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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常识之分韵

 笑雅藏书 2021-08-04

本文所说的分韵,不是指文人雅集时举定数字为韵互相分拈,然后各依所拈之韵成句的游戏,而是指编纂韵书时如何对汉语语音进行归并,从而确定韵部的规则。

一、分韵的原则

分韵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但最重要的是音素、音位和音韵。
(一)坚持音素分析原则,这是分韵的自然要素。音素是根据语音的自然属性划分出来的最小语音单位,依据音节里的发音动作来分析,一个动作构成一个音素。通过音素分析,我们可以揭示汉语语音的构成,为科学合理的划分韵部奠定基础。反过来,音素分析又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同一韵部的汉字,在发音上有什么样的共同之处,他们之所以谐音的原因何在。但是,如果在分韵时仅适用音素分析的方法,只要音素不同就加以区分,也会产生韵部过多的弊端。
(二)坚持音位分析原则,这是分韵的社会要素。音位是根据语言的社会属性划分出来的语言单位,是一个语言系统中能够区分词义的最小语音单位。有些发音虽然从音素的角度进行分析属于不同的音素,但是在语音实际运用中使用者可能察觉不到音素上的区别,或者虽然有所察觉但在心理上认定这几种发音是等同的。在分韵时引入音位分析,就是对一些没有区别语义的音素进行合并,从而纠正单一音素分析带来的韵部重复臃冗的弊端。
(三)坚持音韵分析原则,这是分韵的历史要素。如果我们把不断发展变化的语音看作一首乐曲,那么韵书只能反映其中的某个音乐片段。而且我们定位得越精确,这个片段就越窄短。为了使音乐片段内容更丰富,显然我们在某些方面应该处理的更加模糊一些才好。从《切韵》开始,韵书所反映的语音都不是一时一地之音,后世对韵书的修纂也注定不会按照时音对过往韵书全部推倒重来,而只可能是在原有韵书的基础上做一定的继承与发展。因此,坚持音韵分析,就是既要尊重历史,承认音韵史上对韵部划分的既有事实;又要正视现实,根据语音发展变化的规律对某些与时音相悖的因素做出恰当的调整。


二、语音中各成分对分韵的作用

从语音学看,一字之音可分为声母、韵母和声调三部分,而韵母又可进一步分为韵头、韵腹、韵尾。语音中各成分对分韵或多或少都有一定作用,下面逐一进行分析。
(一)韵尾
所谓押韵,便是使韵脚字音取同一收势,若尾音相同听起来自然和谐统一。因此,在字音之中越靠后的成分对区分韵的作用就越大,而韵尾在分韵中显然起着关键性的决定作用。
汉语字音按韵尾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元音韵尾,音韵学上将其和无韵尾的字音归为阴声韵;一类是鼻音韵尾,音韵学上将其归为阳声韵;一类是塞音韵尾,音韵学上将其归为入声韵。阴声韵作韵尾的元音为-i、-u这两个高位元音,再加上无韵尾这一类字音可以分为三个小类;阳声韵作韵尾的为-ŋ、-n、-m这三个鼻音,入声韵作韵尾的为-k、-t、-p这三个塞音,故二者均可以进一步分为三个小类。这样,按照韵尾的不同可以把汉语字音分为9类,详见下表。

(二)韵腹
韵腹的定义,是指韵母中开口度最大、发音最响亮的元音,也叫主要元音。事实上韵腹的开口度最大是确定无疑的,但发音不一定最响亮,有时韵头的发音会比韵腹更响亮从而吞掉韵腹,造成韵头就是韵腹的错觉。从音位的角度看,在汉语语音中担任韵腹的元音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低位元音,如a、ɑ、æ等,开口度较大;一类是中位元音,如ə、o、e等,开口度一般,但大于作韵头或韵尾的高位元音。当中位、低位两类韵腹元音和前述9类韵尾组合起来,就可以构成18种不同的“韵腹+韵尾”的组合形式,笔者称其为“韵结构”。
等韵学家把韵尾相同、韵腹相近的韵归并为一类,叫做韵摄。本文所称韵结构在性质上和韵摄比较接近,在概念上也是对韵摄的一种借鉴,但二者又不完全相同。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等韵学将韵腹相同或相近的阳声韵和入声韵归为同一韵摄,如通摄既包含阳声韵的东冬钟,也包含入声韵的屋沃烛,从韵结构上看则应予以区分。二是等韵学上几个不同的韵摄,可能具有相同的韵结构,如通摄、曾摄、梗摄的阳声韵都是“中位+韵尾ŋ”这样的韵结构,而其入声韵则是“中位+韵尾k”这样的韵结构。韵结构与韵摄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三)韵头
韵头又称介母,是介于声母和韵腹之间的元音。等韵学将同一韵摄的字音分为开口、合口“两呼”和一至四“四等”,而韵头就是区分“等”与“呼”的重要标志。汉语语音中作韵头的元音有两个,一是i-,构成三四等字音的标志;一是u-,构成合口呼字音的标志。具体而言,开口呼的一二等字没有韵头,开口呼的三四等字有韵头i-;合口呼的一二等字有韵头u-,合口呼的三四等字有复合韵头iu-。在同一韵结构下,韵头的有无和不同的韵头并不具有分韵的作用,但韵头的存在不仅丰富了韵的表现形式,同时也为韵的演变与分合提供了条件。
随着一等字与二等字的合流、三等字与四等字的合流以及复合韵头iu-的单元音化。“两呼”“四等”逐步演变为现代汉语语音中的“四呼”。其中,开口呼的一二等字演变为现代语音的“开口呼”,开口呼的三四等字演变为现代的语音的“齐齿呼”;合口呼的一二等字演变为现代语音的“合口呼”,合口呼的三四等字演变为现代的语音的“撮口呼”。如下图所示。


(四)声母
声母是汉语字音中处于前面位置的辅音或半元音。一般认为,声母对分韵不起作用。的确,同一韵结构不论跟何种声母相拼,都应将其视为同一韵部。但声母在一定条件下会作用于韵母,从而引起韵的演变与分合。
一是声母对韵头的影响。例如,由于唇音声母对韵头u-的异化作用,东韵的“风、蓬”等字丢失了韵头u-,由合口呼演变为开口呼,这是韵头的丢失。又如,由于舌面声母对韵头i-的同化作用,当喉牙声母转化为舌面声母时自然地附带上了韵头i-,由开口呼演变为齐齿呼,如“间”字原本读若“干(kan)”,现在读作“jian”,这是韵头的增加。
二是声母对韵腹的影响。例如,韵母i在舌尖声母的影响下,演变出ɿ、ʅ、ɚ等韵母。又如,在前述喉牙声母转化为舌面声母增加韵头i的情形下,有的字会同时改变韵腹的开口度,如“蟹”字原本读若“骇(ɣai)”,现在则读作“ɕie”。
三是声母对韵尾的影响。例如,唇音声母对韵尾-m的异化作用,寝韵的“品、禀”等唇音字的韵尾较同韵其他字更早地由-m演变为-n或-ŋ。同理,由于唇音声母对韵尾-p的异化作用,乏韵的“乏、法”等唇音字的韵尾也较同韵其他字更早地由-p演变为-t。
(五)声调
声调,是指字音的高低和升降的变化,是汉语语音区别其他种类语音的一个显著特征。同时,声调也是近体诗和词的格律重要因素之一,即“四声”与“平仄”。所谓“四声”,是指阴声韵和阳声韵的平声、上声、去声3种声调加上入声韵的入声声调,即“平上去入”。其中,除平声为“平”外,另外的上、去、入3种声调为“仄”。声调并不具有分韵的作用,同一韵结构下的平声韵部和仄声韵部只不过是同一韵部内部的进一步细化。声调与韵类的关系见下表。
综上,分韵的标准为韵结构,即“韵腹+韵尾”的不同组合方式。其中,韵尾是绝对的,不同的韵尾应划分为不同的韵部;韵腹是相对的,有一定的弹性,在韵尾相同的前提下,开口度接近的韵腹可以划入同一韵部。


三、韵部的具体划分

下面以韵结构为分韵标准,以《广韵》的韵目为分韵对象,具体探讨韵部应该如何划分,每一韵部包括哪些韵目。为行文简洁,在论述过程中对阴声韵和阳声韵采用“平该上去”的方式,对同一韵只列举该韵的平声韵目,但“祭、废、夬、泰”四个去声韵目因无对应平声韵,仍单独列出。
(一)阴声韵
1.中位+无韵尾
《广韵》中具备这种韵结构的为果摄的“歌、戈”2个韵目,其中“歌”为开口呼,“戈”为合口呼。在声母的作用下,“歌戈”韵的字产生分化并重新进行了组合,其中喉牙字不论原来是开口还是合口一律读开口呼,如“歌、戈”;舌齿唇字不论原来是开口还是合口一律读合口呼,如“多、婆”。但不论是分化前的歌与戈,还是分化后的歌与多,都只是开口与合口的区别,二者应归为同一韵部,即“歌多”部。考虑到韵的多样性,可在该韵部设“歌”与“多”两个子韵。
2.低位+无韵尾
《广韵》中具备这种韵结构的为假摄的“麻”这个韵目,包括一等字和三等字,其中一等字既有开口呼,如“麻、巴”,也有合口呼,如“华、瓜”;三等字只有开口呼,如“斜、车”。在韵头的作用下,一等字和三等字产生了分化,在《中原音韵》里分别归入“家麻”和“车遮”;归入“车遮”韵的字在声母的作用下进一步分化,舌尖声母字在声母的作用下丢掉了韵头i-转化为开口呼,如“车、奢”,其他声母的字则一直保留着韵头i演变为齐齿呼,如“斜、耶”。尽管在韵头和声母的作用下“麻”韵产生了分化,但我们仍应将其视为一个韵部,即“家斜”部。考虑到该韵部业已分化的事实,可在该韵部设“家”与“斜”两个子韵。
3.中位+韵尾-i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为止摄的“ 支、脂、之、微”4个韵目以及较早由蟹摄转入止摄的“齐、祭、废”3个韵目,皆为三等字或四等字;除“之”韵只有开口呼外,其他几个韵目既有开口呼,也有合口呼。随着舌尖声母的出现,该韵结构产生分化,舌尖声母字和其他声母的字在《中原音韵》里分别归入“支思”和“齐微”;归入“齐微”韵的字在韵头的作用下进一步分化,开口呼的字演变为现代语音的“齐”韵,合口呼的字演变为现代语音的“微”韵。尽管在声母和韵头的作用下该韵结构产生了分化,但分化后各韵的韵结构并没有实质改变(ɿ、ʅ、ɚ等韵母可以看作韵母i的变体),我们仍应将其视为一个韵部,即“支齐”部。考虑到该韵结构业已分化的事实,可在该韵部设“支”“齐”“微”3个子韵。
4.低位+韵尾-i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为蟹摄的“佳、皆、夬、灰、咍、泰”6个韵目,既有一等字,也有二等字;既有开口呼,也有合口呼。尽管在韵头的作用下,合口呼的一等字即灰韵和泰韵部分字后来由蟹摄转入止摄,《中原音韵》里把这部分字归入“齐微”,但从音韵的角度来看,这部分字仍留在蟹摄为宜。这样,蟹摄各韵可以归为一个韵部,即“开来”部。
5.中位+韵尾-u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有遇摄的“鱼、虞、模”3个韵目和流摄的“尤、侯、幽”3个韵目。对于“鱼虞模”同用,不仅宋词如此,唐诗亦如此,如白居易《长歌行》“自言本身京城女”一段;“尤侯幽”同用,自南北朝就已经开始,更无需赘言。需要讨论的问题是,遇摄与流摄是否可以同用?对此,除流摄部分唇音字如“妇、部”可与遇摄韵字同用以外,找不出更多同用的例子。并且这部分同用的唇音字最后往往会归入到遇摄中去,更加不能成为遇摄与流摄同用的佐证。基于此,对于遇摄与流摄而言,仍应分为两个韵部为宜。前者归为“吴鱼”部,下设“吴”与“鱼”两个子韵;后者归为“尤候”部。
6.低位+韵尾-u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有效摄的“萧、宵、肴、豪”4个韵目,其中,萧为四等,宵为三等,肴为二等,豪为一等,各韵均只有开口呼,没有合口呼。虽然四韵的韵腹在开口度上存在一定差异,“豪”的开口度最大,“萧”的开口度最小,但总体而言较为接近,同属于低位元音。因此,他们的韵结构是相同的,应该归为一个韵部,即“萧豪”部。

(二)阳声韵
1.中位+韵尾-ŋ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有通摄的“东、冬、钟”3个韵目,梗摄的“庚、耕、清、青”4个韵母和曾摄的“蒸、登”2个韵目。这3个韵摄中的9个韵目虽然韵腹在开口度上略有差异,在唇形上有圆唇和不圆唇的区别,但总体而言均属于中位元音,因此他们的韵结构是相同的。而且在语音演变过程中,三个韵摄也始终朝着合流的方向发展。首先是梗摄与曾摄的合流,在《中原音韵》里归入“庚青”部;明代徐孝的《等韵图经》分13个韵摄,梗摄与曾摄全部归入通摄;现代的曲艺十三辙则将其全部归入“中东”辙。基于此,3个韵摄可以归为一个韵部,即“东庚”部。为体现这一语音演变过程,在该韵部设“东”“庚”“青”3个子韵。
2.低位+韵尾-ŋ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有江摄的“江”和宕摄的“阳、唐”3个韵目。江摄的韵腹一开始是个中位元音,和通摄较为接近,后来其韵腹的开口度逐渐变大成为一个低位元音,最终与宕摄合流。因此,应将江摄和宕摄归为一个韵部,即“江阳”部。考虑到江摄与宕摄的合流发生得比较早,在宋代以前就既成事实,该韵部下可不必设子韵。
3.中位+韵尾-n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有臻摄的“真、谆、臻、文、欣、魂、痕”7个韵目。虽然他们的韵腹开口度略有差异,但总的来说都属于中位元音,并且他们在语音演变过程中始终朝着合流的方向发展,在《中原音韵》中便已同入“真文”部。因此,臻摄各韵可以归为一个韵部,即“真侵”部(“侵”韵见下文)。
4.低位+韵尾-n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有山摄的“寒、桓、删、山、先、仙”6个韵目和较早由臻摄转入山摄的“元”韵。虽然“寒、桓”是一等,“删、山”是二等,“先、元”是三等,“仙”是四等,他们的韵腹在开口度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总的来说都属于低位元音,在语音演变过程中呈合流趋势。在《中原音韵》中虽列“寒山”“桓欢”“先天”3个韵部,但那只是根据韵头不同做出的划分;《等韵图经》同归山摄,十三辙同入“先天”辙。因此,应将山摄归为一个韵部,即“寒覃”部(“覃”韵见下文)。
5.中位+韵尾-m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有深摄的“侵”韵。在韵尾-m消失前,“中位+韵尾-m”是一个独立的韵结构,“侵”韵当然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韵部。遗憾的是,在语音演变过程中韵尾-m逐步消失了,绝大部分韵尾-m的字并入了韵尾-n中。与之相应,深摄与臻摄合流了,“侵”韵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韵部而存在,而是并入了“真文”部中,从而形成一个新的韵部,即“真侵”部。为体现这一语音演变过程,应在“真侵”部设“真”“侵”两个子韵。
6.低位+韵尾-m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有咸摄的“覃、谈、盐、添、咸、衔、严、凡”8个韵目。虽然“覃、谈”是一等,“咸、衔”是二等,“盐、严、凡”是三等,“添”是四等,他们的韵腹在开口度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总的来说都属于低位元音,在韵尾-m消失前“低位+韵尾-m”是一个独立的韵结构。随着韵尾-m在语音演变过程中的消失,同深摄与臻摄的合流一样,咸摄也与山摄合流了,咸摄各韵并入“寒山”部形成一个新的韵部,即“寒覃”部。为体现这一语音演变过程,应在“寒覃”部设“寒”“覃”两个子韵。

(三)入声韵
1.中位+韵尾-k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有通摄的“屋、沃、烛”3个韵目,梗摄的“陌、麦、昔、锡”和曾摄的“职、德”6个韵目。在语音演变过程中,梗摄和曾摄的入声韵脱离了与阳声韵的对应关系,转入到了臻摄的入声韵去了。这样一来,韵结构“中位+韵尾-k”便只余下通摄的“屋、沃、烛”3个韵目,应将其归为一部,即“屋烛”部,对应《词林正韵》的第十五部。随着塞音韵尾的消失,入声韵脱掉韵尾转化成为阴声韵,在《中原音韵》中派入“鱼模”“尤候”。
2.低位+韵尾-k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有江摄的“觉”和宕摄的“药、铎”3个韵目。这3个韵目保持着与阳声韵的对应发展关系,阳声韵“江、阳、唐”归为一部,入声韵“觉、药、铎”也归为一部,即“觉药”部,对应《词林正韵》的第十六部,在《中原音韵》中派入“歌戈”“萧豪”。
3.中位+韵尾-t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原本只有臻摄的“质、术、栉、物、迄、没”6个韵目,随着梗摄的“陌、麦、昔、锡”,曾摄的“职、德”和深摄的“缉”等韵目转入臻摄,“中位+韵尾-t”变得丰富起来。尽管这个韵结构的组成比较复杂,但我们还是应将其归为一部,即“质物”部,大致对应《词林正韵》的第十七部(《词林正韵》将“物、迄”划入了第十八部)。后来这个韵部发生了分化,大致“质、栉、迄、昔、锡、缉”为一部分,在《中原音韵》中派入“齐微”;“物、术、没”为一部分,在《中原音韵》中派入“鱼模”“歌戈”;“陌、麦、德”为一部分,在《中原音韵》中派入“皆来”“支思”。考虑到这一演变过程,在该部设“质”“物”“陌”3个子韵。
4.低位+韵尾-t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有山摄的“曷、末、黠、鎋、屑、薛”和较早由臻摄转入山摄的“月”韵7个韵目,随着山咸二摄入声韵的合流,咸摄的“合、盍、叶、帖、业、洽、狎、乏”8个韵母也属于该韵结构。在语音演变过程中,塞音韵尾逐步消失,其中又以韵尾-p消失得最早,在入声韵还没有完全消失之前,韵尾-p便开始并入韵尾-t(唇音韵尾最不稳定,这也是韵尾-m消失的原因)。所以,山咸二摄存在大量同用的例证,应将其归为一部,即“曷黠”部,对应《词林正韵》的第十八(去掉物、迄2韵)、十九部。后来这个韵部也发生了分化,大致“曷、末、合、盍”为一部分,在《中原音韵》中派入“歌戈”;“黠、鎋、洽、狎、乏”为一部分,在《中原音韵》中派入“家麻”;“月、屑、薛、叶、帖、业”为一部分,在《中原音韵》中派入“车遮”。考虑到这一演变过程,在该部设“曷”“黠”“月”3个子韵。
5.中位+韵尾-p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为深摄的“缉”韵,韵尾-p消失后并入臻摄,韵结构转化为“中位+韵尾-t”(见上文)。
6.低位+韵尾-p
《广韵》中存在这种韵结构的为咸摄的“合、盍、叶、帖、业、洽、狎、乏”8个韵目,韵尾-p消失后并入山摄,韵结构转化为“低位+韵尾-t”(见上文)。

以上,我们从“部”和“韵”两个层次对《广韵》韵目进行了划分,共得出15部28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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