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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社会中的“杀首子”风俗

 天使之翼 `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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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历史地理

     杀婴、弃婴的陋习古而有之,它的历史甚至比有记载的历史还久远。在史书之前的历史中,杀婴几乎是一个常态。这其实是人类优化人种和控制人口的方式之一,虽然方式野蛮。

     杀婴并不止针对于发育不健全婴孩和女婴--虽然男婴更划算。在一处古罗马遗迹的发掘现场,考古学家从一个公共浴室(类似现在我们的洗浴中心,不全是提供洗浴,也提供其它'放松’方式)的下水道发现了100余具男婴的尸体。显然公共浴室的“工作人员”认为女婴可以抚养以用来提供下一代的“服务”,男婴则价值不高所导致的。

     因此,婴儿在很多时候仅只是一个工具或等同于牲畜的经济动物,不是传宗接代这唯一的用途。

     而杀长子(其实是杀首婴)的风俗和原因则还有不同,不在首婴的性别、健康程度,有着更深远的意义和原因。

     历代杀首婴的习俗存在于早期历史古代南方所谓“蛮夷”地区目的有二:一曰荡胸正世,二曰宜弟

     荡胸正世
    《汉书.元后传》记京兆尹王章对成帝之问说: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胸正世,况于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

     颜师古注:“荡,洗涤也。言妇初来,所生之子或他姓。”可知汉代的羌胡也有杀首子的习俗。动机是为了“清洗”,保证自己血统的纯正和孩子的嫡传,是对自己财产和权力的保护。确保不因“杂种”导致家族财物和家族权力旁落。这活儿和希特勒干得有点类似。至于,杀完了还“食”“不食”的倒没说。

     宜弟

    《墨子.节葬下》:子墨子曰:……昔者越之东有核沐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
    《鲁问》:鲁阳文君语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桥,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

    《后汉书.南蛮传》说南蛮地区“其西有瞰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味旨则遗其君,君喜而赏其父……今乌浒人也”。

     所谓宜弟,就是对长子之后的孩子有好处。这话儿怎么讲呢?这“宜弟”实际上是古人的献祭风俗,而在献祭里面等级最高,最虔诚最有效的的是献新祭。

     农业崇拜的祭祀似乎可以使人们安全地继续使用农、畜产品;祭祀的目的是维持畜群的生命并使在收获之后变得光秃秃的、似乎因为植物精灵的遗弃而已经死去了的土地肥沃起来。这种祭祀通常是庆祝第一批收获谷物、牲畜,甚至婴孩献祭给神明或者尊者(如国王或酋长),以期获得庇护。可以安心享用余下的部分,换到孩童身上,就是献了一子给神明,接下来的孩子就会受神明保佑,健康的活下来和成长。

     献祭接下来,就是要将祭品分而食之,均沾福泽。这分食也包括孩子在内。

     不管“荡”也好,还是“宜弟”也好。古代中国的边裔地区似乎相当普遍地存在过杀首子的习俗,而且首子被杀后往往被分食,并被献给君主。估计在较早的时代,中原地区大概也存在过这种习俗。区别仅在吃还是不吃上。

     杀首子的习俗甚至出现在我们俗称的圣人身上,比如尧:

    《庄子.盗跖》:盗跖大怒曰:……尧不慈,舜不孝…… 满苟得曰:尧杀长子,舜流母弟……

    《释文》引崔注:“尧杀长子考监明。”这一传说也应是以古代杀首子的习俗为背景的。
 
     杀首子既然是古俗,那其实我们针砭的一些大奸人的行为倒变得不是那么邪恶和不可饶恕了。

     比如易牙,易牙作为历代死活都逃不掉的大奸臣之一,篡权进谗欺上瞒下长袖善舞,生生把个一辈子NB无边的齐桓公给幽闭并饿死在宫墙内。他的“罪状”之一就有:把首子蒸了进献给贪嘴的齐桓公,吃了!(《淮南子.主术》:昔者齐桓公好味,而易牙烹其首子而饵之。)

     古书中常称呼易牙为“狄牙”,也就是说易牙这厮不是中原人士,乃羌狄一代的少数民族,非中国之民,那他按照自己国家国俗以事齐桓公,最多算拍马屁,没传说中那么“邪恶”

     这厨子们的祖师爷和行业神易牙同志,一道蒸小孩能把尝尽人间美味的齐桓公给吃“舒坦”了 ,估计厨艺是真的精湛,怎么做的嘞?呵呵。

     中文中我们称“长”为“伯”或者“孟”。这个“孟”有'首’、'始’、'长’之意,孟,皿上有子,皿-容器,大托盘,把孩子搁餐具上这个构造也反映古代有杀首子而食之的习俗。

     杀首子献祭不止在中国。腓尼基人、迦太基人和以色列人都有过以头生子女作祭品的习俗。

    《圣经》的《出埃及记》说:“要把所有头生的分别出来供献给我;凡是以色列子弟中间母亲头胎所生的无论是人或是牲畜,都应该归我……

     上帝也曾要亚伯拉罕把他的第一个正妻撒拉所生的儿子以撒献为祭品的故事。

     随着人类历史的进步,这“宜弟”的献新祭祈福的方式渐渐“文明”了,不杀孩子了,改用牛羊等物做“赎”来替代孩子了(这跟传说中诸葛亮用馒头替代蛮首祭奠的文明性是一样的。)

     而“荡胸正世”这一杀首子的理由却意外的延续到较近的朝代。

     荡胸正世的杀子行为是由另一个叫“初夜权”的野蛮行为而不能不延续下来的

     元朝统治时期,就号称有元代统治者的官员,享有对汉人女子的初夜权-有黄花闺女先让元人“睡”,这样老百姓家生的头生孩子是蛮杂种,不少被父母直接摔死了。“元人初夜权”这一说法未见诸正史记载,但我相信在某些阶段,某些地区,非明文的被执行过。是实行铁血统治的一种。

     同样,《太平天国奉天讨胡檄》里有这么一段话:“中国有中国之人伦,前伪妖康熙,暗令鞑子一人管十家,淫乱中国之女子,是欲中国之人尽为胡种也...”

     以上的元、清的两个说法,未见于正史,可就算捕风捉影,也是得有“风”才能去捉影的。

     初夜权一事,在英格兰统治苏格兰时期(十三、四世纪,可参看【勇敢的心】找找感觉),贵族是享有初夜权的,那不可避免的,杀首子风俗也会殷殷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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