仅1个城市环比下跌,49个城市房价环比涨幅超过1%,其中无锡、西安、徐州等城市房价环比涨幅超过3%。但这些其实都是均价变动,终究还是要看可比房价,从市场角度来看,目前重点城市房地产依旧不乐观。不过要遏制所谓的房价上涨,各地还是在出台相应政策进行调控,9月份以来,在中央部委发文指引下,已经有广东、福建、北京等多个省市出台了相应调控政策。

一、“稳房价”政策过快蔓延,监察力度空前严格

为了保证房价的稳定,主管部门从稳定供给、加强监察、管控价格等多方面做出了举措。高频次的各类专项活动确实整治出了一批违法违规的机构,解决了个别问题项目的价格过快上涨问题。但为了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如此大范围、高频次的高压监察还是大可不必,毕竟这些专项行动实际上放缓了项目上市节奏,进一步加剧了供不应求的矛盾,而那些市场发展前景一般的城市,其实也没有必要跟风加入“稳房价”的行列。

比如近日住建部再度要求各地要持续整治房价投机乱象,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并发布了第二批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呼和浩特在上月末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停止房地产去库存,要做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9月4日,福建省住建厅发文,要求开展房地产市场“双随机”监察,加强对中介违规现象管理。对于海口市的开发商来说,更是需要在9月28日前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并重新申请价格备案。

二、着力解决“刚需”住房问题,二线 “抢人大战”硝烟未息

为了满足刚需人群的住房需求,保障城市对人才的吸引能力,不少供不应求的二线城市持续推出系列相关政策。加强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建设、确保公积金贷款、刚需优先选房,是较为常见的政策调控类型。

如西安宣布在2021年前,计划建设和筹集公租房2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15万套,合计占住房供应量40%左右;广东推进共有产权房建设,提出共有产权房退出机制,解决购房者转手的“后顾之忧”;南京要求开发商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书,确保公积金贷款发放等。

遥想7月末的深圳调控,其实目的也类似,打击假离婚限制企事业单位购房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价格投机行为。但商务公寓只租不售住宅三年限售等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中的供不应求。

三、严控“刚需”标准,北京收窄公积金惠及范围与力度

对于是否符合“刚需”,地方层面的认定标准依旧严格,无房、无购房记录是基本条件。这一方面是为了防范权利寻租、鸠占鹊巢的情形出现,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千方百计”控房价。典型如上周五的北京公积金新政,更是进一步收窄了刚需范围,在“认房认贷”、 “贷款额度和缴存年限挂钩”、“异地购房提取只能在户籍地或户籍地省会”等更多条款的限制下,不少购房群体的可贷款总额下降,部分刚需也被“错杀”。

四、严厉打压“投机”行为,不免误伤部分自住需求

在刚需购房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认定标准越来越严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投资性”购房被限制,也导致相当一部分的改善性自住被打压。上文提到的北京就是个中典型,调控政策矫枉过正,打击投资变成了打击刚需。虽然北京市场比较火爆,近年房价涨幅较大,但政策性调控的影响已经较大,房地产行业已经不再市场化。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在出政策,回过头来不免让人们尤其是刚需群体感觉到,“越晚买房,难度越大,越上不了车”。

再如刚需优先选房等政策的推出,也不免会产生误伤。如武汉宣布对于均价不高于1.8万/平方米,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新推盘,要随机选取不少于60%的房源优先刚需首置需求,对于城市住宅成交均价约为1万元/平方米的武汉而言,大多数项目必须优先刚需无房家庭,导致改善性需求的可选房源被动减少。

五、预期不确定,培育租房市场不可操之过急

对于租房者而言,租赁的“不确定性”来自于房租变动、租期长短、续约优先权、福利保障、社会观念等方方面面,在市场运营成熟度不足的前提下,过快过多的上马租赁房项目,是否能够真正达到理想的效果,真正解决外来群体的居住问题?千万不要因为租赁项目上马过多、而又达不到理想的居住分流效果,反而导致出售型住宅供给不足、倒逼房价再度上涨。大家对于租赁住房的种种担心和忧虑,也是值得主管部门警醒的。

近期地方层面打压投资、支持刚需的基调依旧明确,推进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的方向未曾改变。但在具体落地上,还是有不少方面值得商榷,尤其是在定义刚需、打压投资支持刚需上,还是应当更加审慎,千万不要让打击投资变成了打击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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